当前位置:首页 » 美容院校 » 美容院演出管理
扩展阅读
汗泡湿疹吃什么好 2025-05-16 23:22:04
小孩子湿疹长什么样的 2025-05-16 23:22:04
湿疹婴儿喝什么奶粉好 2025-05-16 23:18:25

美容院演出管理

发布时间: 2021-02-23 09:17:15

『壹』 公司搞大宣传演出活动有什么参照的法律法规

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待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般常见的活动,主要需要报批的主要有文化厅(局)、公安、消防和环卫四个部门,其他的申报行政机关也有可能出现,但通常机会比较少,主要以上面四个机关居多。具体情况如下:
1、需要向地方文化部门报批的方面。
需要向地方文化部门报批的主要是活动中的演出方面,由于大多活动都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表演内容,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任何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都应当委托演出公司承办,并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占用公园、广场、街道、宾馆、饭店、体育场(馆)或者其他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应当报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有:
(1) 演出申请书;
(2) 与演出相关的各类演出合同文本;
(3) 演出节目内容材料;
(4)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的《演出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包括下列方式:
(1) 售票或者包场的;
(2) 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3) 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4) 有赞助或者捐助的;
(5) 以其他经营方式组织演出的。
其他有关详细规定参阅《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关于公安部门的报批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为了保证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举行活动之前必须报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申请批准。申请时提交以下文件:
(1) 活动方案和说明;
(2) 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 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4)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其中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主要包括:
(1) 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规模、内容及组织方式;
(2) 安全工作人员情况、数量和任务分配、识别标志;
(3) 场地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
(4) 入场票证的管理、查验措施;
(5) 场地人员的核定容量;
(6) 迅速疏散人员的预备措施。
以上方面最易被人疏忽的是入场票证的管理、查验措施。特别是在举办各种类型的售票演出和活动的时候,入场票证必须经过公安部门的防伪监制,即使各种工作人员佩戴的工作证件也须经公安部门查验。另外在活动的参加人员数量方面,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许可;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跨地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许可。作出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对二百人以下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公安报批方面的详细规定参阅《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3、关于环卫部门的审批
对于环卫部门主要是针对户外的一些横幅、竖幅等与市容和环境有关的宣传方面的审批。其他的详细规定可到环卫部门咨询。
4、关于消防部门的审批
消防部门主要针对活动场地的消防设施和措施进行审查,像户外的空飘、气球等方面也属于消防的审查范围。另外在各种活动中的舞台或展位搭建方案包括效果图、平面图、电路图等都要经过主办单位或消防部门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详细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到有关消防部门咨询。
以上只是一些在举办活动中最常见的相关法规和申报程序,但在实际过程中一定会遇到更多的问题,在举办活动之前应多方考虑,多方咨询,特别活动中有特殊内容时一定要预先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

『贰』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介绍

《营业性演出抄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管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法规。12005年7月7日,国务院通过《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2008年7月22日和2013年7月18日先后两次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进行修正。

『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3年做出了哪些修改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管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第三条营业性演出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四条国家鼓励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创作和演出思想性艺术性统一、体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优秀节目,鼓励到农村、工矿企业演出和为少年儿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演出。
第五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的设立
第六条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第七条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当持许可证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八条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备案。
第十条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不得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设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依照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但内地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内地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不得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和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依照本条规定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营业性演出规范
第十三条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可以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也可以参加营业性组台演出。
营业性组台演出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举办;但是,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
演出经纪机构可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个体演出经纪人只能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
第十四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除演出经纪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但是,文艺表演团体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可以邀请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
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三)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记录。
第十六条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报批。
第十八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提供演出场地,应当核验演出举办单位取得的批准文件;不得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演出场地。
第十九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应当核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检查记录、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与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就演出活动中突发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理等事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第二十条在公共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在安全出入口设置明显标识,保证安全出入口畅通;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
第二十一条审批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核验演出举办单位的下列文件:
(一)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三)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第二十二条演出场所容纳的观众数量应当报公安部门核准;观众区域与缓冲区域应当由公安部门划定,缓冲区域应当有明显标识。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观众区域印制和出售门票。
验票时,发现进入演出场所的观众达到核准数量仍有观众等待入场的,应当立即终止验票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报告;发现观众持有观众区域以外的门票或者假票的,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传染病病原体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进入营业性演出现场。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配备安全检查设施,并对进入营业性演出现场的观众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观众不接受安全检查或者有前款禁止行为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二十四条演出举办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落实营业性演出时的安全、消防措施,维护营业性演出现场秩序。
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现场秩序混乱,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演出举办单位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
营业性演出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营业性演出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误导、欺骗公众。
第二十六条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情形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参加营业性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及时告知观众并说明理由。观众有权退票。
演出过程中,除因不可抗力不能演出的外,演出举办单位不得中止或者停止演出,演员不得退出演出。
第二十九条演员不得以假唱欺骗观众,演出举办单位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出进行监督,防止假唱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条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应当对其营业性演出的经营收入依法纳税。
演出举办单位在支付演员、职员的演出报酬时应当依法履行税款代扣代缴义务。
第三十一条募捐义演的演出收入,除必要的成本开支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职员,不得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或者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不得伪造、变造营业性演出门票或者倒卖伪造、变造的营业性演出门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除文化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给予补助外,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资助、赞助或者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不得用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
第三十四条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
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当进行实地检查;对其他营业性演出,应当进行实地抽样检查。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文化执法机构的作用,并可以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对营业性演出进行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采取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人接听。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接到社会义务监督员的报告或者公众的举报,应当作出记录,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自处理完毕之日起7日内公布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应当给予表彰;公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的,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公安部门对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举办前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进行营业性演出。
公安部门可以对进入营业性演出现场的观众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发现观众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禁止行为的,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其进入。
公安部门可以组织警力协助演出举办单位维持营业性演出现场秩序。
第三十七条公安部门接到观众达到核准数量仍有观众等待入场或者演出秩序混乱的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八条承担现场管理检查任务的公安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入营业性演出现场,应当出示值勤证件。
第三十九条文化主管部门依法对营业性演出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索取演出门票。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在农村、工矿企业进行演出以及为少年儿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演出表现突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应当给予表彰,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宣传。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对适合在农村、工矿企业演出的节目,可以在依法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后,提供给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在农村、工矿企业演出时使用。
文化主管部门实施文艺评奖,应当适当考虑参评对象在农村、工矿企业的演出场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农村、工矿企业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给予支持。
第四十二条演出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指导、监督会员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演出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擅自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擅自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原取得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予以吊销、撤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的 ;


(二)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的;


(三)以假唱欺骗观众的;


(四)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观众有权在退场后依照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要求演出举办单位赔偿损失;演出举办单位可以依法向负有责任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追偿。
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所列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广告的内容误导、欺骗公众或者含有其他违法内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权责令其退回并交付受捐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权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违法行为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职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权责令其退回并交付受捐单位。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法定职权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的;


(二)伪造、变造营业性演出门票或者倒卖伪造、变造的营业性演出门票的。
演出举办单位印制、出售超过核准观众数量的或者观众区域以外的营业性演出门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依据各自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权责令其停止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其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有其他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三条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自受到行政处罚之日起,当事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当事人为个人的,个体演员1年内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个体演出经纪人5年内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
因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情形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不得再次从事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2次受到行政处罚又有应受本条例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非法资助、赞助,或者非法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或者用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的,依照有关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十五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民间游散艺人的营业性演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发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肆』 如何经营美容院美容院经营管理心得

管理好美容院说实话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有很多地方需要投资者注意,管理和管理好完全是两个概念,下面网站小编就来为您介绍。 场合对接:月卡、季卡、年卡、积分卡适合于任何大小的美容院,金卡、银卡、贵宾卡、会员卡适合大型的美容会所、大型美容院、美容生活馆。 如何经营美容院?免费试做促销 免费试做促销是美容院为了吸引新的顾客群体,或在新项目开发上推出的一种,让顾客先感受在消费的一种促销方式。 运用方法:美容院将有某些需求的顾客集中起来,在即定的时间为顾客免费试用,让顾客首先体验效果在培养顾客成为主顾客。然后再进行下一次的免费试做,再进入下一个循环。 如何经营美容院?场合对接:适用于小型、中型美容院。 人气指数:★★★★☆ 活动促销 活动促销是美容行业一种新的促销方式,能够让美容院在短期内使销售量激增。利用各种节假日,美容院可进行此类大型的促销活动。 运用方法:美容院利用各种节日请一些专家、名人通过某些活动项目进行的促销。其中包括:动联谊促销、专家促销、名人促销、旅游促销。 场合对接:适合规模较大的大中型美容院或美容会所等。 人气指数:★★★★☆ 如何经营美容院?会员促销 会员制促销是一种以俱乐部的形式吸引、培育忠诚的消费群体,逐步建立顾客数据库,从而为美容院带来长期、稳定收益的营销模式。 运用方法:会员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销售会员卡,顾客交若干会费后即可成为美容院的长期会员,全面的享受各种会员优惠和服务;另一种是赠送会员卡,顾客在一定期限内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后,即可被赠于会员卡,获得会员资格。 场合对接:会员卡一般适用于具备一定经营势力与规模的美容院,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品牌连锁加盟店、美容生活馆、美容概念店或旗舰店。 人气指数:★★★☆ 人气指数:★★★★★ 如何经营美容院?折扣促销 打折一直是商业促销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有很强的吸引注意刺激购买欲的作用,而且具有即时的效果。 运用方法:折扣促销是美容院最常用的促销方式。针对这种促销法,美容院根据不同的季节、节日推出不同的折扣商品,用某些低价位商品刺激顾客的消费欲,带动其它商品的销售,或某一新项目推出时,让顾客进行尝试可进行折扣的促销手段。 特别提示:美容院在折扣促销时,如果一个经营项目是美容院持久项目和基础保障项目,尽量不要打折,而在开发项目或配套产品上可以尝试给顾客适当的折扣以促进消费。 场合对接:适用于任何类型美容院。 人气指数:★★★☆ 如何经营美容院?消费积分赠品促销 消费积分是美容院为顾客回馈老顾客而采取的一种方法,让老顾客在消费一定的金额后,就可以得到美容院赠送的一些礼品,以促进顾客继续消费,带给顾客一种心灵上的慰寄。 人气指数运用方法:美容院先设定一定积分,达到一定额度的消费顾客即取得一定的积分,就可以得到美容院赠送的产品、礼物、疗程等,还可以参加其他的优惠活动。

『伍』 美容院如何管理

如果是定位社区生活美容院,那么就要想尽一切办法提高便利性。
如果定位特色美容院,专业减肥或中医美容,就把从广告到美容师选择,从产品到营销活动都要体现自己的定位。
二、美容师的素质提升(职业素质),其中包括文化素质、美容技术、手法、行业知识(美容知识传播者)等。现在交通的便利与网络的
发达使得消费者很快都能接触到最新的消费咨询,时尚前沿。与此同时,如果我们的美容师的素质及知识更新比不上消费者的时候就会让客户流失成为家常便饭!更无从谈起品牌附加值。
三、各种促销售活动设计人性化,本意更真诚!
四、美容店的形象统一,专业体现我们工作的理念及特点。(横向统一)
五、准确的认识自身资源,做合适的事情(合适的营销)集中资源做好准确客户群体营销。通常一谈到营销,大伙都把它跟投广告混为一团,这时就会考虑要投多少多少钱!其实营销就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最优化的组合及使用资源。钱多有钱多的做法,钱少就在集中资源打一个点,在创意上下足工夫。
六、系统思考美容的全年经营计划,管理模式,营销活动,保持纵向统一。这样美容客户就会在一横一纵中产生信任,既利于新客户的开发,也利于客户的管理(像会员制),还积累了品牌资产。
七、客户群管理,时时调查分析,动态经营。
客户的消费习性、兴趣爱好、文化程度、收入、年龄、社会关系、家庭结构、各成员情况、个性及心理,还有忠实度、促销敏感因素等,做客户动态管理。
八、做好客户培养及教育,(思想的提升)
从教育员工开始,培养消费者,当控制了消费者的大脑,那消费及服务就水到渠成。(最终落实在执行上还是前面的七项内容)
九、树立品牌,增加服务附加值。
利润的最大化是任何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始终追求的目标。美容院在销售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其主观愿望是:希望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价格出售出去,并且形成一个庞大而稳定的消费市场和消费人群,同时又能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虽然这个愿望有些理想化,但对这一愿望的追求会使美容院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付出巨大的努力和代价。
答案: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最终目标。
美容院在销售产品或服务的具体过程中,要想实现自己内心中最大的愿望,最简单的方法是不断的进行有效的商业工作和活动。而举办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是使这一愿望快速达成的主要途径。
答案:举办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尽管实现既定目标是每一个企业对促销活动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各种内外因素的限制和影响,我们还是很难在实践中做到100%的成功。大多数的企业所有者都能够对促销活动的结果提前有所预见和准备,但出于希望创造商业奇迹的心理压力,企业家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接受任何不能被其心理接受的结果,这无疑会使企业家的思维离企业的实际现状越来越远。
答案:(1)企业的内外因素有时会限制促销活动的顺利开展。
(2)企业要求所有的促销活动都取得100%成功是不现实的想法。
公式:成功的促销活动===企业内外因素的协调+促销活动的策划
不了解市场状况、不了解竞争对手、不了解自己的企业、不了解自己要推广的产品和服务、不了解促销的内涵、不了解将要使用的促销工具、不了解管理和培训、以及没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是我们在促销活动中无法实现我们最大愿望的主要因素。只有解决好以上8个问题,企业才能真正实现企业为自己订立目标。
答案:企业实现最大愿望需要解决的8个问题
(1)市场状况问题。(2)竞争对手问题。
(3)企业内外环境问题(4)产品和服务问题。
(5)管理培训问题。(6)促销知识问题。
(7)促销工具使用。(8)经营心态问题。

『陆』 举办商业演出,要办理什么手续,走什么程序

应当向当地文化局进行咨询和审批。

商业活动临时演出审批程序(需在演出日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1、 申请单位到镇文化部领取临时演出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后到镇城监部门、消防部门加意见;

3、 到镇文化部门审核后,送市文化局审批;

4、 获批准后,核发《临时演出许可证》;

5、 持证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演出手续。

(6)美容院演出管理扩展阅读:

商业演出活动策划流程:

1.首先制定出可行的活动实施的计划:如活动推进表,活动物料项目推进表,前期广告投放宣传,依据市场部的资料分析组织进行活动策划。

2.确立明确活动方案(包括备选方案)

3.与各种媒体沟通整合:如软硬新闻、商品广告、有偿新闻、媒体支持等。主要洽谈对象包括:当地各大报纸期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

4.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对象包括:厂家、省包、国包及与公司业务需求紧密相关的其他个人或单位。洽谈内容有:商品价格、商品供货数量、供货条件、赞助费用、文艺活动、供应商独立活动、广告赞助。

5.市场部提出相关广告策划方案、活动方案及费用预算,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形式、宣传、媒体、广告和宣传品设计方案、公司配合部门、单项费用预算和总额费用等内容。由市场部组织公司主管总经理、销售部、执行部及相关部门对广告策划的方案、费用预算、广告及宣传品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柒』 美容院如何管理呢

如何成为长盛不衰的赚钱美容院?开美容院的利润增加点在哪里?这是开美容院的经营者最关心的实际问题。答案是什么?简单说,就是服务促销。 服务促销可以直接地大幅度提升美容院的营业额,它是由以美容师为主的人员实现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几步: 迎接顾客 美容院最好设有专职的迎宾接待小姐,如没有,美容院的美容师或管理人员也要做好接待工作。准备迎接应记住“勤用眼睛财富来”。迎接时态度应该真诚微笑;多使用礼貌用语;表达准确,吐字清晰。从礼貌而尊敬的称呼、打招呼、问好开始,注意顾客的需求点,并及时解决顾客的需求。及时准确赞美顾客,理解顾客,做到心心交融。目测初判可能 的服务内容,联想可能推荐的各种服务组合和产品组合,学会同时接待多人的技巧。 了解顾客需求 通过试探性提问逐步了解顾客的皮肤护理保养情况,了解顾客是接受本院的服务及产品,或是竞争对手的服务及产品。更重要的工作,就是了解并初步证实顾客的需求,使顾客有意识隐藏的需求呈现出来,使一些顾客原来并没有的潜在需求暴露出来。同时,有意识地调整顾客对多种需求的不同量度,使之最适合本院产品或服务特点,并使之成为顾客的第一需求或重要需求。 推荐服务或产品 在推荐服务或产品时,首先必须清楚认识到:顾客购买的是服务或产品的本质,是购买服务或产品的益处。也就是该服务或产品能够带给顾客的好处是什么,最终的结果是什么。顾客愿意花钱的是这个“结果”。在推荐服务或产品时,应有很强的自信心与不容怀疑的武断语气,可适当升高声调,根据目测初判的针对性试探结果,以及各种已知信息,用自己具备的服务专业知识、产品专业知识,权威性地向顾客推荐适宜的服务或产品。 同步销售与连带销售 在顾客接受了一项(也可能是多项)服务后,我们要做的除了完美地实施服务以外,还要做好扩大服务或扩大销售。当服务扩大以后,服务的持续性才能得到保证。所以,在服务过程中,我们还要做好同步销售和连带销售。 同步销售 美容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做美容,但是仅仅局限于做美容来赚取利润就太单一了。即使美容院门庭若市,美容师手不待歇,技术服务的收入也可能是很有限的。如果美容师懂得使用适当的技巧,在美容服务的过程中,推销更多的服务、抑或产品,就会有效获得更高的营业额和个人收入,这就是所谓的“同步销售”。 连带销售 连带产品概念是指两种个或两种个以上的产品,在使用功能上,具有连带效应的产品组合。连带销售是要以达到单人次销售服务或产品最大化为目的,以自己具备的丰富的美容知识,充分拿出美容权威的姿态来,向顾客断然推荐连带产品。美容师可以针对配套使用方面的问题,向顾客提问,点明不配套使用的弊病,引发需求欲望;说明产品连带关系及配套的优点,满足顾客需求;视推销的情况,适当介绍连带用品的独立益处;根据服务和销售的需要,可同时演示连带产品,并做出适当承诺。 送别顾客 送别顾客也有技巧,要结合顾客接受的服务及效果,再次赞美顾客,重申其携带的家庭装的益处,并建议顾客从今天就开始使用家庭装,申明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随时来找自己,甚至可以替顾客计算适合下一次来做美容护理的时间。

『捌』 如何做好美容院顾客管理

一. 客户资料的建立: A.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年龄、兴趣、爱好、肤质、家庭等个人资料。 B.服务现状:包括客户在店内的消费情况,如:给客户护理服务的内容,护理服务美容师、次数、要解决的皮肤问题及目前的状况,客户的期望,购买店内的产品品牌、数量、类型等等。 二. 客户管理的原则: A. 动态管理:客户管理建立后不能置之不顾,否则便会失去其意义。客户的情况是会发生变化的,所以客户的资料也应随时加以调整处理,整理过旧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更新,对客户进行跟踪,使客户管理保持动态。 B. 突出重点:我们可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分类,以突出重点客户,依客户具体情况确定回访联络的内容与频率。 C. 灵活运用:客户资料的收集管理,目的是在客户服务过程中加以运用,所以在建立客户档案后,要采用灵活的方式及时全面的提供给美容师,使死资料变成活资料,提高服务质量及客户满意度。 D. 专人负责:由店长专门负责客户资料的管理工作,以免客户资料流失,只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 三. 客户管理分析的方法 (一)客户的构成分析: A. 小计包年、包月及流动的各类客户的消费额; B. 合计各分类客户的消费总额; C. 统计出各类客户在该分类中所占比例、销量额的比重,以及包年、包月客户在总消费额中的比重。 D. 运用ABC的方法把客户分为三类;A、B类包年消费客户为美容院的重点客户,C类客户可视为末来潜在的客户。 E. 还可以按客户的住址或社区进行分类。 (二)客户在本美容院消费的情况分析: A. 掌握各客户的月消费额和年消费额; B. 计算出各客户消费额占本美容院业绩总额的比重; C. 检查该比重是否达到了本美容院所期待的水平; D. 本美容院解决顾客问题肌肤的能力及在哪方面对问题肌肤的护理有优势,其顾客满意度及口碑。 (三)不同商品的消费构成分析方法: A. 将客户消费的各类商品,按销售额由高到低排列; B. 合计所有产品累计销售额并计算出各种产品销售额占累计额的比重; C. 检查是否达到美容院的目的; D. 分析不同客户的商品消费的倾向及存在的问题,检查销售重点是否正确,将畅销品努力推荐给有潜力的客户,并确定以后的销售重点。

『玖』 演出管理是表演专业吗

不是的....

『拾』 美容院管理

依靠严格的美容院管理制度,言出必行地对美容院进行管理,已成为美容院现代化与否的标志。然而,在美容院里,这种管理方法却往往让老板陷入困境制度过严,美容师受不了;管理过松,店面秩序无法保证。如何制定美容院管理制度?制订美容院管理制度应紧密结合美容院自身情况并严格依法进行,应做到“合法、合理、全面、具体”。
美容院员工都应该遵守的制度:

1、所有员工必须以完成店里的目标任务为中心,同心协力,群策群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气氛,力争最高的营业额;必须遵守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发扬团队精神,整体观念,不分彼此,以达到顾客满意为目的,提高美容院的销售额。

3、员工应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店里组织的一切活动。

4、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做好顾客档案记录工作,保存好所有的顾客资料,必须做好顾客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

5、顾客至上,努力让每一位顾客满意,严禁挑客、拒客,如发生此现象将对当事人进行停牌处理。

6、上班时间之前所有员工将自己的准备工作做好,工作时应全面招呼顾客,以示热忱的服务态度,接待顾客必须礼貌和亲切微笑,并多说“谢谢,欢迎光临”等词语,并上茶水,当顾客离开后应送之门外,并收拾茶杯以维持整洁,力求尽善美之工作精神。

7、工作时间在指定位置站好或坐好,不得在美容院内随意走动,不得串岗,亦不得在工作时间吃零食。

8、员工之间不得拉帮结派,不得散布有损美容院和同事的谣言,尊重上司,服从上司安排,不得对顾客谈论美容院内部事物。

9、美容院为员工提供的午餐、晚餐只能在规定的餐厅就餐,除规定的用餐外不得食用其它食物,严禁员工食用零食或在就餐时间以外进食;所有员工的水杯必须集中放置在休息室,不得在大厅内喝水,不得使用美容院一次性纸杯喝水,不得在店内吸烟、吃零食及其它饮料或食物。

10、工作过程中(即为顾客服务过程中)员工之间不许互相聊天、嚼口香糖、打闹、做鬼脸和探讨任何技术及时尚问题。

11、员工不允许在休息室或大厅内议论任何有关顾客的问题(隐私、价格、身体相貌)、对顾客指指点点,技术问题可在技术研讨会或晨会上研讨。

12、全体员工严禁私人处理所有工作当中发生的问题,严禁指责任何同事,任何问题由店长公正严明、认真、谨慎负责处理。

13、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前台、办公区域、休息室及美容院宿舍。

14、员工上班不允许有任何情绪化,应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冰箱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15、美容师电话预约顾客必须到前台,由前台接待,任何员工不得给顾客留私人电话、名片。

16、员工进美容院后须将自己形象整洁后方可签到上岗,签到后不得再化妆、洗头、搞个人卫生,否则按迟到计算;违者罚款10元;全体员工禁止上班时间着牛仔裤和运动休闲时装,应服装整洁合身,时尚,每日更新。

17、所有员工不得在大厅及休息室睡觉,谈论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扣罚。

18、上岗后不准随意接打电话,若有事打电话须经店长同意并签字,要把手机交前台保管,有预约顾客,听候前台安排。不交手机者,违者扣罚。

19、员工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脱岗,外出必须与主管请假,请假半天以上必须向美容院申请,美容院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扣罚薪金。

20、任何员工患传染性疾病、皮肤病必须自动离职。

21、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人发生冲突和争吵,违者开除。

22、所有员工在美容院内不允许向客人介绍非美容院所经营项目及产品,如发生此类问题引起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