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纹绣美容培训学校营业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版内容主要包权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属初次违法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再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经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予以责令停止招生,继续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继续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凡买卖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❷ 大专报考问题高分悬赏
哈尔滨理工大学 : 包括学校概况、党政机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对外交流、学科建设、科研产业、图书情报和学生天地。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含学院概况、领导风采、专业展示、招生信息、就业指导与培训信息。
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 : 2000年2月成立,民办高校。
黑龙江省卫生学校 :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中专有护理、药剂、检验、中医美容、助产、口腔等专业。高职有护理、药剂、检验等专业。 护理专业是首批国家级示范专业。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由原黑龙江省邮电学校和原黑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 独立本科学院。含学院概况、专业设置、新闻平台、国际合作、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
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始建于1979年。包括专业介绍、就学管理、招生信息、就业指南与师资队伍。
牡丹江师范学院 : 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师范学校,创建于1958年8月。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培养专科学历小学教师。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 含学院概况、招生信息、就业指导、教学管理、学生园地与图书馆。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 : 含学院概况、教学条件、专业介绍、招生专栏、文化生活与师资队伍。
大庆职业学院 : 大庆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包括学院概况、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招生就业、继续教育、学团生活与党委工作。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含学院简介、领导关怀、组织机构、学院领导、专业介绍、科研教研、校园新闻、招生信息、毕业生就业与同学录。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含学院简介、招生章程、专业介绍与联系信息。
哈尔滨医科大学 : 含学校简介、招生就业、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
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 省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72年,含学校概况、招生专栏、机构设置、教师队伍与校园文化。
大庆师范学院 : 含公告动态、学校概况、学院风光、招生就业、网上教学和招聘人才。
齐齐哈尔医学院 : 含学校概况、对外交流、校园文化、校医校友和新闻公告信息。
鸡西大学 : 包括党群机构、行政管理、招生就业、学生工作、图书馆与国际交流。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 包括院情总揽、机构设置、招生就业、人才师资、教学科研、交流合作与校园生活。
齐齐哈尔大学 : 包括学校概况、新闻中心、招生就业、教学管理、图书档案和政务管理。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 : 含学校概况、院系设置、校园风采、招生指南、就业指导和网上报名。
哈尔滨商业大学 : 含校情总揽、组织机构、招生就业、休闲交友和校内新闻。
哈尔滨学院 : 包括学院概况、院系设置、图书馆、招生和就业信息。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分院 : 始建于1959年,隶属于省教育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农垦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含院校概况、院系设置、教师队伍、招生就业与精品课程。
黑龙江工程学院 : 坐落于哈尔滨。含学院概况、网上办公、招生信息、就业信息、校园文化、网络服务与图书馆。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 坐落在冰城哈尔滨市内,由原黑龙江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哈尔滨市朝鲜族师范学校、齐齐哈尔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 含学校概况、管理机构、招生就业、学生工作和校园新闻。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 : 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校、黑龙江农垦教师进修学院、黑龙江省农垦广播电视大学、黑龙江垦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五校合署办学。
东北林业大学 : 含学校概况、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招生就业和人才信息。
大庆石油学院 : 原名东北石油学院,创建于1960年5月。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含学校概况、机构设置、教学科研、校园生活、招生就业和新闻公告。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包括学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简章、校园风光和考生问答。
绥化学院 : 前身是创办于1953年的绥化师范学校。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含学院概况、系部设置、组织机构、校园风采、学院动态、招生指南、就业指导、人才培养与网络视角。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包括学院概况、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合作交流、团学工作、信息服务和学院论坛。
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 : 独立学院。含专业设置、招生就业、党政机构、图书馆与论坛。
黑龙江科技学院 : 含学科建设、教学管理、招生就业、图书馆和新闻动态。
齐齐哈尔职业学院 : 含学校概况、院系设置、人才引进、招生信息、就业信息和信息查询。
东北农业大学 : 包括学校概况、教学管理、继续教育、国际交流和招生信息。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 普通高校本科二级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含学校概况、机构设置、专业设置、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和学生天地。
佳木斯大学 : 含新闻动态、教育科研、招生信息、国际交流和图书馆。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 含学院概况、招生就业、学生工作、合作交流、教育教学与后勤服务。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 含学校概况、院系设置、招生就业、合作交流和学生天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集教学、科研、医疗和校产为一体的中医药院校。
哈尔滨商业大学 : 含校情总揽、院系设置、管理机构、招生就业与服务指南。
伊春职业学院 : 1999年7月成立。含校情总揽、管理机构、教师队伍、招生就业、学生活动与图书馆。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含学院概况、招生专栏、合作办学、就业指导、成教分院与校园文化。
黑龙江大学 : 前身是1941年在延安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 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含学院概况、新闻动态、职能部门、招生就业、教学研讨与信息服务。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 含学院概况、成教分院、机电分院、系部设置、管理机构、招生信息、就业信息、教务管理、合作交流和校园文化。
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身为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校,创建于1949年8月。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 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创建于1948年。
牡丹江大学 : 含学校概况、招生就业、系部简介、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始建于1948年,座落在佳木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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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好运!
❸ 开美容,美发,养生,按摩培训学校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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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5、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7、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8、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9、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10、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筹设批准书;
(二) 筹设情况报告;
(三)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办理期限: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
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注意事项:
举办者提交的全部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并按以下顺序将申办材料装订成册:
1、申办报告
2、申办者基本情况
3、学校董事会人员构成及资格文件
4、行政管理人员构成及身份文件
5、教师构成及身份文件
6、办学章程
7、验资报告
8、办学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9、各项规章制度
10、教学计划
❹ 要开办一个培训班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
1、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
4、支付注册资金。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4)美容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扩展阅读
开办一个技能培训班的具体流程:
1、网上录入信息。
申请人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录入信息并提交。
2、到公布的受理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受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3、公示。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定期集中汇总,在受理审核部门的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受理单位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支付补贴。
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❺ 美容培训资质如何办理
办理学校要具备以下资质:
1、培训机构由办学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并报市教委备案。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 办理税务登记。至于费用,至少要有十万元的注册资金(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4.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①办学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4)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办学场地证明。
(10)教学仪器、设备清单。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❻ 中国美发美容协会怎么加入
1、进入中国美发美容协会-首页,点击“会员表格下载”。
附上图上文字:
1.请提供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会费1000元/年,一次性交纳四年会费
3.享受协会各项活动优先参与权和优惠待遇
4.一年后可申请升级理事单位(须经秘书处提名,理事会通过)
5.协会活动信息敬请登陆中国美发美容协会官方网站:www.chba.com.cn
6.申请表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院1号楼5026室中国美发美容协会会员部 邮编100825
7.会费汇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0200003309014410168户名:中国美发美容协会
❼ 创办一个美容美发培训培训学校需要些什么证件
需要《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为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属初次违法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再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经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予以责令停止招生,继续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继续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7)美容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扩展阅读
培训办学要求规定:
1、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技术等级考试等的考试机构,不得举办与其考试业务相关的教育机构。
2、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举办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申请举办实施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4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举办其他教育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❽ 单县卫生学校招生简章是什么
招生对象和报名录取办法:
报考我院三年制普通专科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凡达到省、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的专科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2012年面向山东、江苏、河北、河南、黑龙江、内蒙古 、吉林、青海、新疆、甘肃 、山西、辽宁、安徽、宁夏、四川、湖南、陕西、贵州、江西、广西等二十省招生。实行网上录取,电子注册。
一、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二、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三、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四、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在162-172cm之间,男生172-182cm之间,身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色盲、色弱,裸视视力不低于0.5;面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五、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六、 录取方式
在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电子录取。
七、 录取批次
专科二批;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均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国家干部身份,学院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
学院地址:山东省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❾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属初次违法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再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经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予以责令停止招生,继续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继续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凡买卖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9)美容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扩展阅读: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❿ 中国美容美发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定名为中国美发美容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HAIRDRESSING & BEAUTY ASSOCIATION,缩写为CHBA。
第二条中国美发美容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构依法批准成立的全国美发美容业中的行业性的组织,是由从事美发美容行业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地方行业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美发美容文化,致力发展美发美容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第四条本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工作原则是贴近市场、贴近企业、贴近消费者。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国家民政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的住所设定在中国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定适合行业发展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行业规范自我行为,促进行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二)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建议;为政府部门制定方针、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协助政府搞好行业管理,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事宜;
(三)受政府委托对行业运营进行监督、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评议表彰、在政府授权下为会员提供公信证明等活动;
(四)开展学术研究;关注行业动态,抓好信息发布、适时推广新项目、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以及潮流趋势;
(五)举办技艺比赛,演示以及美发美容用品和相关产品的展览会;
(六)组织讲座、研讨、交流、培训;
(七)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专业资料,编辑出版专业书刊及音像出版物;
(八)适时成立经营性实体,开展专业咨询服务和中介服务;
(九)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间的联系,组织对外交流和考察;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行业活动。
(十)组织会员之间、行业内部、与相关行业的交流和协作,促进本行业与其它行业的同步发展;
(十一)反映会员愿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有关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和拥护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
(四)行业各领域中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
第十条热心美发美容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知名人士,外籍华人可由常务理事会直接聘请为名誉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二)经协会秘书处讨论通过,即可成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三)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二条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享有协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名誉会员享有(二)、(三)、(四)、(五)款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五)积极主动地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学术论文、技术资料或相关信息;
(六)积极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七)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和按时参加会议,如超过规定期限半年,仍不交纳会费或一年之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根据下列情况对会员给予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
(一)在推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方面成绩显著;
(二)在专业教学与培训工作中成绩显著;
(三)积极为协会出谋划策并取得显著效果;
(四)努力研究新技艺,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方面有突出贡献。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
(二)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影响协会工作和信誉的;
(四)损害协会利益,破坏协会形象的。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十七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事项;
(五)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报告;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制定协会工作计划,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其职责是:
(一)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
(二)提出需要由理事会讨论的各项议案和工作计划;
(三)指导协会秘书处的工作;
(四)聘请名誉会长、顾问、名誉理事;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常务理事必须按时参加会议,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社会信用良好;
(三)熟悉行业、对本协会工作有突出贡献;
(四)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协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不得再担任其它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三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会长领导下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提议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四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年必须向常务理事会进行工作述职,由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两次以上没有通过的不能作为下一届领导候选人。
第五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三十五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各项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七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九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条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助的,应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构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会徽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会徽采用中国美发美容协会英文缩写CHBA组合而成。图案采用圆形设计,朱红色底、金字,C为外形,H、B、A横贯其中,两束抽象的头发飘动在左上方。
第七章财产的核定与清理
第四十五条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六条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财务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八条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构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05年5月10日第三届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