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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疱疹

发布时间: 2022-03-02 22:10:47

1. 湿疹快速止痒的方法

湿疹是一种过敏性皮肤病,当进食异性蛋白食物,例如鸡蛋、牛奶、鱼虾等,便可引起一种变态反应性皮肤病。湿疹可发生在身体任何部位,但好发于面部、头部、耳周、小腿、腋窝,肘窝、阴囊、外阴及肛门周围等部位,发病原因未明了,过敏体质可能是发病的主要原因。主症为:皮肤先出现红色丘疹,粟粒样皮疹或疮疹,继而伴有渗出...液,干燥后形成灰色或黄色痂皮,痂皮脱落后露出红色的潮湿表面,剧烈刺痒,搔后易发生感染。 1)湿疹是一种常见的过敏性皮肤病可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 1. 急性湿疹常对分布,皮疹有多种形式,表现为红斑、丘疹、水疱、糜烂、渗液和结痂等。自觉剧痒,抓破后可引起感染。病程约2--3周,但容易转为慢性,且反复发作。 2. 慢性湿疹以四肢多见。表现为皮肤增厚粗糙,可呈苔癣样变,脱屑,色素沉着,自觉剧痒。常可急性发作,病程可达数月至数年湿疹临床症状变化多端,根据发病过程中的皮损表现不同,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种类型。 ① 急性湿疹的损害多形性,初期为红斑,自觉灼热、瘙痒。 ② 继之在红斑上出现散在或密集的丘疹或小水疱,搔抓或摩擦之后,搔破而形成糜烂、渗液面。日久或治疗后急性炎症减轻、皮损干燥、结痂、鳞屑,而进入亚急性期。 ③ 慢性湿疹是由急性、亚急性反复发作不愈演变而来,或是开始时即呈现慢性炎症,常以局限于某一相同部位经久不愈为特点,表现为皮肤逐渐增厚,皮纹加深、浸润,色素沉着等。主要自觉症状是剧烈瘙痒。 2)一般治疗: 目前西医对湿疹尚无特效疗法,多采用对症治疗。以内服抗组胺药物治疗为多,如苯海拉明、非那根、扑尔敏、赛庚啶等,既可单用或联用,还可与镇静药、维生素c等合用。外用药剂型依据临床皮损表现而定,如红肿明显,渗出多者应选溶液冷湿敷,红斑、丘疹时可用洗剂、乳剂、泥膏、油剂等;呈水疱、糜烂者需用油剂;表现为鳞屑、结痂者用软膏;若苔藓样变者多择泥膏、软膏、乳剂、涂膜剂、酊剂及硬膏等。 3)验方秘方: 1. 取陈醋(最好用镇江陈醋)250毫升,樟脑丸1个。于陈醋(最好用镇江陈醋)内浸泡3天后,用醋搽患处,每日3次,至治愈。特效。 2. 用墨鱼骨适量。将墨鱼骨粉用火煅烧,呈棕红色时乘热研成细末,即成墨鱼骨粉,可装瓶待用。将患处用淡盐水洗净、擦干,然后将墨鱼骨粉直接撒在患处,使之形成一厚膜,最后盖上一层油纸,外用纱布包扎,2天换1次,数次便可治愈湿疹。 3. 取玉米须适量。将玉米须烧灰存性,研为末,以香油调拌,外敷患处。 4. 用绿豆粉30克,醋30毫升,蜂蜜9克,冰片3克。绿豆粉炒成灰黑色,加入醋、蜂蜜、冰片,共调和为胶状,摊油纸上,当中留孔,敷于患处。 4)注意事项 尽量寻找发病原因并去除之,注意调整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避免进食易致敏的物品,如酒类, 海鲜贝类食物应禁用、以清淡饮食为好;尽量减少外界不良刺激、如手抓、外用肥皂、热水烫洗等;衣着应较宽松、轻软,避穿毛制品或尼龙织品。

2. 湿疹快速止痒的方法有哪些

你好,可能是由于抵抗力差,或者是由于生活习惯不好环境因素,过敏性体质导致的湿疹。内建议可以在医生的指导容下口服湿毒清胶囊和维生素c片,复方甘草酸苷胶囊,外用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涂。平时不要吃辛辣食物,刺激性食物,多注意卫生。多注意休息,多放松心情。

3. 低烧手上有疱疹

病情抄分析:您好:考虑是手足口袭病, 水疱及皮疹通常会在一周内消退.注意隔离,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口腔护理,适当退热,给予抗病毒治疗如板蓝根,清开灵,蒲地蓝等,口服希克劳,孚美等预防感染,多喝水。
意见建议:

4. 外婆得了疱疹怎么办

中医针灸管用..就是效果有一点点慢..我在社区医院治疗青春痘时,看到一些得疱疹的人在用针灸治疗,听他们说效果不错...

5. 疱疹会影响正常生活吗

这病是不能根除的,平时加强锻炼,注意身体就不会有什么影响。

6. 镇江公务员体检对乙肝和色弱色盲有要求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有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