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想知道菊科植物的研究现状
摘要】 菊花在我国种植广泛,使用历史悠久,是药食兼优的代表性植物,为药食同源的常用中药,其主要成分为黄酮、三萜类等菊花具有多种药理作用,本文概述了中国药用菊花主产地及品种及药理活性研究进展。
【关键词】 菊花;品种;产地;药理作用
菊Dendranthema morifolium (Ramat.)Tzvl.的药用类群经过长期人工栽培选育和不同的生态环境,加之特殊的加工方法, 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药用品种,如滁菊、亳菊、怀菊、济菊、杭菊、贡菊等。菊花是菊科植物菊的干燥头状花序,为多年生草本,性味甘苦,凉。具有疏风、清热、明目、解毒的功效,主治头痛、眩晕、目赤、心胸烦热、疔疮、肿毒。下面就其品种、产地及药理作用方面的研究进展介绍如下。
1 菊花的品种及主产地
1.1 贡菊 贡菊又称徽菊,是作为茶菊发展起来的,主产于安徽歙县。贡菊于清·光绪22年(公元1896年)由徽商从浙江德清引入〔1〕,后逐渐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地道药材。
1.2 杭菊 杭菊有黄菊与白菊之分,黄者习惯于药用,白者原供茶用,随着近代中医药发展,已成茶药兼用之品。浙江黄茶菊记载最早,为明万历年间,距今400年上下。杭菊主产桐乡,在桐乡形成了全国规模最大的药茶两用菊花种植基地。
1.3 滁菊 滁菊以药用闻名。1862年《本草害利》〔2〕就有记载,可见滁菊出名至少有150年左右的历史。建国前,滁菊的主产地在安徽的滁县、定远一带,建国初, 全椒的复兴、西王盛行栽种滁菊,随之主产区又南移至马厂、三合一带。20世纪60年代全椒的滁菊产量超过了滁县,以后全椒一直是滁菊的主产区。
1.4 亳菊 亳菊是药菊中佳品。1760年《百草镜》〔3〕载有亳州产有白色的菊花,据此,亳菊栽培至少有240年。亳菊产地在亳州东南沿涡河两岸。20世纪90年代后,亳菊集中分布在亳州辛集、大寺一带,以大寺的怀楼栽培最为集中。
1.5 怀菊 怀菊是“四大怀药”之一,产于河南沁阳(怀庆)、博爱、武陟、温县一带。古代本草多认为河南是药用菊花的地道产地,河南的药用菊花可能栽培最久,早期的邓州黄、邓州白可能是药用菊花后期选育出来的品种的始祖。
1.6 济菊 产山东嘉祥县,又称“嘉菊”,以前通过济宁经过运河运往外地,所以称为“济菊”,主产嘉祥县南部马集、纸坊一带。据调查嘉菊是清朝时从亳州引种,经过长期栽培,形成地道药材。
1.7 祁菊 祁菊主产河北安国,据有关学者〔4〕考察其品种与“亳菊”一致。
1.8 川菊 川菊主产四川中江,近年来已失种。
2 菊花的药理作用
现代药理学研究表明,菊花的主要成分为挥发油、黄酮类及氨基酸、微量元素等,具有扩张冠状动脉、降低血压、预防高血脂、抗菌、抗病毒、抗炎、抗衰老等多种生理活性,现将其药理作用总结如下.
2.1 抗炎作用 早在1950年,王凤莲就发现菊花提取物能影响小鼠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抵抗力,从而具有抗炎作用。近年来,国外学者〔5〕经研究发现从菊花中分离得到的三萜烯二醇、三醇及其相应的棕榈酸酯和肉豆蔻酸酯对由12-O-十四酰大戟二萜醇-13-酰(TPA)诱发的小鼠耳水肿具有明显的抗炎作用。
2.2 抗病毒作用 国外研究发现〔6〕,菊花对单纯疱疹病毒(HSV-1)、骨髓灰质炎和麻疹病毒具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高浓度时对流感病毒(PR8株)也有抑制作用。另外,菊花具有抗艾滋病作用,能抑制逆转录酶和HLV复制的活性,从其中分离得到的金合欢素-7-O-β-D吡喃半乳糖苷是抗HIV的新活性成分,且毒性相当低〔7〕 。
2.3 抗寄生虫作用 研究表明,亳菊乙醇提取物及氯仿分离物能明显抑制红内期疟原虫的生长发育,亳菊乙酸乙酯提取物能抑制恶性疟原虫的生长。
2.4 抗菌作用 李英霞等〔8〕发现,菊花挥发油对金葡菌、白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尤其对金葡的抑制效果最明显。谈宇武等发现,鲜菊花水煎剂对革兰阳性菌(金葡菌、β-溶血性链球菌)、多种致病性杆菌有抑制作用;其水浸剂(1:4)对某些常见皮肤致病性真菌亦有抑制作用。
2.5 抗氧化作用 张而贤等〔9〕研究了菊花不同提取物的抗氧化活性,结果表明,菊花黄酮类化合物有清除自由基、超氧阴离子的能力。另有研究表明〔10〕 ,菊花水提液能增强机体对自由基的清除作用,减轻超氧阴离子对生物膜的损伤,延缓衰老进程。还有报道认为,菊花水提物中有效成分是作为自由基清除剂、活性氧清除剂、金属螯合物发挥作用的〔11〕 。
2.6 抗肿瘤作用 从菊花中分离得到的蒲公英赛烷型三萜烯醇类对由TPA引起的小鼠皮肤肿瘤有较显著的抑制作用〔12〕;另外,从菊花中分离得到的15个三萜烯二醇及三醇对由TPA诱发产生的BV2EA早期抗原均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其中6个化合物对常见肿瘤如肺癌、结肠癌、肾癌、卵巢癌、脑癌、白血病等60种人类肿瘤细胞进行体外细胞毒活性实验,结果发现化合物amidiol对白血病HL260细胞具有极其显著的细胞毒活性〔13〕。
2.7 抗诱变作用 菊花对环磷酰胺诱变的小鼠骨髓PCE微核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平板掺入法实验也证实,菊花对由2-氨基芴诱发的TA98或TA100菌株的回复突变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也有研究报道,菊花黄酮对黄曲霉毒素B1等影响肝脏代谢酶的物质及放射引起的基因突变有抑制作用。
2.8 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 菊花的酚性部位可以增加豚鼠离体心脏冠脉流量,提高小鼠对减压缺氧的耐受能力,并对家兔的心、肝、肾功能无明显毒性作用。菊花的总提取物对离体心脏、心肌细胞均显示具有正性肌力作用,杭白菊具有抗乌头碱诱发的大鼠心律失常,以及氯仿诱发的小鼠心律失常作用〔14〕 。
2.9 驱铅作用 冯昶等〔15〕实验研究表明将铅染毒的小白鼠给予菊花茶灌胃有明显的驱铅作用,且具有统计学意义。
2.10 对胆固醇代谢的影响 菊花水煎剂能抑制大鼠肝微粒体中的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还原酶(HMGR)的活力,激活胆固醇7-2-羟化酶,起到加快胆固醇代谢的作用。菊花提取物对大鼠血清胆固醇的升高有明显改善作用,对于正常的基础饲料组大鼠,菊花提取物能保持血清总胆固醇基本不变,而提高有保护作用的HDL浓度,降低有危害作用的 LDL浓度,在高脂膳食情况下具有抑制血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升高的作用〔16〕 。
2.11 免疫调节作用 有人发现,菊花提取物在增强抗炎作用的同时,能显著增加小鼠脾细胞抗体的产生;在绵羊血红细胞反应中,能够增加小鼠血清的IgG、IgA水平,揭示其具有细胞免疫调节活性和增强单核吞噬细胞的活性。
⑵ 还有吃不辣的火锅也会上火吗 那怎么去火
不同的人体质不同,容易上火的人不用辣椒也容易上火。
少量吃没有关系的。建议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搭配饮食,适当锻炼身体,保持好轻松愉悦的心情。增强体质。祝您生活愉快。
菊花茶去火众人皆知,现在市面上的菊花茶品类很多,效果最好的还要属有机菊花茶,不仅去火功效显著,而且安全健康,有种有机菊花叫嘉菊,是公认的,去火效果最好的有机菊花茶,深得顾客的喜爱。
嘉菊性凉、味甘苦,具疏风散热,清肝明目之功效,是中医眼科和治疗中风头疼的良药。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及科研单位对嘉菊的生产极为重视,一九七七年,山东省药检所等有关部门对嘉祥菊花进行了专题研究,鉴定了质量,认为该品种香味浓烈,其质量、性味、功能、有效成分等指标均超过了杭菊、滁菊、亳菊等品种,具有鲜明的特征。经化验,主要成分有挥发油(龙脑、樟脑、菊油环酮等)、腺嘌呤、胆碱、水苏碱、矢东菊甙、氨基酸、黄酮类、微量维生素(B、E)、丁二酸二甲基酰肼等,其药理主要有抗原体和增强毛细血管抵抗力两个方面。
喝凉茶是常见的去火方式,其中白云山星群夏桑菊是其中的代表。
其他方法
常用滋阴中药
天冬、麦冬、玄参等
常用的清热泻火药
大黄、黄连、黄柏等
常用的解毒消肿药
另外中医针灸、拔罐、推拿、按摩等对于治疗上火也有很好的辅助作用。生活中要注意劳逸结合,饮食上要注意多吃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多喝水少喝酸甜饮料,少吃辛辣煎炸食品,少抽烟喝酒。上火和心理状态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保持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其实是人们最好的灭火剂。
去火中药
(1)麻黄:麻黄除了辛温发汗、解表散寒以外,并有明显的宣肺平喘作用。一般用麻黄配伍杏仁治疗咳喘。麻黄宣通肺气,杏仁降气化痰,二药合用,可以增强平喘止咳的效果,临床上用于治疗儿童肺热的小儿咳喘口服液,就应用了麻黄和杏仁的配伍。
(2)甘草:甘草具有补脾益气,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缓急止痛,调和诸药的功效。用于脾胃虚弱,倦怠乏力,心悸气短,咳嗽痰多,缓解药物毒性、烈性。
(3)金银花:金银花茶味甘,性寒,具有清热解毒、疏散风热的作用。金银花有清热解毒、疏利咽喉、消暑除烦的作用。可治疗暑热症、流感、急慢性扁桃体炎、牙周炎等病。
喝茶是否有用
茶一般都是喝绿茶和红茶。绿茶是凉的,有清火的作用。红茶是温的,不主张有上火体质的人饮用。另外除了茶以外还有很多简便易行的祛火方法比如喝绿豆汤就很好。具体喝哪一种茶要根据自身的体质来决定,如果是虚寒体质的人一般不容易上火,喝红茶就会起到保健作用。如果特别容易上火的人可以喝一些绿茶。
⑶ 山东济宁嘉祥什么时候开始验兵
09年10月开始征兵报名,11月1号开始分批进行体检至中旬结束,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政治审查(政审),12月1日下达入伍通知书 ,12月上旬起发放服装(如果走得晚发放也推迟),12月中旬开始运兵(分批运输新兵:12月10日-12月31日),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新兵要出发。 预报名可以在街道办事处,没参加的可以直接到武装部报名,农村在村委或者找民兵连长也可以。征集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 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 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 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征集的年龄, 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21岁的也可征集,根据本人自愿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 征兵办负责人提到了关于对入伍青年仪容的要求——有染发、纹眉、纹身、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该 负责人强调,军队是特殊机构,有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在军容风纪上,要保持军人的严肃性。 直接成为士官的条件: 招收士官的对象,必须是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且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中)级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其基本条件是: (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 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 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衄,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Δ,外隐斜超过5Δ,上隐斜超过2Δ,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mm,开牙合 超过3cm,上下颌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 ,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 ,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 的;
(四)错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不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
(二)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三)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
(四)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MBTI-G价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I得分大于30分;
(二)N得分大于30分;
(三)F得分大于28分;
(四)P得分大于28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四)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3.0cm的。
第四十六条 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0.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白细胞总数4.0~10.0х109/L(4000~10000/m3);
(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三)红细胞数,男性4.0~5.5х1012/L(400~550万/mm3)、女性3.5~5.0х1012/L(350~550万/mm3);
(四)血小板计数,100~300х1012/L(10~30万/mm3);
(五)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12~18g/dl)、女性110g/L~150g/L(11~15g/dl)。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pH值为4.5~8.0;
(三)尿比重为 1.003~1.035;
(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尿酮体阴性;
(六)尿糖阴性;
(七)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正常;
(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三)钩虫、鞭虫、涤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40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阴性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