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的组织章程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于2003年10月26日原则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中文名称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英译名为:China Leprosy Association,英文名缩写CLA (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是从事麻风防治、科研、管理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国麻风防治事业的友好人士、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的群众团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社团。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中国推动麻风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宗旨 团结和动员广大麻风防治、研究、管理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和宣传政府制定的有关卫生、科学技术工作和麻风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发扬学术民主,服务麻风防治与康复,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反映麻防工作者、麻风病人和治愈者的呼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在我国消除麻风病的医学和社会问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会依法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同时挂靠卫生部。
第五条
本会会址 北京丰台区角门北路甲8号1号楼1107室 邮编:100068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 宣传国家麻风防治方针和政策,教育和鼓励麻风防治工作者热爱麻风防治事业,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 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大力赞助麻风防治事业;
三 开展民间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麻风防治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学术考察活动,发展同国外有关学术团体、麻风协会与基金会及其他福利组织和个人的友好往来与合作;
四 努力争取和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更好地发挥麻防工作者的积极性。对国家麻风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技术措施和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
五 宣传普及麻风防治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推广麻风防治先进技术和经验;
六 开展麻风防治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麻风防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七 推荐、评选麻风防治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奖励优秀作者,表彰奖励在麻风防治、研究和管理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会员,发现人才,推荐人才;
八 编辑出版《中国麻风皮肤病杂志》),编印有关麻风防治研究和管理方面的刊物和资料;
九 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麻风防治工作者、麻风病人和治愈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十 创办以本学科为主的科技实体;开展成果鉴定、科技论证、职称评定、医疗服务、咨询、培训活动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外籍会员。
第八条
会员资格:
一 拥护本会章程;
二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三麻风防治、研究、管理人员和其他医药卫生工作者;积极支持、热心赞助麻风防治事业的各界人士和海外友好人士可申请为个人会员;
四 热心麻防事业、支持并参加本会活动的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申请为团体会员。
本会与团体会员建立业务联系和相互支持关系。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四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个人入会,须报中国科协审批。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和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 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 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会章,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三 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 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经提示仍不交纳者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 通过提案;
七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聘请名誉理事长、顾问、名誉理事;
三 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并负责筹措协会活动经费;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团体会员、理事单位和名誉理事的吸收或除名;决定理事的增补、更换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审议本会各机构的工作计划,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1-2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或对本会有重大贡献者;
三 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届满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届满时不超过65周岁,原则上为专职,本会同时设立副秘书长一人;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超过规定任职年龄的,如确有必要继任,需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且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由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或秘书长出任法定代表人,并报中国科协审查,经民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理事长办公会;
二 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主持制订本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组织、领导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聘任和解聘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负责组织制订业务活动计划、内部管理制度;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服务、咨询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是公有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请中国科协审查批准,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愿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审查批准。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中国科协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会会徽: 外形为菱形,金色边框,底色为白色;内容为:上为金色“中国麻风协会”,下为绿色长城图案,中间蓝色的大小两个半圆及含在两个半圆内的金色的A代表本会英文缩写名“CLA”,A字中间的红十字寓意麻风防治事业是卫生公益、福利、救助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附本会会徽复印件)。
第四十七条
本会章程以民政部制定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全国性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换届工作办法》为依据,经2003年10月26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贰』 孟中平的科研成果
现任黑龙江白癜风医学研究院首席学者顾问,在攻克皮肤病世界难题——白癜风上,他破除西医治疗白癜风依赖激素和抗癌药的弊端,努力开发祖国医学传统,多年一直致力于白癜风病因病理、临床治疗等方面的研究,并多次从美国通用、意大利戴克等医疗巨头引进先进诊疗技术。
在国内率先成功运用“黑色素细胞培植法”特效治疗白癜风,其相关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引起轰动,是我国皮肤病色素细胞种植法创始人。
1989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医药科学大会上,他的“白癜风早期诊断研究”荣获国家医药科技成果奖。
1991年首次从德国引进黑色素细胞移植疗法,实现白癜风在临床治疗长期无法突破的难题。
2010年与众多白癜风临床医师共同成功研发出“GX-B多维白癜风康复工程”,在2011年全国科技大会上获“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目前已经纳入全国推广。 在从事皮肤病临床医疗、科研工作30余年中,为中国银屑病科研与救治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多次荣获国家、省、市级的科研成果奖,在国内率先成功运用国际最新技术——M-D多维银屑病康复体系治疗银屑病,其相关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引起轰动,是我国免疫激活肽修复再生疗法创始人。他曾在国际和国内专业学术杂志发表论文50余篇,多次应聘出席国际皮肤病专业学术讲学交流,2011年全国科技大会荣获“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
在国内率先成功运用国际最新技术 ——M-D多维银屑病康复体系治疗银屑病,其相关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引起轰动。他曾在国际和国内专业学术杂志发表论文50余篇,多次应聘出席国际皮肤病专业学术讲学交流,2011年全国科技大会荣获“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
『叁』 李凡的个人履历
1、基本情况
李凡,男,回族,甘肃天水人,1964年4月出生。1987年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医疗系,获医学学士学位。2008年新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医学硕士学位。1987年参加工作,现任新疆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皮肤科主任,主任医师,新疆医科大学皮肤性病专业教授。
2、政治思想
任职以来,能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院、科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科室,工作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团结同志,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热情对待每一位患者,廉洁行医,受到领导和同事好评,受到患者一致称赞。2000年被授予中心医院“十佳医生”,被选为“克拉玛依区人大代表”、“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
主要专业技术成就、贡献及荣誉
从1987年在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医院工作至今,20年的临床工作中,以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病种特点,积极引进、消化、推广新技术、新项目20多项。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持、参加、操作的科研项目,8项获院科技进步奖,3项获市科技进步奖,1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及国家卫生部科技进步奖,发表论文20余篇,主要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成绩:
(1)率先在新疆地区开展了皮肤外科工作:
从1992年开始,在学习了解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在新疆地区率先将药物治疗无效或疗效欠佳的疾病,通过外科手术予以治疗,极大的提高了治愈率,解除了患者疾苦。在疆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促使几十年来一直在乌鲁木齐市召开的新疆皮肤病年会首次易地于2005年在克拉玛依市召开,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因而被选为中华医学会皮肤科分会皮肤外科组全国委员、新疆医学会皮肤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在全国医师年会中是新疆地区唯一优秀中青年医师提名奖获得者。
(2)科室首先在全国发现新型疾病:
自1990年至1997年和前任主任一起在临床工作中,陆续发现一些未见过的皮肤疾病病种,以此为契机,开展了新疆地区皮肤利什曼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并深入小拐、乌尔禾一带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且上报新疆地方病研究所及上海寄生虫病研究所进行协作研究,最终通过英国热带病研究所鉴定,发现为一种新型皮肤利什曼病亚型。并采取了有效治疗措施,杜绝病情蔓延,改写了教科书所讲的新疆地区无皮肤利什曼病的论断,填补了皮肤科教科上的一项空白。
(3)对国际上公认的难治性皮肤病——硬皮病治疗取得成功:
硬皮病是面部或全身皮肤硬化的皮肤疾病,严重影响工作和健康,目前在国际、国内无有效药物治疗,李凡应用自己的理论知识,对新疆特有的野生植物槌果藤进行研究,亲自在炎热的戈壁沙漠采摘槌果藤,亲自加工,进行动物实验,在取得动物试验成功的基础上,委托新疆药物研究所进行药理学、药代学、毒理学等方面的研究,历时4年,开发出治疗硬皮病的新药——槌果藤软膏,获得自治区药监局颁发的药品应用许可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临床疗效显著,受到同行赞誉,全国各地患者纷纷来电、来人求购药物。
(4)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积极发展建设科室:
使原有医护人员7人,仅有门诊诊疗室一间的皮肤科发展成为拥有医护人员20名,床位20张,下设专科门诊、理化治疗中心、激光光子治疗部、皮肤外科、皮肤内科、皮肤专科实验室,成为拥有数百万医疗设备的综合性皮肤专科,诊疗技术经跟国内外水平,皮肤内科皮肤外科协同发展,中西医结合相辅相成,能够治疗各种皮肤疾病,形成了医疗科研平衡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在疆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5)1997年被评为“市局拔尖人才及学科带头人”;1998年被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岗位能手”;2000年至今被评为中心医院医学专家;2005年被聘为新疆医学会皮肤科分会副主任委员;2009年被聘为新疆医科大学皮肤性病专业教授;
代表性论文、著作
(1)YAG和CO2激光治疗跖疣183例,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1993年第7期,合著第一;
(2)高压注射泼尼松龙治疗瘢痕疙瘩,东南亚皮肤美容国际学术会议大会交流、临床皮肤科杂志,1997年第26期,合著第一;
(3)维吾尔药槌果藤治疗硬皮病6例,中华皮肤科杂志,1997年第2期,合著第一;
(4)应用槌果藤提取物治疗瘢痕疙瘩,中国美容医学,2004年第10期,合著第一;
(5)用皮肤外科手术治愈皮肤假性T细胞性淋巴瘤,中国美容医学,2004年第12期,合著第一;
(6)迪银片配合槌果藤草药治疗银屑病,中华医学研究与实践,2004年第3期,合著第一;
(7)槌果藤在难治性皮肤病治疗方面的应用,中华新医学,2005年第2期,合著第一;
(8)医院内163株深部真菌感染分析,临床皮肤科杂志,2005年第4期,合著第二;
(9)维吾尔药槌果藤治疗银屑病的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皮肤病与性别,2005年第27期,合著第一;
(10)皮肤磨削术治疗皮肤淀粉样变30例,中国美容医学,2006年第6期,合著第一;
(11)先天性厚甲症两家系六例,中华医学遗传学杂志,2007年第6期,合著第二;
(12)槌果藤提取物治疗硬皮病的实验研究,中华皮肤科杂志,2008年第7期,合著第二;
(13)槌果藤提取物治疗银屑病样小鼠模型作用的实验研究,中国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杂志,2008年第3期,合著第二;
(14)不同阶段槌果藤提取物治疗硬皮病实验性研究,新疆医学,2008年第5期,合著第一;
(15)槌果藤乙醇提取物对体外培养的人成纤维细胞生长的影响,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9年第8期,合著第一;
(16)超声聚焦治疗外阴白色病变的临床观察,中华物理与康复杂志,2009年第8期,合著第一;
重要奖项情况:
(1)克拉玛依地区皮肤利什曼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克拉玛依市石油管理局科技进步一等奖,1992年排名第二;
(2)克拉玛依地区皮肤利什曼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1997年排名第二;
(3)克拉玛依地区皮肤利什曼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卫生部科技进步二等奖,2000年排名第二;
(4)维吾尔草药槌果藤治疗硬皮病临床分析,克拉玛依市石油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1998年排名第一;
(5)治疗硬皮病、银屑病的新药槌果藤的开发与研究,克拉玛依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8年排名第一;
『肆』 马琳的详细介绍
马琳、皮肤科、主任医师(正教授)、科室主任。
马 琳,女,医学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首都医科大学皮肤与性病学系副主任,中华医学会北京皮肤科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常务委员、儿童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皮肤科分会小儿皮肤病学组副组长,第一届变态反应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届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北京健康科普专家。任《中华皮肤科杂志》、《实用皮肤病学杂志》及《国际皮肤性病学杂志》编委,《临床皮肤科杂志》及《Journal of Microbiology and Antimicrobials》审稿专家。曾留学澳大利亚1年(学习医院管理和教育部高级访问学者)。
从事临床工作27年,发表文章100余篇,主编中国第一部《儿童皮肤病彩色图谱》,主译《儿童皮肤病学》一部,副主编、副主译各一部,参加了10余部书的编写。近10年来,获得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教委公派出国留学基金、北京市优秀人才基金、北京市教委中青年优秀教师培养基金、中华医学会科研基金等项目。获北京市卫生局2006年度百名优秀青年医师称号。入选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计划。
主要的工作和研究方向:
一、 儿童皮肤血管瘤与血管畸形: 2000年在儿童医院皮肤科建立儿童皮肤血管瘤专业门诊,2002年引入选择性血管治疗激光仪,目前治疗此类疾病超过5000例,在儿童血管瘤与血管畸形的鉴别诊断、治疗方案的选择以及长期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婴儿血管瘤规范治疗方向培养硕士研究生2名,发表相关文章5篇,并在全国50次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发言,在全国(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辽宁、黑龙江、湖南、新疆、云南、山西、山东、河南、河北等)各省市举办的皮肤病学习班或专业会议上,就儿童血管瘤与血管畸形的鉴别诊断、治疗方案的选择以及长期管理方面进行过多次专题讲座。2009年开始进行普萘洛尔治疗婴儿重症血管瘤,目前已诊治病人400余例,疗效显著。多次邀请国际上血管瘤知名专家来我院进行学术交流,将国际的前沿技术引入国内并将此研究成果与国内同行分享,在儿童血管瘤与血管畸形的鉴别诊断、治疗方案的选择以及长期管理方面保持了与国际同步的水平。同时将制定的诊疗方案分享给同行,以共同提高全国同行在此领域的治疗水平,更好的服务全国患儿。
二、 特应性皮炎(湿疹): 对特应性皮炎/湿疹患儿的长期治疗与管理以及健康教育进行了多年的探索与总结,积累了丰富的诊疗经验,多次被邀请在国内外相关会议、讲座及学习班做客座发言,使国内同行对儿童特应性皮炎的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得到进一步深化。2003年在国内率先报道了金葡菌超抗原与特应性皮炎相关性的研究资料。并在特应性皮炎患儿食物过敏和皮肤屏障功能障碍的研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参与中国特应性皮炎诊疗指南(2008年版、2013年版)的制定。获得1项“特应性皮炎发病的基因多态性与分子机制研究”的北京市自然基金、1项“0-2岁婴儿湿疹的规范化管理研究”首都发展基金联合攻关项目、合作1项“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多项基金,同时首次在中国牵头进行了“特应性皮炎教育中心的临床观察”和“润肤剂在儿童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治疗中的作用研究”等多项临床观察。培养了5名硕士研究生,发表相关文章20余篇。对儿童特应性皮炎/湿疹患儿的长期治疗与管理经验得到了同行和家长的认可,每年都有20次以上在专业会议上或新闻媒体上进行讲座或交流。目前准备进一步研究该病的基因多态性和如何有效的修复患儿的皮肤屏障功能,并准备进一步扩大对患儿家长的健康教育。
三、 感染性皮肤病:从1991年开始对感染性皮肤病进行了持续20多年的临床研究,对北京及周边地区儿童皮肤感染性皮肤病尤其是金黄色葡萄球菌和A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进行了连续的病原菌观察,明确了耐甲氧西林金葡菌的感染情况,为皮肤软组织感染尤其是葡萄球菌烫伤样皮肤综合征的抗生素选择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本专业培养的研究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发表中英文文章十余篇,其中SCI文章4篇,影响因子超过12分。鉴于在皮肤金葡菌感染方向上处于国内前沿水平,2009-2011年在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领导下牵头在全国23家医院(十家成人医院、十三家儿童医院)进行“球菌感染性皮肤病病原菌的耐药监测研究”。该课题经过两年的临床研究工作,明确了我国皮肤软组织感染社区获得性耐甲氧西林金葡菌和链球菌的分布及耐药情况,为球菌感染性皮肤病合理应用抗生素提供了基础依据,参与了皮肤软组织感染治疗指南的制订。在儿童皮肤金葡菌感染性皮肤病尤其是葡萄球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的抗生素选择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1993年在儿童医院皮肤科建立皮肤真菌室,在儿童浅部真菌病的病原菌培养及皮肤真菌病方向获得1项中华医学会基金,培养硕士研究生1名,发表文章5篇,目前北京儿童医院皮肤科在治疗儿童头癣和儿童少见真菌病方面与国际发展同步。
四、 遗传性皮肤病及疑难病的诊治:自1991年开始对遗传性皮肤病,重点是皮肤先天疱病进行研究。同时对重症药疹的抢救、EB病人的长期管理及少见综合征的基因学研究,进行了多年的努力和探索,诊断了中国首例在幼儿期发病的慢性家族性良性天疱疮患儿,得到美国同行重视,并以该病例作为参考依据在美国进一步诊断鉴别此类疾病。基于对遗传性大疱病患儿长期管理具有丰富经验,曾受邀到香港为此类患儿进行会诊、指导长期治疗。对先天性表皮松解症、各型鱼鳞病、掌跖角化症、先天性色素异常、早老症以及皮肤弹性过度等皮肤科各类先天遗传性疾病和各种综合征有丰富的诊疗经验。在遗传性皮肤病方向培养研究生2名,发表文章12篇,其中SCI收录2篇。在其它疑难性皮肤病方面发表文章20余篇,SCI收录2篇。目前主要专注于遗传性大疱型表皮松解症的基因诊断和移植治疗的研究。
在儿童先天性综合征等疑难病的诊断方面具有独到的见解。在儿童危重症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 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DRESS)等重症药疹的抢救和药疹与感染性疾病的鉴别诊断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伍』 什么是医共体
青岛白癜风研究所一直以来在白癜风诊疗领域作出的贡献,因此在“2013第七届世界自然医学学术大会”被组委会领导及专家们一致认可;白癜风“分型首宏分诊·多维治疗”诊疗模式的临床推广应用,也取得傲人的成绩;在医疗服务方面的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也被高度赞扬。因此余芹念,大会组委员特授予包括我院在内的10家皮肤病诊疗机构“皮肤病临床医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医共体成员单位”(简称医共体)称号。全球皮肤病“临床医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医共体”(简称为‘医共体’)。是整合世界各国皮肤病研究最新成果,立足于世界医学转化、循证医学、皮肤病临床医学、自然疗法、竖困研究、临床、病理三者结合,为患者实施新兴、有效技术,让“实验室走进临床(病床)”,真正为大众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同时通过将各国区域内众多皮肤病医院、专业研究院所、皮肤科医生联合建立一个资源共享平台。对白癜风患者来说全球皮肤病“临床医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医共体”的成立绝对是一个振奋人心的福音。
『陆』 吉兆春是谁
很抱歉,确实没有听过这个人的,你可以上网查一下看有没有他的介绍,如果没有的话,也许就是你们当地有名的医生。
『柒』 压力大会导致皮炎皮肤病吗
原则上应避免皮肤刺激,逐渐撤减外用激素,用其他非激素类药物替代,建议使用凉血通脉,活血消炎的草本炎立康,坚持使用一周基本可以痊愈,变化每天都能看得见,必要时可以考虑做脱敏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