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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縣美容院

發布時間: 2021-12-23 22:54:16

A. 被美容院欺騙了要找什麼部門投訴

方式一:找消費者協會投訴

12315是專門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部門,也是管理此類案件的直屬部門,因此,消費者被美容院欺騙了以後,應該盡快撥打12315找消協投訴,以盡快追回自己的損失。
方式二:到工商局投訴
美容院屬於商業機構,自然歸屬工商局管理。因此消費者可以到工商局舉報該店,如果該美容院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相關部門一般會做吊銷執照及罰款處理;如果該店沒有執照,工商部門工作人員也會依法查封,並幫助消費者要回被騙資金。
方式三:撥打110報警
美容院套路消費者這種強買強賣的交易方式,其實已經屬於詐騙行為,所以警察同樣有權利管理此類案件。消費者報警以後,警察會很快到店內為你處理糾紛,也是不錯的選擇。
方式四:向記者舉報
記者大都喜歡這種帶有糾紛及詐騙性質的社會類新聞,所以消費者在被美容院騙了以後,可以向本地的都市報或電視台媒體舉報,利用媒體的社會影響力引起關注,讓美容院得到輿論譴責。
消費者在被無良美容院欺騙後,切莫以不理智的處理方式上門理論,以免讓自己吃虧,而應該保持冷靜,收集有力證據,通過法律手段讓不法商家得到應有的處罰,從而挽回自己的損失。千萬不要去美容院做整形之類的項目!!!
美容院是沒有任何資質做任何整容類項目的,一點資質都沒有,根本得不到保障,千萬不要為了價格去美容院,工作室之流的機構做整容,這是拿自己的未來開玩笑!
如果還有什麼不懂的可以問我,希望能幫助到你

B. 遇到美容院騙局報警有用嗎

這個是可以的,最好留有強有力的騙局證據。
第六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版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權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而欺詐消費者已經構成犯罪行為。

C. 我被美容院騙了怎麼辦

免費體驗很正常,有很多店面都免費體驗,領禮品,他們這個是欺詐,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自主選擇,強迫交易,誤導消費,消費者也不要想著免費領取禮品,免費體驗就是佔小便宜,羞不可提,體驗好了,我再過來消費,這很理所當然,這才是經營手段,到店裡就想著怎麼從你的身上嘞索錢財,店家的行為比消費者的惡劣100倍,他們這些騙錢套路,不知害了多少人,消費者不要怕,勇敢的維護自己的權益,將損失討回來。

以下是我就這樣的事情做的總結,可以寫一張清單,清單上列著他們的店觸犯了哪些條款,一一列出來,交給店家,要求他全額退款,賠償精神損失費。如果不退不賠償,一天舉報一條,並表明投訴可以撤銷,舉報撤銷不了,一旦行動一開啟,到時候你想退錢讓我停止也停止不了了。

1、查工商登記經營范圍,營業范圍與他所做的是否屬實_工商局執法大隊舉報,經營無經營范圍內的業務 _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停止營業。

2.美容院一般經營范圍都是生活美容,但用儀器祛斑等,屬於醫療美容,需要醫療相關部門辦經營許可證證_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停止營業,吊銷營業執照,法人拉入黑名單。

3.給你做美容的員工要有醫師資格證,沒有就是無證上崗 _處罰,5年不能從事與該行業有關的義務。

4.讓她提供為你服務所用的產品的成分,功效,保質期,生產日期,進貨渠道,產品價目表,如果不提供,觸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知情權,到消委會投訴,要求退款與補償。

5.進貨渠道可以查出進貨價目,與他們的價目表比較,如果高的離譜,到物價局投訴,(好像是法改委)

6.如果他們是三無產品,直接到質量監督管理局投訴,說你用了臉上癢,干,疼,各種過敏現象。

7.向店家索要發票,如果不給就是偷稅,國稅局舉報,店家不開發票,偷稅_處罰,按偷稅額度罰款,(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般這些店開這些店的,他們的文化素質普片偏低,對法律的意識不強,以為店正常營業沒相關部門打擾就沒有事,只沒人舉報,或者舉報力度不夠,他們普片存在隱瞞收入,不按實申報收入,只要一查就埃,像他們這樣騙取,一天也要在10萬左右,一個月30萬左右,但他們基本一分稅款也沒交。

8.虛假宣傳,先是免費體驗,進店後又收錢,無副作用,做了以後臉部瘙癢,侵犯知情權,用之前沒有告訴你產品相關信息與消費價目 _消委會投訴。

9.邀約受害者,已經退錢的或者沒有退款的,凡事在他家受害的,無論金額多少?一起到公安局報案,5人以上就可以立案偵查,一般一個人或者金額小,他們不管,就舉報他們詐騙什麼的,讓公安去查。

10.收集證據,視頻,錄音。

編輯於 08:50・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D. 美容院項目要價太高欺騙顧客怎麼辦

舉報他。

E. 美容院請假專家沒有行醫資質欺詐顧客消費5000多,經偵大隊會立案嗎,這

大姐,你簡直而太好騙了。
第一,美容院是不具備行醫資質的,只要美容院行醫,治好治不好,都是非法。美容院歸哪裡管?屬於什麼性質?他就是個商業機構,是工商局許可的,說白了跟面館子差不多,招人的時候沒重大疾病就行,誰都能做,沒有什麼特非常獨特的性質!而醫療機構是經過衛生局審批的,裡面的人也是由衛生局審批認證的。機構和人員從事的診療科目,也是衛生局審批認證的,醫療機構和醫療人員——都是專業性的。你去美容院做診療,姐你心真大。
第二,姐姐,經偵大隊是干什麼的?你投訴也要找對方向啊。我剛才說了,行醫的機構和資質都是衛生局認證的。不屬於醫療機構,人員沒有醫療資質,那肯定不是衛生局的事兒。美容院是工商局認定許可的,你第一時間可以找工商局,如果案件程度已經觸及違法,那就會聯系公安。不用你去聯系,工商局會聯系。
另外,我再額外叮囑一句,美容和整容是兩碼事,前者是非專業的,後者是專業機構,而且必然是專業的醫療機構。大眾認為的介於美容和整容之間的大部分行為,其實都屬於醫療行為。有個簡單的判定方法:只要給你開葯或刺破皮膚,都屬於醫療。屬於醫療,那就必須由對應專業的醫療人員在對應的合法醫療機構內開展。
希望能幫到你。

F. 美容院無證經營被人舉報了,會有什麼後果都有哪些處罰,一般都罰多少錢呢

個體工商戶未經登記擅自開業的,屬無照經營行為。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公平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無照經營。
第三條 對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須經許可審批的涉及人體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等的經營活動,許可審批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許可審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須憑許可審批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核發營業執照。

第四條 下列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一)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二)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三)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四)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後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五)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

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的行為,公安、國土資源、建設、文化、衛生、質檢、環保、新聞出版、葯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許可審批部門(以下簡稱許可審批部門)亦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予以查處。但是,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五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查處其管轄范圍內的無照經營行為。

第六條 對於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但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經取得的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銷、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後未依法重新辦理許可審批手續,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七條 許可審批部門在營業執照有效期內依法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在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後5個工作日內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第八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實行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對於下崗失業人員或者經營條件、經營范圍、經營項目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手續,合法經營。

第九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無照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取締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

(二)向與無照經營行為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三)進入無照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查閱、復制、查封、扣押與無照經營行為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資料;

(五)查封、扣押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

(六)查封有證據表明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照經營場所。

第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實施查封、扣押,必須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人員實施查封、扣押,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並當場交付查封、扣押決定書和查封、扣押財物及資料清單。

在交通不便地區或者不及時實施查封、扣押可能影響案件查處的,可以先行實施查封、扣押,並應當在24小時內補辦查封、扣押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第十一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15日;案件情況復雜的,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5日。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被查封、扣押的財物易腐爛、變質的,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在留存證據後先行拍賣或者變賣。

第十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查封、扣押期間作出處理決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逾期未作出處理決定的,視為解除查封、扣押。

對於經調查核實沒有違法行為或者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作出處理決定後應當立即解除查封、扣押。被查封、扣押的易腐爛、變質的財物根據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已經先行拍賣或者變賣的,應當返還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全部價款。

依照本辦法規定,被查封、扣押的財物應當予以沒收的,依法沒收。

第十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違反本辦法的規定使用或者損毀被查封、扣押的財物,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而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照經營行為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 當事人擅自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被查封、扣押財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被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財物價值5%以上20%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被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財物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十七條 許可審批部門查處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的違法行為,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沒有規定的,許可審批部門應當依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處罰。

第十八條 拒絕、阻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許可審批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核發營業執照、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吊銷營業執照、撤銷注冊登記、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照本辦法規定的職責和程序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或者發現無照經營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支持、包庇、縱容無照經營行為,觸犯刑律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無照經營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經接到舉報,應當立即調查核實,並依法查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一條 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不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場管理,取締無照經營活動,保護合法經營,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無照經營,是指未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而擅自開業的行為。

無照經營屬非法經營,應當予以取締。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取締無照經營工作的領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會同公安、交通、城建、市容、稅務、物價、土地、技術監督、文化、衛生、醫葯、煙草、金融等部門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第四條 查處無照經營應當堅持依法取締與疏導安置相結合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統籌安排,根據城鄉建設規劃和本省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培育和扶持各類市場的建設,並通過增設攤位、增闢攤群或開放夜市等途徑,解決從事個體經營所需的經營場地。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為無照經營者提供發票、經營場所;

(二)向無照經營者出租、出借銀行帳戶;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與無照經營有關的其他活動。

第六條 對無照經營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其申領營業執照,並可視情節輕重給予下列處罰:

(一)責令停止經營;

(二)沒收非法所得;

(三)對從事個體經營的無照經營者,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對從事私營企業經營的無照經營者,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其中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可處以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他無照經營者,處以20000元以下的罰款。

前款所列各項處罰,可以單處也可以並處。

第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有關管理機關按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一)為無照經營者提供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為無照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收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向無照經營者出租、出借銀行帳戶的,由開戶行責令其糾正,沒收其出租、出借帳戶的非法所得,並處以出租、出借金額5%但不低於50元的罰款。

第八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查處無照經營活動時,對用於無照經營活動的經營工具和原材料等,在報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批准後,可以採取封存、扣押措施。遇有特殊情況可以先行採取封存、扣押措施,並在24小時內補辦批准手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採取封存、扣押措施,應當向被執行人開具省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依法暫扣款物專用憑證》。在被執行人接受處罰後,應當及時解除封存、扣押措施。

被封存、扣押的經營工具或原材料難以保存或在規定期限內無人認領或被執行人拒絕認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

被執行人擅自動用或轉移被封存、扣押的經營工具或原材料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追回,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沒收和罰款處罰時,必須向被處罰人制發《即時處罰決定書》或《處罰決定書》,並開具省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沒款專用憑證》或《罰沒物資專用憑證》。

罰沒款物價值在200元以上的,必須得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的事先批准或者書面授權。

第十條 被處罰人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或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或收到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之日起15日內申請復議。受理復議的機關應當在接到復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申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其他有關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提起復議、訴訟。

第十一條 對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或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申請的復議,由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派出機構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申請的復議,由設立該派出機構的機關管轄。

第十二條 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行政復議決定一經生效,被處罰人應當在處罰決定或者復議決定規定的期限內繳清罰沒款。

被處罰的無照經營單位或個人拒絕繳納罰沒款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將封存、扣押的物資變賣作價抵繳,或者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三條 無照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拒絕、阻礙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管理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查處無照經營活動時,應當主動出示檢查證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文明執法。嚴禁徇私舞弊、濫施處罰。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徇私舞弊、濫施處罰的管理人員有權舉報。對違法履行職責的管理人員,其所在單位應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農民在集貿市場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指定的區域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無需領取營業執照。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江蘇省無照經營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的決定

(1997年11月27日經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1997年12月1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31號發布)

全文

一、第六條修改為:「對無照經營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其申領營業執照,並可視情節輕重給予下列處罰:

(一)責令停止經營;

(二)沒收非法所得;

(三)對從事個體經營的無照經營者,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對從事私營企業經營的無照經營者,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其中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可處以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他無照經營者,處以20000元以下的罰款。

G. 今天被忽悠進一個美容院,進去過後5000,1300還沒有給,感覺自己被騙了,報警有用嗎

你若是有被騙的證據,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當然可以報警,讓警察介入,這樣可以挽回損失。

H. 你們有沒有被美容院騙了的經歷,我被美容院騙了一萬多塊錢,但現在錢要不回來了,我該怎麼辦

好人有好報,壞人有壞報,我也被騙了心裡不舒服那又怎麼辦生活也么得過下去,以後就不要去了回家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