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美容院辦的卡還能退嗎
不太好退。一般辦卡都是忽悠,好不容易忽悠一個,讓他們把錢退出來,有難度。威脅打消協投訴吧,美容院辦卡屬於儲值行為,嚴格從法律角度來說,是要審批才行
❷ 有哪些消費者維權的經典案例
一、「僅此一天」天天搞 虛假宣傳終被罰
【案例簡介】2016年5月,消費者劉先生在「天貓網」某網店花29.9元購買了一件正在搞「僅此一天」促銷活動的窗簾,事後發現該窗簾的宣傳頁面連續數天使用了「僅此一天」的宣傳用語,於是劉先生向紹興市12315中心投訴。
【處理結果】經調查,發現該網店不僅連續使用「僅此一天」的促銷宣傳用語,且同一規格產品的促銷價與平時售價相同。商家與消費者劉先生自行協商,補償劉先生500元。紹興市市場監管局袍江分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查處,認定當事人行為構成虛假宣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同時做出罰款3600元的處理。
【案例點評】該案中網店虛假廣告的銷售行為屬於典型的消費欺詐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違背了誠信原則,誤導了消費者的購買意向,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對該消費欺詐行為啟動「訴轉案」,從而加大對虛假廣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凈化網路消費環境,切實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三無」侵權枕套網上賣 賠償罰款示懲戒
【案例簡介】2016年9月,消費者張先生在天貓某旗艦店購買了一件58元的枕頭套。貨送到後,張先生發現該款枕頭套無廠名廠址、成分、洗滌方式等產品標識,遂向該旗艦店所屬的柯橋區12315投訴,要求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賠。
【處理結果】柯橋區市場監管局12315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後,立即向消費者張先生進行了解,並對該網店銷售商品進行檢查,發現該枕頭套確實沒有標注廠名廠址、成分和洗滌標識等。經調解,網店同意退貨並賠償消費者500元。同時,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此網店為生產廠家的其中一個批發商,生產廠家是以淘寶網上「一件代發」的模式進行銷售(「一件代發」系指批發商負責網上接單後,實際由生產廠家代替該批發商直接向賣家發貨的銷售模式)。經查,該枕套生產廠家涉嫌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遂啟動「訴轉案」機制。經過嚴密的調查,認定該公司的行為構成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犯他人注冊商標的枕套、被套,並處罰款人民幣28000餘元。
【案例點評】該案中,枕套生產廠家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誤導了消費者的購買意向,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對該消費欺詐行為,按照「新消法」退一賠三規定,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啟動「訴轉案」,以行政剛性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❸ 一個城市同時有兩家賣同一牌子的商品,但一家是加盟代理商而另一家不是,不是代理加盟商的那家合法嗎
是合法的,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與此同時,在市場經濟中有串貨的行為國家是不禁止的。一般發生在各個地區之間,串貨主要是某一區域代理商將自己的產品銷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區域。通俗上來說,對於區域限制的產品拿到非本銷售區去銷售的行為稱為串貨行為。
(3)張女士被某美容院服務員以擴展閱讀:
有串貨行為的經銷商要保證其貨品來源的渠道,並對產品質量負責,否則會引起法律責任,具體法律法規如下:
《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
(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條
由於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❹ 拿什麼拯救你,我的「美容消費」權益
在去年年底法國問題隆胸硅膠事件的余熱還未散去,人們對「美容消費」還心有餘悸,新的美容消費還在不斷升溫延續,每年幾十萬人在國內或到韓國整容,幾乎每一位愛美女士或男士都會繼續他們的美容消費生活,又會有多少消費者會因為「美容消費」遭受傷害,又會有多少消費者因對美容消費權益的無知而遭受法律層面的二次傷害,因此,不少消費者不禁要問,拿什麼拯救你,我的「美容消費權益」。 對於美容消費的類型,普通消費者大概會知道「整形美容」和「美容院美容」這兩大類,問題是現在很多美容院除了做按摩護理之外,還會從事諸如「打瘦臉針」、「注射隆鼻」、「皮下抽脂」等美容項目,而很多整形醫院也會在整形之外做一些按摩護理,一時間很多美容消費者弄不清楚上述美容服務項目的區別與法律意義。咨詢美容院服務人員,他們通常會告訴消費者上述服務都是美容服務項目,而且他們都能做,卻很少有人清楚上述服務項目的區別,並審查他們的美容服務資質。實際上,普通消費者知道的上述美容服務分類並不具有法律意義,也不助於消費者在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正確主張權利,因為法律是按照美容服務是否涉及侵入皮下組織為分野點的,如果美容服務內容中有直接侵入皮下組織並改變組織或骨骼原狀的項目,則屬於「醫療美容」的范疇,法律要求從事「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及人員必須具備國家頒發的醫療美容資質,不光是僅具備工商營業執照及美容師資格,而且消費者一旦受到人身傷害,則一般會按照醫療責任糾紛進行處理;而如果美容服務內容中並沒有直接侵入皮下組織的項目,僅僅是皮膚外按摩及清洗護理等項目,則應屬於「普通美容」范疇,法律僅要求美容機構有合法的工商營業登記及一般美容技能資質的技師資格即可,而不需要專業的醫療資質及醫師資質,而且消費者發生人身損害或其他糾紛時,則只能按照一般人身侵權或服務合同糾紛處理。實踐中,很多消費者在美容院里做皮膚護理時,美容師推薦打瘦臉針就直接加在美容服務中一並服務了,也沒有任何注射記錄,事後因為瘦臉針有問題,瘦臉變成了「僵屍臉」,結果美容院又不承認,堅稱其沒有醫療美容資質不會從事打瘦臉針這樣的醫療美容服務,消費者也沒有相應的證據導致維權困難。因此,美容消費者一定要求清楚「普通美容」與「醫療美容」是不同的,服務范圍與服務資質都是有特定要求的,審核美容服務提供者的美容資質及服務范圍是維權的關鍵。 很多美容消費者到美容院做美容時,為了獲得會員身份及高額折扣的優惠,往往會直接向美容院先行支付一大筆款項辦理會員卡,預定哪一等級或哪一產品系列的若干次美容服務,而美容院可能與消費者簽訂的卻是美容產品購買協議,但在該協議中註明消費者購買了某某品牌的高級精油或護膚套裝,並不寫明消費者是預先支付多少費用預定將來多少次美容服務,結果消費者在沒有對美容院的資信能力、服務水平、自身條件、合同目的等情況有充分認識的情況下就盲目辦卡或簽約,導致很多消費者在其後發現自身不能使用該美容產品進行美容的情況下,或者由於自身居住地點發生改變等原因不能在該美容院繼續接受美容服務時,想退掉沒有使用部分美容產品及服務要求美容院返該部分款項,結果遭到美容院斷然拒絕或者只是象徵性退款,其理由是消費者辦卡購買的是該院的美容產品而非預付費交易,因為在雙方簽訂的協議中明確載明是購買美容產品而支付的款項,消費者已經購買了美容產品要退款就是單方毀約,何況是因為消費者自己的原因就更沒有退款的理由。結果有的消費者因此而自認倒霉或者起訴之後也因為簽訂的是產品購買協議而難以在產品本身沒有問題的情況下退貨。問題的關鍵是很多美容院為了規避將其與消費者之間的付費辦卡關系變成預存費用到期結算關系(也就是預付費關系),而故意將消費者付費的關系定位為一次性買賣關系,這樣消費者就很難在上述情況實現退費。因為「產品購買」關系就是一般的買賣關系,即時完成交易,解約就必須有法定或約定的解除權,但沒有任意解除權,而「預付費交易」關系是預先設定最高額度的多次買賣交易,必須到最後結算時才能確定最後的交易次數與額度,而且在消費者沒有消費意願時可以任意向將來解除雙方的交易關系,後者實質上對消費者有利,很多消費者與美容院建立交易關系真正的本意也是後者,消費者有任意解除權,不存在單方解約就是毀約的問題。因此,消費者在美容消費締約時應當向美容院了解清楚雙方的消費方式及消費關系,不能隨意與美容院簽訂沒有搞清楚簽約背後真實目的的協議並支付大筆款項,以免為自己消費維權增加法律障礙與難度。此外,大額預付費交易在美容院資信狀況難以確定的情況下本身風險就很大,攜款關張的情況屢見不鮮,消費者應當盡量避免貪圖折扣而大額預付費的交易。 普通美容消費實質上是一種無形的勞務性消費,本身很難以確定有形的美容結果性標准,除非是有特定模型的整形美容消費。由於美容效果本身的模糊性與難以衡量性,使得美容機構容易在美容廣告上玩文字游戲,通過誇張的廣告宣傳誘使潛在的美容消費者產生消費的慾望與沖動,而在美容消費者嘗試服務之後才大呼上當。其中,比較典型的就是「美容效果」與「美容結果」概念的混淆,有的美容機構在廣告中會宣傳其使用了某某特效美白產品,消費者接受多少次美容服務後會有美白的效果,而消費者接受服務之後並沒有太大的區別,結果找到美容機構要求其承擔虛假廣告、欺詐交易的責任,但是美容機構卻振振有詞,稱其廣告中說的是會有美白效果,並沒有說美白到什麼程度的結果啊,效果總是有的,但其並沒有保證一個可衡量的結果,怎麼能算是欺詐呢?這種邏輯就跟保健品效果一樣,有效果但沒有結果,用了就是好。也正是由於沒有設定可參照或可衡量的結果性標准,對主張「美容效果」的消費者進行司法保護帶來了事實與法律上的障礙,因為效果是抽象的、動態的,結果是具體的、靜態的,消費者實際上是想要追求的是達到某種效果的結果狀態,所以對於結果狀態沒有比照對象而其相應服務又已提供的情況下,是很難得出是否欺詐的結論的。因此,某些美容機構上述打擦邊球的做法確實值得消費者在維權時倍加小心,如果美容消費以要達到特定的結果性狀態為目的,就必須事先在協議中明確參照標准,否則抽象化地約定效果是很容易被美容機構「鑽空子」。此外,美容消費者不要輕易相信美容機構的誇張宣傳,尤其是美容機構常用的宣傳策略就是宣稱使用寫滿消費者看不懂的所謂「進口美容產品」,效果是如何神乎其神,結果往往可能所謂的「進口美容產品」就是三無產品,甚至是有害產品,所謂美容效果就是心理作用,所以美容消費者在追求美容效果的同時一定要理性消費,擦亮眼睛。(作者單位:北京市海淀區法院)
❺ 四川一女子離職賠償金六千元全是硬幣,硬幣也是錢,為啥女子覺得是侮辱
明明公司可以直接支付百元大鈔的,可偏偏要拿著一桶的硬幣支付給員工,還要人家一個一個數,對數,這不是侮辱是啥呀?擺明了就是不甘心支付又不得不支付,所以才想出這種方法來發泄的。好在張女士有及時走人呢,不然在這家美容院繼續做下去,也只會是被無止休的壓榨。這家美容院公司也真的是絕了,從這點上就能夠看出這家公司哪哪都不行,趁早走人算了。
張女士不願清點這些硬幣,公司也表明自己已經賠償了,交由給銀行,銀行讓他們自己去清單,勞動仲裁也表示仲裁結果出來了,至於怎麼支付就不是他們的工作內容了。張女士這種待遇無論是擱到誰身上都會覺得吃了蒼蠅一樣那麼難受。
❻ 請你以張女士的名義寫一份民事起訴狀,要求整形公司賠償14萬元。
《刑事訴訟來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自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❼ 美容院與整形醫院合作 法律責任是一起承擔嗎
您好。
是否共同承擔法律責任問題,首先需要確認雙方在合作之時,是否有簽訂有合作協議。合作協議上應該對法律責任的承擔問題有明確規定的。
如果協議沒有規定法律責任承擔問題,則就需要看具體情況。
給您舉例一種情況:
美容院通過給整形醫院介紹了顧客,從而從中賺取了提成費用。整形醫院在給該顧客進行整形服務之時,發生了醫療事故。
如果該整形醫院具有完整的醫療資質,則當然作為主要責任承擔方。嚴格意義上來講,這樣的情況下,美容院可以不承擔責任。
美容院明知整形醫院沒有醫療資質而介紹顧客的情況,需要美容院承擔責任。
希望可以幫到您。
謝謝。
❽ 消費維權案例有哪些
3月15日,2017年度唐山市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公布。2017年,唐山12315護民生專項行動共受理消費者各類訴求49185件,熱線電話數量比2016年上升82.97%,其中咨詢40660件,投訴6539件,舉報1986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678.95萬元。2017年,通過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進行投訴808件,占投訴總量的12.36%,辦結案件808件,辦結率為100%;舉報181件,占舉報總量的9.11%,辦結案件181件,辦結率為100%。
2017年10月25日,樂亭消協接到消費者投訴。消費者於9月底從樂亭縣某農葯店購買農葯用於紅薯種植,但使用後造成紅薯腐爛秧的情況,給消費者造成了不小的經濟損失。找到葯店協商,葯店拒不承認農葯存在質量問題,消費者只好找到樂亭消協討說法。
這是一起典型的涉農投訴案件,樂亭消協接到投訴後立即與消費者去現場堪查,情況與消費者描述一致。隨後,工作人員當即找到葯店負責人進行調解,向其講解相關法律法規,最終商家同意為消費者一次性賠償經濟損失40000元整,使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❾ 為什麼免費的美容其實很昂貴
網上一度熱談某些免費的活動,自然而然地,滿大街經常見到的免費美容也被搬了出來。據說某天中午,張小姐一個人逛街時,遇到了一位年輕人,這位年輕人告訴張小姐說他們的美容院正在辦活動,任何人只需要去他們店看一下就能得到贈送的化妝品。人都有貪小便宜的心理。最後張小姐被那個年輕人說動了心,就跟著他就到了一棟辦公房裡。張小姐回憶說,在一個隔斷的小房間里,美容師為她做起了臉部排毒,並聲稱無效免費,有了效果再付錢。張小姐等到美容師為她做完後覺得效果還不錯,當即就付了200元。
剛付完錢,就來了一個自稱是經理的人,她一來就推薦張小姐做臉部磁光祛黃療程,也承諾無效不收費。張小姐看到前一項服務效果不錯,就答應了。之後,美容師在這位張小姐的右臉上做起了「磁光祛黃」,做完之後果然她的右臉要比左臉白嫩許多。可等到咨詢價格的時候卻讓她一驚:再做一次左臉的療程需要支付5600元。這位小姐覺得這個價格高得有點離譜,但自己現在已經一邊臉白一邊臉黃了,不做的話可怎麼出門呢?無奈之下她只能付款。事後,張小姐認為自己是遭遇到消費欺騙,便向工商部門提出了投訴。
在受理投訴過程中,工商部門經過調查發現,這家美容店光是最近就已經連續遭遇了三起投訴,也就是說遭遇上當受騙的不只這位張小姐一個人。
如此忽悠的美容院當然不在少數,他們雖然掛著這樣那樣的招牌,私底下卻會私刻印章,私改名稱,好行使欺詐手段。他們甚至還會打出「如果臉上有什麼瑕疵,使用這個產品就可以讓皮膚變得更白、更光滑……」這些讓很多女性聽了之後為之心動的廣告語,因而也就增加了女性上當受騙的幾率。
一般來講,街頭免費美容會存在如下幾種陷阱:
第一種:免費領取小禮品或者是免費體驗。
某天,陳小姐與朋友一起逛街,途中有人向她們派發卡片,說只需要到附近的一個某某地方的美容院就可以領到免費的化妝品。於是愛貪小便宜的兩人好奇地跟著發傳單的人去了指定的地方。來到指定的地方,服務員卻告知她們,領禮品之前需要給她們做一個皮膚測試。讓她們沒想到的是,在做完皮膚測試後,服務員卻說她們的皮膚不適合使用該店送的免費化妝品,並拿出了一份單子,上面列有好幾套美容項目。陳小姐本能地和朋友拒絕並想離開,卻被服務員攔下逼她們繳68元的皮膚檢測費,否則就得選擇一項美容項目。最後,兩人只好花170元做了一項美容項目才得以脫身。
某日,小李在步行街也遭遇了同樣的免費美容陷阱。當天,小李因外面發傳單的人說的很好,於是就動了心跟對方去了一家美容院里。她剛坐下就過來3個女服務員圍著她,給她戴上頭罩,並往臉上抹了很多葯膏。她還沒搞清楚是怎麼回事,服務員就讓她交錢,並說:「原價幾百元的現在折後80元,給錢吧!」小李雖然認為這是敲詐勒索,但服務員說了不給錢休想出門。小李勢單力薄,只好妥協交錢走人。事後,幸虧她報警,在警察的協助下,她白花的錢才得以追回。
第二種:年卡沒用完別想退錢。
吳女士在一家美容院辦理了一張面部基礎護理的年卡。原本是基礎護理,但是當吳女士進入美容院進行護理之後,美容小姐就不時地向吳女士推薦一些項目,而且她們使用的手段是在每次推薦新項目時,都說先讓吳女士免費體驗。於是,吳女士慢慢地就在該美容院陸續開了5個項目的年卡,費用高達1萬多元。
過了沒多久,吳女士在該美容院做完幾項眼部護理和面部護理美容項目後,就出現了眼睛紅腫、臉部皮膚發癢的情況,後來她的視力還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吳女士忙上醫院去做檢查,結果醫生診斷結果為眼睛角膜炎、皮膚過敏,並告訴吳女士她這種糖尿病患者是不宜做美容的。
等眼睛好了之後,吳女士決定不再去美容院做美容,可是卡上還剩餘2500多元沒用完,而美容院又拒絕退款。而吳女士又因為疏忽根本拿不出有關專業部門醫療鑒定,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是因為做美容引起的角膜炎和皮膚過敏,所以得不到相關部門的支持。最後在轄區工商所出面協調的情況下,美容院只同意退回吳女士1100元現金。
除上述兩種美容陷阱之外,社會上還有很多的免費美容陷阱。但大多數美容院都以「免費」為誘餌,誘惑消費者到店內體驗,進而說服或是強迫客戶進行美容服務消費。而且一些規模較小的美容院根本沒有相關資質,而且他們所用的美容產品大多並非他們所說的是正規廠家所生產的名牌產品。
鑒於上述事例,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教訓:免費的美容其實不免費,而且不僅不免費,而且還可能會引發一系列的問題和麻煩。所以想做美容就不能怕貴,就不能貪小便宜,想做美容就得到正規美容院,只有到正規美容院,你才可能花相應的錢得到相應的美容效果。
❿ 約女生看電影,她拒絕了,但是發了一個送花的可愛表情
也就是禮貌性的回絕而已,你不要想入非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