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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卫生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 2023-08-22 00:15:12

① 美容美发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美容美发场所各类证照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所醒目处,随时接受顾客及卫生执法人员的监督。

3、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4、保证客用化妆品和消毒用品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同批次卫生检查评估报告及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真实完备。

5、每年按规定时限对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进行审核、更换。

(1)美容店卫生操作规范扩展阅读

第一条 依据

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宏渣从事经营服务的美容美发场所,但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和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碧岩动摊点。

第二章 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 选址

美容美发场所宜选择在环境洁净,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场所周围25米范围内应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第五条 场所设置与布局

(一)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在室内,并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美容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

(二)美容美发场所的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当使用无毒、无异味、防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并且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扫;

(三)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当分隔设置。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单独的染发、烫发间;经营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烫、染工作间(区),烫、染工作间(区)应有机械通风设施。

(四)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立单独的清洗消毒间,专间专用;50平方米以下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消毒设备。

(五)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从业人员更衣间或更衣柜,根据需要设置顾客更衣间或更衣柜。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流水式洗发设施,且洗发设施和座位比不小于1:5。

第六条 设施要求

(一)给排水设施

美容美发场所应有完备的给排水设施(含热水供应设施),排水设施具有防止逆流、病媒生物侵入和臭味产生的装置,并设有毛发过滤装置;给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二)清洗消毒间

1、面积应不小于3平方米,有给排水设施,通风和采光良好,地面蔽慧悄、墙壁防透水,易于清扫。墙裙用瓷砖等防水材料贴面,高度不低于1.5米。配备操作台、清洗、消毒、保洁和空气消毒设施。

2、清洗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透水材料制成,易于清洁,容量满足清洗需要。

3、消毒保洁设施应为密闭结构,容积满足用品用具消毒和保洁贮存要求,并易于清洁。

4、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的,紫外线波长应为200~275纳米,按房间面积每10平方米设置30瓦紫外线灯一支,悬挂于室内正中,距离地面2~2.5米,照射强度大于70微瓦。

5、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应当有明显标识。

② 理发店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理发店除了理发,还必须注重卫生问题,防止客人患上皮肤问题。

法律依据:《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第七条设备与工具

(一)美容美发场所应配有数量充足的毛巾、美容美发工具,美容场所毛巾与顾客床位比大于10:1,美发场所毛巾与座位比大于3:1,公共用品用具配备的数量应当满足消毒周转的要求。

(二)美发场所应配备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设有明显标识,一位客人一消毒。

(三)美容美发场所应配备专门摆放美容美发用品、器械、工具的工作台、物品柜或器械车。

第三章卫生操作要求

第八条操作规程

(一)美容美发场所经营者应按照本规范有关要求,参照《推荐的美容美发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见附录1)和《推荐的美容美发场所及其设施、设备、工具清洁计划》(见附录2),制定本场所具体的卫生操作规程。

(二)经营者应当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本岗位卫生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九条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一)采购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物品的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采购公共用品用具应向经销商索要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或有效证明材料,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文件和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溯源。

第十条公共用品用具储藏

(一)公共用品用具应按服务功能和种类分类存放,专柜专用,保持洁净。

(二)化妆品、消毒产品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变质或过期产品应及时清除并销毁。

第十一条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一)毛巾、面巾、床单、被罩、按摩服、美容用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直接接触顾客毛发、皮肤的美容美发器械应一客一消毒。

(二)公共用品用具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三)美发用围布每天应清洗消毒,提倡使用一次性护颈纸。

第十二条公用饮具消毒

(一)公用饮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后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应保持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提倡使用一次性饮具。

(二)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③ 国家对美发师工作时有何卫生要求

良好的清洁习惯,高标准的卫生要求,不仅能增加美容师的自尊、自信,也是美容工作的需要。
1.面部
美容师的面部皮肤要洁净、润泽,肤色健康,如果皮肤颜色不好,可以淡施粉底,切不可浓妆艳抹,给人粉饰过重的感觉。平日要注意皮肤的清洁和养护,如有皮屑和粉刺等要及时清除。
2.头发
头发要保持清洁,要经常洗发,头发不要粘腻,带有头皮屑。发色要正常、健康,不要怪异。发型要适合脸型,美观。留长发者,工作时要束发。
3.口腔
口气清洁,无异味。如有口腔疾病要及时治病,胃肠功能不好、气味污浊的,要进行调理,工作前不吃葱、蒜、韭菜等异味食品。饭后要漱口。不吸烟、不喝酒,工作中不嚼口香糖。
4.手部
手部直接接触顾客皮肤,卫生清洁消毒最重要。操作之前,不仅要洗手,还要用酒精消毒双手,操作中途接触过其他物品,如仪器、护肤品盒、瓶、面盆等等,也要先消毒后再行操作。每次做完护理后要彻底清洁,做完纹刺后更要消毒双手,以免交叉感染。
美容师不能留长指甲,较长的指甲易碰伤客人的皮肤,并且甲缝里容易藏存污垢,因此,在清洗双手时,要注意清洗指甲,并清除甲缝里的污垢。
美容师操作时不能戴戒指,不能涂有颜色的指甲油。
5.服装
工作时要身着工作服。美容师的工作服要舒适、合体、美观、大方,适合美容服务工作的需要。工作服要经常清洗并消毒。
6.鞋袜
工作时不穿高跟鞋,保持鞋袜清洁无异味。
另外,作为美容师要经常沐浴,使用香水应清馨淡雅。并应定期体检,发现病症,及时治疗。

美发师[1]是根据服务对象的头形、脸形、体型、发质、年龄、职业等要求,在美发厅使用美发工具和用品,为其进行毛发护理、发型设计、化妆造型及制作的工作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美发师(五级)、美发师(四级)、美发师(三级)、美发师(二级)、美发师(一级)。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与服务对象良好的亲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具有空间感和形体感的设计能力;
具有准确灵活运用手指完成既定操作的能力;
具有熟练、准确、稳定地运用手腕完成既定修剪能力;
具有辨别颜色的能力。
适用范围:
专业理(美)发馆(厅),饭店、宾馆、游船等场所的理(美)发厅(室)。
技术等级线:
初、中、高。
初级美发师
一、知识要求:
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熟悉美发服务程序、岗位责任和规范要求。
3.了解毛发生理及头部骨胳、肌肉、皮肤的一般生理常识。
4.了解各种头型、脸型、体型、年龄等不同类型特征。
5.掌握美发技术操作规程及洗发、修剪、吹风、梳理、刮脸、烫发、染发、漂发、头部按摩等工艺技术知识。
6.掌握一般发型特点和操作要求。
7.掌握常用美发用品、工具和设备的名称、性能、用途及使用方法。
8.掌握常用洗、护、烫、染、漂、固发等化学用品的性能及用途。
9.了解发型美学和服务心理学的一般常识。
10. 了解本岗位工序的操作质量标准。
11. 熟悉美发行业卫生要求和有关法规。
12. 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用电常识。
13. 了解主要国家或地区有关发型的一般民俗习惯或宗教信仰。
二、技能要求:
1.能按服务程序和规范,有礼貌地接待宾客,并能提供一般的美发咨询、服务。
2.能看懂一般发型工艺图片和文字资料。
3.能根据宾客不同特征,设计、制作出符合宾客要求的一般发型,并选配发饰。
4.能独立进行洗发、剪发、吹风、梳理、刮脸、烫发、染发。漂发的技术操作,并掌握几种发辫编法。做到姿式正确)动作规范。
5.熟练掌握直线条、有层次发型的基本剪法和男士短发式推剪技法。6.能熟练掌握头部按摩的程序及手法。
7.能发现美发设计和工艺操作中一般技术问题,并能进行修整。
8.能较熟练地使用一般美发用品、工具、设备,并能对美发器具进行检查、排障、消毒和保养。
9.能根据不同发质、发型设计和制作要求,正确应用常用洗发、烫发、染发、漂发、护发、固发等美发化学用品。
10. 能搞好美发服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11. 能进行基本成本核算。
12. 涉外服务要较熟练地掌握一种外文的常用专业术语和简单接待用语。
13. 能指导徒工工作。
中级美发师
一、知识要求:
1.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掌握毛发的基本结构、分类、发质特点及性能;了解毛发的几种常见病。
3.掌握头部骨胳、肌肉、皮肤、经穴等生理知识。
4.熟悉不同脸型、不同体型与各种发式的关系。
5.掌握美发技术操作规程及洗发、护发、修剪、吹风、梳理、束发、刮脸、烫发、染发、漂发、头部按摩等工艺技术知识。
6.熟悉~般传统和流行发型的特点和操作要求。
7.熟悉美发工具和设备的构造及工作原理,并具有一般的电学知识。
8.了解常用美发、护发用品的基本成分和性能。
9.熟悉美发工艺各环节的操作质量标准。
10. 了解我国美发发展简史。
11. 具有相应的美容化妆知识。
12. 熟悉发型美学、服务心理学和发型素描知识;
13. 掌握经营管理基本常识;

④ 如何规范医疗美容行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第三条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
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
第三条 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登记
第五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
第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销。
第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 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章 执业人员资格
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2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非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第十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
第十五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第四章 执业规则
第十六条 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第十七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第十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美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
第二十条 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
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
第二十一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的从业人员要尊重就医者的隐私权,未经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资料。
第二十二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第二十五条 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二十六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审核。发现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不具备开展某医疗美容项目的条件和能力,应及时通知该机构停止开展该医疗美容项目。
第二十七条 各相关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工作。

⑤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眼处。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从业人员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设卫生专用消毒设施,公用品、用具等需定期进行消毒保洁。
五、定期清理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一、宾馆、旅店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旅店业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各类宾馆、旅店业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 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⑥ 美容师为顾客进行皮肤护理的全操作流程,精英美容培训学校

皮肤护理的操作流程的每个程序既有相互关联,又有各不相同的目的和要求。美容师严格按照各个程序的规范要求去操作是皮肤护理取得最佳效果的决定因素。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美容师为顾客进行皮肤护理的全操作流程。

一、美容师协助顾客做护肤前的准备工作

1、 顾客应该将外衣等物品放在存放处,贵重物品应该寄存或随身携带;

2、 美容师应将美容床调整好适当角度。床头部稍抬起(不得高于30),让顾客有最舒适的姿势接受护理;

3、 请顾客脱下鞋,正确地躺在美容床上,美容师要准备一条柔软干净的毛巾被或毛毡盖在顾客身上,从胸部盖到脚部。

4、 为了便于美容师操作以及防止护肤品弄脏顾客的头发和衣服,要使用一条清洁的干毛巾铺在床头处,再用两条毛巾分别将其头部、前胸包盖好,也可用头带将头发绷住。

5、 为了避免在使用电疗仪器时发生意外,还要请顾客将其身上所佩戴的金属器具全部摘下。 学做美容师必看的:美容师护理操作流程 哪里可以免费学美容?精英美容培训学校

二、美容师操作前的自身准备工作

1、搞好美容师个人卫生;

2、检查美容仪器、设备的电路是否通畅,运转是否正常;

3、将全部所需的护肤品、美容工具、仪器备齐,整齐地放在随便手可取的小推车上;

4、将护肤过程所用的工具进行消毒;

5、美容师自己用75%酒精消毒双手。

三、清洁皮肤

清洁皮肤是皮肤护理过程的第一步,它分为两步:御妆与洗面。顾客有妆容要用御妆品进行御妆,而不能用洗面奶代替御妆产品。由于眼部皮肤比较薄嫩,应该用去污力强的而无刺激性的卸妆液清洗眼部的妆。 面部的清洗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徒手清洁:美容师使用眼部御妆液为顾客御妆,用洗面奶清洗面部和颈部。

清洗时,手法要得力,力度要适中,清洗要全面、彻底,以便为后面的皮肤护理打下良好基础;二是仪器清洁:借助仪器可以有效地清洗皮肤,但并不是任何性质的皮肤都需要用仪器清洁。比如:干性皮肤因表面皮脂少,若用磨刷帚清洗皮肤就会过量去皮脂而使皮肤更加干燥;粉刺暗疮皮肤使用磨刷帚清洁,则会引起发炎、感染,并使细菌扩散;而油性皮肤因皮脂分泌过旺,脸部皮肤较油腻,则要借助磨刷帚来清洗皮肤。

四、涂滋润液

清洁皮肤后,皮肤因为失去部分水分会出现紧绷感,这时要涂上滋润液的棉片涂在面部皮肤上,使皮肤滋润、放松、且柔软。

五、判断皮肤类型,制定护理方案

皮肤测试有多种方法,美容师要根据顾客皮肤表面的具体特征、年龄、 健康 状态等判断其皮肤属性,并仔细观察是否长粉刺、暗疮或常见色斑。然后制定护理方案,并将护理方案填写在"皮肤护理记录表中"。

七、美容电疗仪器应用

在皮肤护理过程中常常借助于各种电疗仪器来加强护肤的效果。常用的美容仪器有:高频率电疗仪、真空吸管仪、冷式喷雾仪、阴阳电离子仪、超声波美容仪等,使用时应该详细看说明书和各种功能介绍。在护理过程中穿插进行。

八、面部按摩

面部按摩是美容护理过程必不可少的程序。作为美容师要严格按照各美容厅中对面部按摩所要求的各种规范动作在一定的时间内认真准确地完成按摩操作。中性皮肤选用普通营养性按摩膏,油性皮肤使用些樟脑按摩啫喱;干性或衰老皮肤可用点胎盘霜等其它营养品。

九、面膜疗法

根据皮肤的类型和护理要求,正确选用各种面膜(软、硬、冷、热),以达到营养、滋润、漂白、去斑、防晒、去暗疮、调节皮肤等目的。面膜应用动作要利索、干净、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美观等。以达到良好的护肤效果。

十、滋润皮肤

面膜结束后要涂上滋润液或收缩水以及营养品等于皮肤上,以达到滋润、收敛、调节皮肤。如果有冷式喷雾仪将护肤品喷射在皮肤上更好。结束前要按顾客不同类型的皮肤选用不同护肤品。

十一、结束工作

美容师为顾客撤去毛巾等。帮助整理衣服、头发。如果需要还要帮忙修眉、化妆等。还要微笑与顾客道别,收集不同意见。理内务(包括卫生等)、断电源等。

美容院多少平方以内需要消毒间

消毒设施(<100m2)或消毒间(≥1002
m)药物消毒应有洗涤池、清水池、消毒池(桶);物理消毒应有消毒柜、洗涤池;消毒池须加盖;须设有足够数量的保洁柜,消毒后的物品进入保洁柜密闭保存。

⑧ 五六十平方的美容院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消毒间吗

五六十平方的美容院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消毒间。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规定: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立单独的清洗消毒间,专间专用;50平方米以下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消毒设备。

美容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


(8)美容店卫生操作规范扩展阅读

消毒方法:

(一)、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消毒方法。

1、蒸汽、煮沸消毒:煮沸15~30分钟,主要用于毛巾、面巾、床上用品等布、棉制品的消毒。

2、红外线消毒箱:温度﹥120℃,作用30分钟,主要用于剃刀推剪等金属制品。

(二)、学消毒。包括使用卤素类、季铵盐 类、醛类和乙醇等消毒药剂,消毒后,应当用净水冲去用品用具表面的消毒剂。

1、氯制剂消毒:使用有效氯含量500 毫克/升的溶液,作用30~60分钟,主要用于面盆、毛巾、拖鞋等非金属类、不脱色的用品用具浸泡消毒和物体表面喷洒、涂擦消毒。

2、戊二醛消毒:使用浓度2%戊二醛溶液,作用60分钟,主要用于剃刀、推剪等金属用品用具的浸泡消毒。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