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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

发布时间: 2021-12-16 00:48:17

Ⅰ 河北取缔停业37家医疗或美容非法机构是真的吗

自今年7月以来,河北省省集中整治、有力打击了非法开展医疗美容、侵害群版众健康权益的行为,截至权目前,共取缔和停业了37家医疗或生活美容非法机构。针对春节前夕医疗美容消费的高峰时节,特将此次专项行动的集中行动阶段延长4个月至2018年2月底。

截至目前,执法部门共排查各类机构及场所1万余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7起,罚没款54万元,取缔和停业了37家医疗或生活美容非法机构,移送公安部门1家,没收药品器械198件,关闭涉嫌从事非法医疗美容活动宣传网站14家。

Ⅱ 医疗美容行业乱象丛生,为何这一行业难以监管到位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都非常在乎自己的颜值了,而根据一些人造成的容貌焦虑,导致现在医美行业乱象丛生,这也是让大家防不胜防的。想要变美,这是没有错的一件事情,人总是在往更美好的方向走,可是要用正确的方式变美。现在像打瘦脸针,割双眼皮,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事情,成为了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但不见得这种风险非常低的整容项目,就不会对人体造成一些伤害。

容貌焦虑不应该出现

多做一些运动,即使是自己很胖的话,也会瘦下来的。而且即使是自己的皮肤,有一些皱纹也是会慢慢的减少一些。没有必要去做这些医美项目,这些医美项目对于身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即使是一些正规的医美机构,也很有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一些伤害。特别是像现在很多的医美机构,都是挂羊头卖狗肉。

Ⅲ 医美行业有哪些乱现象

从业人员素质低,虚假广告盛行。

整形美容需求日益旺盛,“颜值经济”催生了一大批无资质小作坊式的医美机构。行业火爆的背后,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法院调研报告列举了目前医美行业市场主要存在的四大乱象:医美机构无资质、从业人员素质低、虚假广告盛行、医美耗材不正规。

相关机构最近发布的《2017年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2017年中国医美消费人群与2016年同比增长高达42%,远高于7%的全球增速,中国成为全球医美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

这一速度也给医美行业从业者带来了机会与挑战,医生资源有限,培养速度跟不上需求;无医疗经营许可证的“黑市”和培训5天上岗的“黑医”猖獗。

区别于传统美容,医疗美容由于其侵入性和创伤性的特点,具有一定风险性。一些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非正规诊所、美容院、美甲店等有恃无恐地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这些机构大多未取得审批、硬件条件简陋、器械多次重复使用,缺乏严谨的流程,极易造成传染性疾病和交叉感染。

(3)亮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扩展阅读

我国医疗美容行业规模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增速超过40%,规模也远超千亿。在这样的背景下,医疗美容机构发展迅速,处于“野蛮成长”状态,租个门店就能开干,资质什么的都成了浮云。在暴利驱使下,违法宣传、非法行医等行业乱象普遍存在,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区。

发展迅速但很不成熟的医疗美容产业每过一段时间总要出点“大新闻”,整容失败致丧命、医生培训三五天就上岗之类的新闻早已不陌生,更别提像“洗血”美容这样打着高科技、新技术的噱头骗人的违法事件了。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医疗美容在我国尚未发展成熟,经营者的自律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都有不足,但从根本上说还是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处罚政策不明、执行力有限等原因造成的。

说起来,对于医疗美容行业的乱象,政府相关部门并不是没管过,也不是没有下大力整治过。翻阅历史,针对医疗美容行业出过的文件、进行过的行动还真不少。2017年、2018年,国家卫计委等七部门都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专项行动,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

Ⅳ 医疗美容的特点优势是什么啊

医疗美容的特点就是指运用药物、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不可逆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的美容方式。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的优势就是:安全、品质、放心、权威。

Ⅳ 中国的医学美容政治是如何形成与发展的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人们对个人外貌条件愈发看重,“颜值经济”的时代已经到来,医疗美容行业随之迅速发展起来。2018年,我国医美行业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245亿元,但和韩国、美国相比,市场渗透率仍较低,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随着政策监管的加严和市场自然淘汰的加速,规范化与集中化发展是大势所趋。

“颜值经济”的时代到来,医疗美容随之发展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人们对个人外貌条件愈发看重,“颜值经济”的时代已经到来,医疗美容行业随之迅速发展起来。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药物、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不可逆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的美容方式。根据中国卫生部定义,医美包括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和美容中医科等4大项内容,具体来看,从人的面部整形到牙合畸形矫治甚至包括针灸,都属于医美的范围。

我国医疗美容行业已经进入加快发展阶段

全球范围来看,美容整形行业发展较早,19世纪20年代后便已经萌芽。然而我国医美是从建国后传入,至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兴起,目前已经进入了加快发展阶段,多家相关公司上市或挂牌,同时行业内整合并购频繁,不断引进韩国技术和医生并推广。

我国医疗美容行业发展历程分析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随着监管的成熟,行业会向规划化方面发展

由于我国医美行业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行业发展面临着针剂原料市场混乱、医师水平参差不齐、机构质量良莠不齐、信息不对称等不规范的问题。2017年6月底,针对非法医疗美容乱象,原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重拳出击,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打击非法“微整形”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这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整治非法整形”的行动。随着政策监管的加严和市场自然淘汰的加速,行业未来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规范化与集中化是大势所趋。

——以上数据来源及分析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美容机构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Ⅵ 公众如何区分普通美容与医疗美容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很多女性,天生就想要通过各种方式来让提高自己的外表、形象,化妆、穿衣打扮已经是非常普遍而有常见的现象了,很多女性更是衣柜中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而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人们可以用来装饰自己的容貌、提升自己的外观气质的方式也越来越多。美容也逐渐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欢迎,而随着医疗美容的普及,更多人已经不满足于传统的美容方式了,他们希望能够通过更加先进、高科技的方式,来让自己的美丽更持久。

医疗美容行业是非常专业的一个行业,国家对这个行业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因此,从事医美行业的商家,必须取得相关的执业许可证,以及与医疗器械相关的许可证,才能够从事医疗美容的经营工作。而消费者们对于医疗美容的认知误区,让很多商家借着这样的机会,从事不法美容行为,可能会让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因此,作为消费者,应该理性看待美容行业,在做医疗美容之前,一定要找正规的商家,对相关的医疗美容做过详细的了解以后,再做决定,不要因为一些不法分子的虚假宣传,而致使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失和欺骗。

Ⅶ 卫生监督机构有哪些卫生监管模式

一、综合监督局的成立及其机构、队伍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相对集中卫生计生监督职能,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了综合监督局。卫生计生监督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卫生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计划生育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法制机构承担。全国已建立2900余个卫生监督机构,有人口计生法制机构3200余个。一个从中央到省、市、县(区)各自相对独立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已经形成,并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为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全国共有卫生监督员6万余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17万余人。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组织保障,强化教育培训,严格管理,发挥专业优势,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明显提升。

二、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及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卫生计生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卫生计生系统的监督执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3年12月,我委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力求做到监督执法机构名称统一、明确职责任务,重心下沉、队伍壮大。

为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有效履行综合监督职责,规范综合监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做好委内相关业务司局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我委制定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工作协调制度》,确保综合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序推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我委印发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根据规划要求,2014至2017年期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要完成7部卫生计生法律、17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综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加,一些地方医疗服务市场混乱、个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屡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根据当前各地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10月-2014年9月,我委联合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6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医托行骗,严肃查处“两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重拳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重点督办了辽宁、山东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案件,北京特大医托诈骗团伙,浙江王华璞、王二敏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9.3万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2亿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26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33件,刑事立案1256起,刑事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团伙32个,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加强了部门协作与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得到巩固,强化了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觉性得到提升。

(二)完成首次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我委印发的《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安排,2014年5-8月我委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确定了217项具体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涵盖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机构、医学考试机构以及部分行业组织、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通过监督检查,提升了卫生计生系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推动了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学校落实法律责任,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2014年下半年,我委继续开展对《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今后三年中,我委还将开展对《献血法》等5部卫生计生法律、9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步骤地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一遍。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完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计生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提高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起到推动作用。

(三)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各项监督工作统筹推进。

——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加强。公共卫生监督覆盖率明显提升,2013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和学校255万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80%,查处违法案件2.4万件,罚款近3000万元,均较2012年有所增加。对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和二次供水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5万家,责令整改9000家,为实现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目标打下基础。组织开展了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了2378家生产企业和1442家经营单位,抽检产品546件,曝光17件不合格产品。加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力度,开展城市和农村学校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3.2万所,责令整改4800所。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对514所学校的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综合评价,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做好准备。进一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行为,共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近8000家,抽检了9万余套消毒餐具,向工商部门通报1100余家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了餐饮具卫生安全。

——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应询全国人大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工作。主动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共检查疫情发生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7.5万余户次。在2千余家医疗机构开展以医疗废物管理为重点的分级监督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以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和医疗广告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56万余户次,立案查处2万余家,罚款2600余万元,促进了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全国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2013年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57万余户次,警告1.1万余家,罚款1500余万元;检查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49万余户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规范化水平较2012年有所提升。 ——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逐步深入。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监督工作规范的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基层监督执法资源得到积极整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常规监督进行了规范。加强计生监督培训,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组织参与了打击“两非”等多起计生重要案件的督查督办,推进了计生工作有关法规的落实和依法行政。,

——许可取消下放后的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要求,推进委本级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审批制度改革,对取消下放的上百家企业的850余个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分类提出处理原则,指导地方有序做好衔接工作。印发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三新”判定依据,完善审批管理办法。各地及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实现了行政许可和职能转变的有效平稳衔接。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国家监督抽检,2013年共抽检1348个消毒产品、1254个涉水产品,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处。

(四)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每年选择不同重点开展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2014年,我们以行政处罚案卷为重点,稽查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中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执法程序实施、自由裁量权使用及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督促各级监督机构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采取措施提高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对照法律规定全面监督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工作情况,为卫生计生工作的有效开展,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