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前几个月的时候我在菡美美容院认识了个给我做护理的姐姐,这个姐姐对我特别好就跟一家人一样,我也把她
产品一抄般,但是没想到我和朋友都袭遇到了这种情况,管理很不行,就是在店里放的产品,过了一段时间没过去,用的产品还无缘无故少了,因为是走时专门看过还剩多少的,因为忙,等过了一段时间过去精油还少了,眼按摩乳瓶子里直接还没有了,坑爹啊,还不能找店长评理,一说就是不可能,本来就这么多,再说就是看不起你鄙视你的模样,我和朋友在不同的两家菡美店都遇到了这种情况,特别是安阳福佳斯菡美店的女老板态度非常恶略,还骂我不说,还说我花不起来干嘛!菡美店真是越来越不中了!
② 菡美美容院怎么样
我在2009年10月份左右郑州经三路红专路的菡美美容院做活动办了一张3000元的美容卡,从一开始他们就不给我卡,说让我买他们的美容产品这样划算,买了2700
③ 菡美怎么样
菡美就是好,服务好,品牌好,产品好,不要在这上面听一些人信口呲黄,法律会制裁这些颠倒黑白的人的,
④ 菡美美容院有人知道吗
骗人的.推销产品.做脸做眼的时候偷偷地加很多粉底液让你看效果.而且十个做完版有最少3个会脸上长豆豆权.但是美容院会告诉客人那是因为你皮肤吸收不好或者是不适合那一款高养分的产品,然后再推荐别的,在给客户做护理的时候会取巧用一些遮遐产品,有些被洗脑很深的美容师直接认为是为了客户好.在员工培训的时候被洗脑说那是可以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善意的谎言.
我在菡美做过.培训完了就出去送礼品发卡然后开业.在开业后才真正的明白了什么是"善意的谎言".因为我们所在的城市很小,发卡避免不了熟人.所以开业没做多久工资没要就走了.一起培训的有20多个员工.开业没一个月员工走了十几个.只剩8个.很可笑的是还没到一个月那些没走的人就被升为地极老师.那可是从头到尾接触美容行业没两个月呢,然后再用老师的名头去糊弄客户,说是外地或总部请来得专家老师.让顾客信服.发卡做活动是为了曾加客源
滚动消费,人多了总有上钩的
⑤ 函美美容院怎么样
大家不要相信涵美美容院,哪里不仅仅对于顾客的财产安全没有一点儿保障专,而且所有的属设备都是摆设,都不能用!前几天,我在兰考西关楼王涵美店里做体验,走的时候项链忘在了那里,再回去找的时候,她们不承认,我要求看监控,可是监控一个都不能用,就这样也不给一个说法,请问,你们还敢去那里做护理吗?
⑥ 菡美美容院欺骗顾客,维权怎么办
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决问题: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⑦ 郑州菡美美容院到底怎么样啊
去美抄容院保养是必须的,保袭养总比不养好,关于推销,其实很简单,喜欢的,适合的就买了。如果很讨厌美容师讲产品,就告诉她,很困,要睡觉,她也就没法讲了啊。呵呵。另外,活动期间购买肯定合适的啊。至少价钱便宜了很多。合适就行动哦。
最后,别忘了给分。谢谢!~
⑧ 你们觉得菡美美容院怎么样反正我是毁容了。。。
我也是当初没有去的时候脸上没有痘痘
学徒期间给我们使用劣质产品
现在脸上内痘痘下不去
下去容了脸上留痘印
我是干性皮肤
当初那里来的有什么地步老师
省部老师开业后让我们卖产品骗顾客
我在那里三个月没有拿到一分钱
她和我说没有顾客上哪里给你们发工资
气的我们二十几个人走的还有五个人
那五个人还是她的亲戚
菡美真坑人
我到现在还有她们夏天的工作服
⑨ 菡美美容院是传销吗
判断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如是正常商业行为,自然可以营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