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處理抗結核病葯物的不良反應
處理原則:根據葯物不良反應的類型及嚴重程度而採取不同的措施。對症狀比較輕的副反應,可在醫護人員的密切觀察下繼續治療,同時採取對症處理。凡出現明顯中毒或嚴重過敏反應的,應立即停葯。確定是哪種葯引起的不良反應。病人出現葯物不良反應後,應盡快向縣(區)結防機構報告,囑病人到結防機構或結核病定點收治醫院診治。特殊情況下(如過敏性休克)要先組織搶救,待病情穩定後再將病人轉到結防機構或結核病定點收治醫院做進一步處理。對出現的不良反應及處理應在病歷上做好記錄。如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如急性中毒、過敏性休克、剝脫性皮炎),除應在病歷上做好記錄外,還應將病人所服的葯品及服葯記錄予以現場封存,以備進行檢驗和法律糾紛的解決。是否改變抗結核治療方案應由當地結防診斷組專家決定。對於兒童、老年、營養不良或低體重的病人,出現葯物不良反應時,特別要小心謹慎。
❷ 特應性皮炎應該如何治療
大部分患者在適當地護理皮膚及改變生活習慣後,都會發現皮膚有了顯著的改善。 醫生對於特應性皮炎(濕疹)治療主要有兩個目標: ◆ 以葯物治療來控制炎症; ◆ 防止惡化;培養日常護膚習慣和避免接觸影響免疫系統並誘發「瘙癢-搔抓」循環的致敏物質。 患者和家屬必須留意皮膚對治療的反應,並找出最有效的治療方法。 2)葯物治療現時治療濕疹的方法大致可分為外用葯物及內服兩種: ◆ 不含類固醇的外用葯膏 在過往50年裡,一般用於治療特應性皮炎(濕疹)的外用葯物不外乎是一些含有類固醇成份的葯膏。而第一代的非類固醇的外用葯物是醫學界的新突破,稱「局部免疫調節劑」,如他克莫司軟膏;適用於兩歲或以上的患者。這一類新的免疫調節葯物不但能有助控制炎症,更因不含類固醇而不會引致皮膚變薄等副作用,故能保持皮膚肌理,但有部份患者會在使用後的首數天出現灼熱或瘙癢的感覺,不過這些感覺會隨著病情的改善而逐漸消失。 他克莫司軟膏(普特彼/Protopic)是全世界第一種非類固醇局部外用葯膏,能有效治療中度至嚴重程度的特應性皮炎(濕疹)。新一代的非類固醇外用葯物改革了特應性皮炎(濕疹)治療,提供一種有效、耐受性高的非類固醇選擇。 ◆ 含類固醇的外用葯膏 類固醇乳霜和軟膏能有效地控制皮膚發炎,所以在多年來被廣泛地用於治療特應性皮炎(濕疹)和其它自身免疫疾病經。由於類固醇葯物有很多不同的種類及強度,醫生會考慮患者的年齡、要治療的皮膚部位、病徵的嚴重性,而決定哪一種葯物(乳霜或軟膏)的治療最為有效。所以,患者必須向醫生請教,並遵照醫生的指示用葯。使用不當或長期使用類固醇會帶來不同程度的副作用,例如使皮膚變薄、令皮膚抵抗力變弱及使其容易受細菌感染、引致皮膚上產生擴張痕或暗瘡。倘若身體吸收過量的類固醇,甚至令兒童生長延滯而影響高度;亦可能會影響腎上腺分泌、削弱抵抗力,令骨質疏鬆。若不當地於眼部四周使用類固醇的話,可能有機會並發白內障,所以使用時要加倍留意。 ◆ 口服或注射類固醇 對於一些程況特別嚴重的特應性皮炎(濕疹)患者,若局部類固醇起不了效用時,醫生會處方口服甚至注射式的全身性類固醇治療法,而最常用的全身性類固醇是強的松。這種葯物,通常會產生較大的副作用,如皮膚損害、骨質疏鬆、高血壓、高血糖、感染和白內障,所以一般只是用於嚴重的特應性皮炎(濕疹)或有抗葯性的情況,並只給患者短期服用。不遵照醫生指示或不適當地用葯,例如突然減葯或停用,可能會造成危險。 ◆ 抗生素 抗生素可分為口服和外塗葯膏兩種,但口服抗生素通常較為有效。如濕疹復發甚互皮膚受細菌感染,醫生會根據狀況而處方抗生素葯物治療。 ◆ 抗組織胺葯 抗組織胺葯能減低皮膚瘙癢程度。傳統的抗組織胺葯會令人昏昏欲睡,可在睡前服用,幫助睡眠及減少患者晚間搔抓患處。 ◆ 其它 患有嚴重特應性皮炎(濕疹)的成人,當其它治療都沒有效用時,醫生會處方全身性抑制免疫系統的葯物,如環孢素、甲氨蝶呤或硫唑嘌呤。這些葯物阻止部分免疫細胞的製造,並抑止其它細胞的活動。環孢素等葯物的副作用包括高血壓、惡心、嘔吐、頭痛、刺痛或麻痹,並可能增加患癌及感染的機會。停葯後更有復發的可能性。由於口服/注射式類固醇和免疫抑制葯物有一定的副作用,所以只有在病情嚴重時才會使用,並且使用的時間應盡量短。 少數的患者如家中治療無效,則可能需要留院數天以接受加強治療。 紫外線A或B光波獨立或合並使用可以有效治療較年長兒童(十二歲以上)的輕微至中度皮膚炎。獨立使用紫外線無效時,可合並使用紫外線和葯物治療,稱為PUVA。這種治療可能出現的長期副作用包括皮膚過早衰老和皮膚癌。假如醫生認為光線療法對特應性皮炎(濕疹)病徵有效,醫生會使用最低的強度,並小心觀察皮膚。 3)適當地護膚 適當護膚亦是有效控制特應性皮炎(濕疹)方法之一。洗澡後應讓皮膚自然風干,或用毛巾輕輕印干,避免磨擦或猛力揩擦。平時應經常性地塗上保濕軟膏/乳霜以保充及鎖住皮膚的水份,防止肌膚變干。 4)避免接觸刺激物和致敏原 (責任編輯:崔悅)共找到 個相關網頁.
❸ 吃結核葯過敏什麼症狀
問題一:肺結核吃葯過敏有什麼症狀 對於肺結核吃葯過敏有什麼症狀,其實每個人的症狀都是不一樣的。一般而言,會有皮膚紅腫,瘙癢以及嗜睡,惡心以及嘔吐等症狀。出現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是停旅判葯或改用其它方法治療,比如像以肺結核葯鴨方為主的中醫中葯的治療方法,可避免這一現象。
具體來說,肺結核吃葯過敏症狀一般包括以下幾點:
1.很多肺結核葯物過敏的患者會出皮疹、發燒、休克等症狀。肺結核葯物過敏反應的發生與葯物劑量大小無關,而且與我們人的過敏體質相關。即某些人因遺傳因素或特異體質,會對一種或幾種葯物產生過敏反應。一旦應用可能導致過敏的葯物。便可能在短時間或一周內出現葯物過敏反應,輕的會出現葯物熱、葯疹,嚴重的可能引起過敏性休克,不及時搶救會有生命危如斗險。
2.肺結核葯物過敏的患者,一般我們的預防是關鍵。對於我們的嚴重的葯物過敏反應可引起全身性損害,如過敏性休克、血細胞減少、溶血性貧血等症狀表現:呼吸系統症狀如鼻炎、哮喘以及肺纖維化等;在我們的消化系統的症狀可以有腎功能衰竭等症狀;神經系統損害如頭痛、癲癇以及腦炎等。
3.對於我們的肺結核葯物過敏的患者來說,會出現氣道阻塞症狀的表現,也是最主要的死因。由於氣道水腫,分泌物增加,加之喉或支氣管痙攣,出現喉頭阻塞感、胸悶,以致窒息死亡的症狀。
4.肺結核葯物過敏有循環衰竭的表現,患者先有心悸以及脈速拆橡改而弱,後發展為肢冷發紺、血壓迅速下降以及測不到血壓。以及我們的血清病型反應。一般在用葯後7到12天內發生,臨床表現與血清病相似,可見發熱,蕁麻疹,關節腫痛,局部浮腫,淋巴結腫大,腹痛,皮膚發癢等。
問題二:吃結核葯會至皮膚過敏嗎 葯物過敏尤其是抗結核葯,屬於常見的不良反應,多數過敏患者症狀不嚴重,常規抗過敏治療就行了,一般不需要停葯。嚴重的過敏首先要停葯,視情況決定是否住院。建議您先服用抗過敏葯,如果還不行,盡快復診。
問題三:服用肺結核葯物過敏怎麼辦 服用肺結核葯物過敏怎麼辦服用肺結核葯物過敏的話是需要停 葯的否則可能引發嚴重後果,可以去醫 院做致敏源試驗找出是哪種葯過敏然後更換這種葯,也可以換成肺結核葯鴨方法治療肺結核會更徹底。
如果服用任何葯 物出現過敏,都要立即停 葯,否則會引發嚴重的過敏反應,甚至危及生 命。
❹ 皮炎的幾種分類是什麼
皮炎的分類:
1.神經性皮炎:本病中青年多見,先有劇烈瘙癢,後有皮損;皮疹為扁平丘疹,苔蘚樣變,無滲出;皮疹多發於頸部、四肢伸側、腰氐部、腘窩、外陰;病程慢性,常反復發作。
2.異位性皮炎:成人期皮損可類似播散性神經性皮炎,但有嬰兒期濕疹史、家族遺傳過敏史、皮膚白色劃痕症陽性等其他臨床特點。
3.特應性皮炎:最初病損多為面頰部,初起時為散發或群集的小紅丘疹或紅斑,逐漸增多,並可見小水皰、黃白色鱗屑痂皮,可有滲出、糜爛及繼發感染。瘙癢劇烈。慢性表現為乾性、較大、較隆起的棕紅色丘疹和粗糙而帶皮屑的棕褐色苔癬樣變,可融合成片。經過搔抓,常有少許滲液、表皮剝脫及抓痕。
4.夏季皮炎:初起時皮損為針尖大小紅斑、丘疹,因瘙癢搔抓後可出現抓痕、血痂、皮膚肥厚及色素沉著,無糜爛及滲液,好發於成年人的四肢伸側。當氣溫下降時病情明顯好轉,並可自愈,病情與氣候明顯有關。
5.異位性皮炎有時在出生後幾個月內出現。嬰兒可出現皮膚潮紅、滲液,面部、頭皮、尿布區域、手、臂、足或腿部出現結痂的皮疹。通常在3~4歲時,皮炎消失,但常常復發。年齡稍大的兒童和成年人皮疹常出現(或復發)在一個或幾個部位,特別是在上臂、肘窩或窩。皮疹的顏色、程度和部位因人而異,但都有瘙癢。
6.脂溢性皮炎:皮疹初起為毛囊口周紅色小丘疹,漸發展融合成黃紅色斑片,上覆有油膩性鱗屑或痂皮。由於病變發生的部位不同,臨床表現略有差別。嬰兒脂溢性皮炎常於出生後1~3個月發病,前頭頂或整個頭皮可覆滿厚薄不等油膩性灰黃色或黃褐色痂屑,可累及眉區、鼻唇溝、耳後等處,微癢。一般在3~4周內痊癒,若持續不愈,常並發感染或異位性皮炎。
7.日光性皮炎:是由日光誘發的一種遲發性光變態反應性皮膚病。臨床表現為多形性皮疹可有紅斑、丘疹、水皰、糜爛、鱗屑、苔蘚樣變,常以某種皮疹為主。
8.念球菌性皮炎:多發於皮膚皺褶部如腹股溝,肛周臀裂部,腋窩,女性乳房下皮膚,也可發於龜頭包皮內和大小陰唇,指甲溝和口角等處。皮疹多呈局部皮膚潮紅,輕度腫脹,表面可糜爛,分泌物有異臭味。有時也可呈乾燥,脫屑。小兒念珠菌性皮炎還常累及軀干,頸部皮膚,呈廣泛密集紅色斑丘疹,外觀似熱痱。可同時侵犯口腔或外陰粘膜,常有乳酪樣分泌物呈假膜狀。
9.蚊蟲叮咬型皮炎:是被蟲類叮咬,接觸其毒液或蟲體的粉毛而引起的皮炎。較為常見的害蟲有跳蚤、虱類、蠓、刺毛蟲、飛蛾、蚊、臭蟲、蜂等。會出現紅斑、丘疹、風團等症狀,嚴重的可出現水皰或大皰,在蜇咬部位可見到瘀點或水皰。
10.激素依賴性皮炎:是因長期反復不當的外用激素引起的皮炎。同一部位外用高效皮質類固醇激素3周以上,皮膚出現紅斑、丘疹、乾燥脫屑、萎縮、萎縮紋、毛細血管擴張、紫癜、痤瘡、色素沉著異常、酒渣鼻樣皮炎、口周皮炎、光過敏、多毛、不易辯認的癬,魚鱗病樣變化等繼發症狀等。局部有明顯自覺瘙癢或灼熱感。
怎麼辦呢?
1、過敏性皮炎吃蜂膠
因為蜂膠中的類黃酮物質可清除自由基,阻斷脂質過氧化反應而,防止動脈粥樣硬化和血栓形成,蜂膠還能使超氧化歧化酶(SOD)活性顯著提高。另外,蜂膠中的維生素C、維生素E是很強的抗氧化劑。
2、過敏性皮炎吃什麼好
2.1、胡蘿卜
胡蘿卜中的β-胡蘿卜素能有效預防花粉過敏症、過敏性皮炎等過敏反應。
2.2、蜂蜜
常喝蜂蜜有助遠離傷風、瘙癢、咳嗽等季節性過敏症狀。蜂蜜能夠預防過敏的原因在於其中含有微量的蜂毒。蜂毒是蜜蜂體內的一種液體,在臨床上被用於支氣管哮喘等過敏性疾病的治療。此外,蜂蜜里還含有一定的花粉粒,常喝會對花粉過敏產生一定的抵抗能力。
2.3、金針菇
經常食用金針菇有利於排除體內的重金屬離子和代謝產生的毒素和廢物,有效增強機體活力。金針菇菌柄中含有一種蛋白,可以抑制哮喘、鼻炎、濕疹等過敏病症,健康人也可以通過吃金針菇來加強免疫功能。
2.4、紅棗
學者研究發現,紅棗含有大量的抗過敏成分環磷酸腺苷,過敏體質的人每次取5-10顆紅棗嚼食,每天吃2-3次即可起到預防作用。而且對已經發作的各種過敏性疾病,都可食用紅棗進行輔助治療,食法同上,需要注意的是持之以恆。
3、過敏性皮炎不能吃什麼
3.1、在生活當中最好不要吃蛋白質含量較高的食物,例如牛奶,雞蛋等高熱量的;其次就是海產類食物,就是魚,蝦,蟹等,平時蔥,蒜,羊肉等致使過敏或者屬於過敏體質的都避免或者少吃,有時因為一些家長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給孩子補充充足的營養,這時就要注意了,因為有些孩子是過敏性皮膚可能對於一些蛋白質含量高的食物過敏的,所以需要注意不要過多攝取。
3.2、不能吃辛辣或者油炸的食物,主要以清淡的為主,多吃一些蔬菜,水果,減少過敏的現象發生。
3.3、不能夠吃燒烤。因為燒烤是對敏感肌造成破壞最大的,其能使敏感肌容易缺水,煎炸食物也不能吃,日常也少或者避免不喝酒。
值得選擇注意:1看有效成分含量,是否有不良添加劑;2看平台,資質是否齊全、是否有追溯機制,售後有保障。
❺ 吃結核葯的不良反應
抗結核 化學 葯物治療對控制結核病起 決定 性作用,合理化療可使病灶內細菌消滅,最終達到痊癒,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吃結核葯的不良反應是什麼呢?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吃結核葯的不良反應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吃結核葯的不良反應
(一)利福平(RFP)
1.肝損害:與INH出現的肝損害相似,一般可以繼續服用;若出現黃疸、肝壞死或同時合並過敏反應,則應停葯。
2.胃腸道反應:厭食、惡心、嘔吐、 腹痛 、 腹瀉 。一般給與對症治療即可。
3.過敏反應:包括過敏性休克、 流感 樣綜合征(發熱、流感樣症狀群)、 呼吸 道綜合征(出現發作性呼吸困難、氣促)、皮膚綜合征(輕者單純皮膚 瘙癢 ,重者出現皮疹,甚至剝脫性 皮炎 )。上述幾種綜合征可單獨出現,也可以合並出現,多見於RFP間歇 用葯 時。診斷明確後立即停葯並行相關治療。
4. 血液 學異常:血小板減少性 紫癜 、 溶血 性 貧血 、白細胞減少、嗜酸粒細胞增多。
5.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有骨軟化、關節腫脹、 血壓 升高、心律失常、 脫發 、嚴重者可出現 腎功能 衰竭、休克(血壓下降、虛脫),可能對 胎兒發育 有致畸作用(尤其是在早期妊娠的頭3個月內)。
其他利福類葯物,如利福定(RFD)、利福噴丁(RFT)、利福布丁(RBU)等不良反應與RFP相似,但均較RFP少而輕。
(二)異煙肼(INH)
1. 神經 系統不良反應:最常見的末梢神經炎,最初表現為手腳左右對稱性感覺異常,繼之出現指趾末端感覺麻木、刺痛、燒灼感、四肢無力、關節軟弱、反應遲鈍等。其機理為異煙肼與維生素B6的結構相似,二者競爭同一酶系統(如阿朴色氨酸酶)或二者相結合從尿中排泄增多,結果導致體內維生素B6缺乏,而出現維生素B6缺乏的臨床表現。服用大劑量異煙肼者、老年人、慢性肝病患者、體內INH乙醯化速度快(中、特大劑量下慢乙醯化發生多)及 營養 不良、酒精中毒、妊娠等因素等易患神經炎,異煙肼用量較大時可加服維生素B6預防,0.03g~0.1g/日,但因維生素B6在試管中能減低異煙肼的抑菌力,一般劑量不作為常規用葯。
另外還可出現多種精神異常,如興奮、不安、失眠、注意力不集中、 記憶力 減退、抑鬱、眩暈、頭痛、嗜睡、多夢、妄想、幻覺,甚至精神失常;少數可有視神經炎、視神經萎縮、反射亢進、肌肉震顫等。對中樞神經系統的影響可能因異煙肼抑制體內的單胺氧化酶活性,使組胺在體內蓄積,而出現上述反應。其他反應有誘發 癲癇 發作、中樞性腦病、中毒性 精神病 等,有癲癇或精神病史者可導致發作。
2.肝損害:一般多發生在治療後3天~3個月,常為單純性、暫時性、可復性轉氨酶升高,通常無臨床意義,停葯後轉氨酶可迅速下降。一般認為異煙肼對肝的損害是由於個體特異性引起異煙肼毒性代謝產物聚集所致。單用異煙肼預防的病人約10~20%出現一過性轉氨酶升高,多無自覺症狀。嚴重肝損害者約佔1.25%,甚至有死亡者。大多數肝損害病例於用葯6個月內出現,肝損害與年齡有關(年齡越大越容易發生),20歲以下者少見;有慢性肝病者也較易出現 肝功能 損害。異煙肼與利福平合用時能增加對肝臟的毒性。應用異煙肼出現肝損害後首先停葯,必要時加用適當保肝葯,但切忌同時用保肝葯種類太多,以免進一步加重肝臟負擔。
3. 內分泌 失調:男性乳房增大、陽痿,、女性月經失調、庫興綜合症。
4.血液系統:白細胞減少、嗜酸粒細胞增多、溶血性貧血、出血性紫癜、再生障礙性貧血。
5.變態反應:皮疹、葯物熱等。
6.胃腸道反應:惡心、嘔吐、腹瀉、 便秘 等。
7.其他:排尿困難、心律失常等。
出現以上3~7條副反應時,症狀輕時暫繼續治療觀察,重時異煙肼減量應用或停葯。
(三)吡嗪醯胺(PZA)
PZA由於其用量大、療程長、肝臟毒性大,過去僅作為二線葯物謹慎使用。近年來研究證明:PZA為細胞內殺菌葯,特別在巨噬細胞內酸性環境中,具有很強的滅菌作用(也稱為半殺菌葯)。在病變處於急性炎症變化階段的前兩個月,滅菌作用更高。因此,應用PZA不但可以縮短療程,同時也可以減少復發率。其不良反應有:
1.胃腸道反應:主要表現為惡心、嘔吐、食慾不振。
2.肝損害:與劑量、療程有關。在目前常規劑量(1500~2000mg/日)及療程(一般為2個月)下,少見肝損害。
3.關節痛:主要為血中尿酸濃度升高引起的關節痛、關節腫脹,甚至出現關節強直、活動受限。
4.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有過敏反應(發熱、皮疹)、皮膚光致敏反應(皮膚暴露部位呈鮮紅棕色或古銅色),極少數導致低色素性貧血與溶血反應、潰瘍病發作、排尿困難。
(四)鏈黴素(SM)
SM對巨噬細胞外鹼性環境中的快速增殖菌具有較強的殺菌作用(故稱之為半殺菌葯),能很好地通過漿膜腔,但很少通過正常血腦屏障,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循環。其不良反應有:
1.前庭神經損害:常見於用葯前兩個月,可出現眩暈(停葯或減少劑量可以消失)、運動失調(令病人閉眼沿一條直線走路,其穩定性不如睜眼時)、嘔吐等症狀。老年患者更易出現上述不良反應。
2.第八對顱(耳蝸)神經損害: 耳鳴 、聽力下降、耳聾(重者為永久性)。
3.過敏反應:多數表現為口周麻木、惡心、嘔吐、發熱。皮膚可出現瘙癢及各種皮疹,如丘疹、紅斑、 蕁麻疹 、皰疹、麻疹或猩紅熱樣皮疹、 濕疹 、剝脫性皮炎。過敏性休克(在注射10分鍾內突然出現呼吸困難、臉色蒼白、發紺、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
4.腎臟損害:尿蛋白、管型、血尿、急性腎功能衰竭。
5.骨髓抑制: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再生障礙性貧血。
6.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有葯物熱等。
(五)乙胺丁醇(EMB)
EMB為合成葯,對結核菌及其他分支桿菌(如堪薩斯分支桿菌)有效,但對其他微 生物 和黴菌無效。口服易吸收,其作用主要是抑制結核菌的生長,用於防止對主要殺菌葯物(INH、RFP、SM)產生耐葯性。其不良反應有:
1.視神經炎:由於球後視神經炎而引起的視力疲勞、進行性視力減退、甚至失明,其毒性反應與劑量有關(劑量依賴性視神經炎)。偶爾發生腿部周圍神經炎。
2.過敏反應:發熱、皮疹、剝脫性皮炎、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哮喘 、休克。
3.其他:低血鈣、末梢神經障礙(主要表現在腿部)、口唇潰瘍、鼻出血、聲帶麻痹導致的失音。
(六)喹諾酮類葯物(FQ)
包括氧氟沙星(OFLX)、左旋氧氟沙星(LVFX)、環丙沙星(CFX)、司帕沙星(SPLX)等,此類葯物對革蘭陽性或陰性菌、結核桿菌或非結核分支桿菌都有殺菌或抑菌作用,且在巨噬細胞內的濃度高於血濃度;不但與其他結核葯無交叉耐葯,而且有協同作用。目前,作為二線葯用於治療耐葯病例有一定效果。其不良反應主要表現有:
1.胃腸道反應:症狀有厭食、惡心、嘔吐、上腹不適、腹瀉等。
2.中樞神經系統症狀:眩暈、頭痛,情緒改變、罕見抽搐。
3.肝功能異常:少數病例出現轉氨酶(ALT)升高,多為一過性。
4.個別患者出現過敏反應發熱、皮疹。
5.對生長發育的骨骼、軟骨有妨礙,個別報道CFX有致肌腱損傷表現。
6.心律失常:司氟沙星可能導致Q-T間期延長。
7.其他:可有血尿,血嗜紅細胞增多、白細胞減少等。
吃結核葯的危害
1.肝損害:血清谷丙轉氨酶(SGPT)升高≤60U118例(酶動力法,正常值60U76例,黃疸9例,SGPT及膽紅素均明顯升高;
2.位聽神經損害:130例(94.4)由鏈黴素引起,8例由卡那黴素所致.表現為耳鳴,耳閉塞感,聽力下降96例,眩暈,平衡失調31例,二者皆有11例;
3.血液系統異常:白細胞減少為2.0~3.8×109/L87例,多無臨床症狀.血小板減少性紫癜3例,表現為皮膚斑點狀或片狀紫癜,血小板減少至40~80×109/L.MDS1例,初期表現為白細胞減少,相應的治療無效,繼而出現全血細胞減少,反復感染發熱及出血傾向,經骨髓血細胞檢查及活檢確診;
4.胃腸反應:食慾不振,惡心,嘔吐,腹脹,腹瀉,便秘等;
5.葯物熱皮疹:高熱,寒戰,全身性紅斑,伴血管神經性水腫,皮疹;
6.關節腫痛:關節紅腫熱痛,運動障礙;
7.神經精神症狀異常:興奮,失眠,頭痛, 記憶力減退 ,精神行為異常;
8.視神經損害:視物模糊,視力下降,視野縮小;
9.類赫氏反應:化療~2個月病灶擴大,胸腔積液重新出現,胸腔積液增多;
10.末稍神經炎:肢端麻木伴蟻走感;
11.乳腺增生:男性乳房,乳頭增大伴觸痛。
吃結核葯的 注意事項
治療方案的有效性:醫生會根據患者的痰及其他病灶分泌物中結核菌的情況,病變性質、范圍,臨床結核病的類型,結核菌對葯物的敏感性和抗結核葯物的作用機制、強度等因素選擇葯物。
安全性:多數抗結核葯物均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尤其對肝腎功能的影響,因此醫生選擇用葯時會了解下列情況:
①既往病人的 健康 狀況,如肝、腎 疾病 史及其功能狀態等;
②慎重考慮具有相同毒副反應的葯物的聯用。
可接受性: 葯物副作用 小,使用方便,價格低廉,病人易接受。
這些原則是國內外學者在多年治療結核病的過程中不斷總結出的 經驗 ,是行之有效的治療 措施 ,是結核病人在結核化療中應採取的方法。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治癒結核病,減少復發。
如果偏離了這些原則,將會造成結核病的延誤治療、病情惡化、結核菌的耐葯、甚至成為耐多葯結核病或難治性結核病,以至於終身難愈。偏離這些原則的原因主要有病人自身、醫源性和葯物三方面。①有些病人不遵醫囑用葯,只重視症狀的有無,有症狀時服葯,沒有症狀時自行停葯,造成間斷不規律用葯。另有一部分病人看 說明書 或道聽途說抗結核葯物副反應多而不敢用葯,或用用停停,或症狀稍有好轉後即自行停葯,造成間斷不規律用葯或療程不足。②醫源性方面主要表現在制定的化療方案不合理,葯物聯合不恰當,葯物劑量及療程不合適。③葯源不足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定期復查:在結核病的化療過程中,要遵醫囑定期復查。復查的目的一方面了解病情的變化,如胸部X線變化、痰及其他病灶分泌物中結核菌的檢查等。另一方面因抗結核葯物均具有一定的毒副反應,尤其是對肝、腎功能的影響,需定期檢查肝、腎功能, 血常規 , 尿常規 等。如發現問題,可及時予以處理。
總之,化學治療是當前治療結核病的主要手段,科學、合理地應用抗結核葯物是治癒結核病的基礎,如果我們不失時機的把握好這個有力武器,相信大部分結核病會徹底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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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經常出葯疹怎麼回事
葯疹( eruption)亦稱葯物性皮炎(dermatitis medicamentosa),是葯物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人體後引起的皮膚、黏膜的炎症反應,嚴重者尚可累及機體其他系統。葯物進入人體最常見的途徑為口服,其次為注射,此外還有灌注、外用等。由葯物引起的非治療性反應,統稱為葯物反應或不良反應,葯疹僅是其中的一種表現形式。
【病因】
1.個體因素 不同個體對葯物反應的敏感性差異較大,其原因包括遺傳因素(過敏體質)、某些酶的缺陷、機體病理或生理狀態的影響等。同一個體在不同時期對葯物的敏感性也可不相同。
2.葯物因素 絕大部分葯物在一定條件下都可在部分個體引起葯疹,但不同種類葯物致病的危險性不同。臨床上易引起葯疹的葯物種類有:①抗生素:包括半合成青黴素(如氨苄青黴素和羥氨苄青黴素的部分)、磺胺類(如復方磺胺甲惡唑等)、四環素類、醯胺醇類(如氯黴素等);②解熱鎮痛葯:如阿司匹林、氨基比林、撲熱息痛、保泰松等,此類葯物常與其他葯物製成復方制劑,商品名復雜,使用時應多加註意;③鎮靜催眠葯及抗癲癇葯: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鈉、眠爾通、卡馬西平等,其中以苯巴比妥引起者較多;④抗痛風葯物:如別嘌呤醇;⑤異種血清制劑及疫苗(如破傷風抗毒素、狂犬病疫苗、蛇毒免疫血清等);⑥中葯:某些中葯及制劑也有引起葯疹的報道。
【發病機制】 葯疹的發病機制可分為變態反應和非變態反應兩大類。
1.變態反應 多數葯疹屬於此類反應。有些葯物(如血清、疫苗及生物製品等大分子物質)具有完全抗原的作用;但更多的葯物為小分子化合物,屬於半抗原,需在機體內和大分子量的載體(如蛋白質、多糖、多肽等)通過共價鍵結合後才能成為完全抗原並激發免疫反應。引起免疫反應的物質可以是葯物原型,也可為其降解或代謝產物,亦可是葯物中的賦形劑及雜質。少數葯物(如磺胺類、喹諾酮類、吩噻嗪類、四環素類及某些避孕葯等)進入人體後,在光線誘導下可轉變為抗原性物質,所引起的變應性葯疹稱光變態反應性葯疹。
與葯疹發生有關的變態反應包括型I型變態反應(如蕁麻疹、血管性水腫及過敏性休克等)、Ⅱ型變態反應(如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粒細胞減少等)、Ⅲ型變態反應(如血管炎、血清病及血清病樣綜合征等)及Ⅵ型變態反應(如濕疹樣及麻疹樣葯疹、剝脫性皮炎等)。葯疹的免疫性反應相當復雜,某些葯物(如青黴素等)所致葯疹既可以I型變態反應為主,亦可以Ⅱ型或Ⅲ型變態反應為主,也可能為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變態反應同時參與,其具體機制尚未完全闡明。
變態反應性葯疹的特點:①只發生於少數具有過敏體質者,多數人不發生反應;②病情輕重與葯物的葯理及毒理作用、劑量無相關性;高敏狀態下,甚至極小劑量的葯物亦可導致極嚴重的葯疹;③發病有一定的潛伏期,初次用葯一般約需4~20天後才出現臨床表現,已致敏者如再次用葯,則數分鍾至24小時之內即可發生;④臨床表現復雜,皮損可呈多種類型,但對於某一患者而言常以一種為主;⑤存在交叉過敏及多價過敏現象,前者指機體被某種葯物致敏後,可能同時對與該種葯物化學結構相似或存在共同化學基團的葯物產生過敏;後者指個體處於高敏狀態時,可能對某些平常不過敏、與致敏葯物化學結構不同的葯物也產生過敏;⑥停止使用致敏葯物後病情常好轉,糖皮質激素治療常有效。
2.非變態反應 能引起非變態反應性葯疹的葯物相對較少。其可能的發病機制有葯理作用(如煙酸可引起血管擴張、面部潮紅,抗凝葯可引起紫癜,阿司匹林可誘導肥大細胞脫顆粒釋放組胺引起蕁麻疹,非甾體抗炎葯可通過抑制環氧化酶使白三稀水平升高而引起葯疹等)、過量反應(如甲氨蝶呤等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非常接近,常可引起口腔潰瘍、出血性皮損及白細胞減少等)、蓄積作用(如碘化物、溴化物長期使用可引起痤瘡樣皮損,砷劑可引起色素沉著等)、個體某些代謝酶缺陷或抑制、光毒性反應等。
【臨床表現】 葯疹的臨床表現復雜,不同葯物可引起同種類型葯疹,而同一種葯物對不同患者或同一患者在不同時期也可出現不同的臨床類型。常見以下類型:
1.固定型葯疹(fixed drug eruption) 常由解熱鎮痛類、磺胺類或巴比妥類等引起。皮損多見於口唇、口周、龜頭等皮膚-黏膜交界處,手足背及軀干亦可發生。典型皮損為圓形或類圓形、水腫性暗紫紅色斑疹,直徑1~4cm,常為1個,偶可數個,境界清楚,繞以紅暈,嚴重者紅斑上可出現水皰或大皰,黏膜皺褶處易糜爛滲出;自覺輕度瘙癢。一般不伴全身症狀,如繼發感染可自覺疼痛。停葯1周左右紅斑可消退並遺留灰黑色色素沉著斑。如再次用葯,常於數分鍾或數小時後在原處出現類似皮損,並向周圍擴大,隨著復發次數增加,皮損數目亦可增多。
2.蕁麻疹型葯疹(urticarial drug eruption) 較常見,多由血清製品、痢特靈、青黴素等引起。臨床表現與急性蕁麻疹相似,但持續時間較長,同時可伴有血清病樣症狀(如發熱、關節疼痛、淋巴結腫大甚至蛋白尿等);若致敏葯物排泄緩慢或因不斷接觸微量致敏原,則可表現為慢性蕁麻疹。
3.麻疹型或猩紅熱型葯疹(morbilliform drug eruption and scarlaliniform drug eruption) 多由於青黴素(尤其是半合成青黴素)、磺胺類、解熱鎮痛類、巴比妥類等引起。發病多突然,可伴發熱等全身症狀,但較麻疹及猩紅熱輕微。麻疹型葯疹表現類似麻疹,皮損為散在或密集分布、針頭至米粒大小的紅色斑疹或斑丘疹,對稱分布,可泛發全身,以軀干為多,嚴重者可伴發小出血點,多伴明顯瘙癢。猩紅熱型葯疹初起為小片紅斑,從面頸、上肢、軀干向下發展,於2~3天內遍布全身並相互融合,伴面部四肢腫脹,酷似猩紅熱的皮損,尤以皺褶部位及四肢屈側更為明顯。本型病程約1~2周,皮損消退後可伴糠狀脫屑;若不及時治療,則可向重型葯疹發展。
4.濕疹型葯疹(eczematous drug eruption) 患者多首先接觸或外用青黴素、鏈黴素、磺胺類及奎寧等葯物引起接觸性皮炎,使皮膚敏感性增高,以後又使用了相同或相似葯物導致。皮損表現為大小不等的紅斑、丘疹、丘皰疹及水皰,常融合成片,泛發全身,可繼發糜爛、滲出、脫屑等;全身症狀常較輕。病程相對較長。
5.紫癜型葯疹(purpuric drug eruption) 可由抗生素、巴比妥類、利尿葯等引起,可通過Ⅱ型變態反應(引起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或Ⅲ型變態反應(引起血管炎)介導。輕者表現為雙側小腿紅色瘀點或瘀斑,散在或密集分布,可略隆起於皮面,壓之不褪色,有時可伴風團或中心發生小水皰或血皰;重者四肢軀干均可累及,可伴有關節腫痛、腹痛、血尿、便血等表現。
6.多形紅斑型葯疹(erythama multiforme drug eruption) 多由磺胺類、解熱鎮痛類及巴比妥類等引起。臨床表現與多形紅斑相似,多對稱分布於四肢伸側、軀干。皮損為豌豆至蠶豆大小、圓形或橢圓形的水腫性紅斑、丘疹,境界清楚,中心呈紫紅色(虹膜現象),常出現水皰;伴有瘙癢,累及口腔及外生殖器黏膜時可疼痛。如皮損泛發全身並在原有皮損基礎上出現大皰、糜爛及滲出,出現劇烈疼痛、高熱、外周血白細胞可升高、腎功能損害及繼發感染等,稱為重症多形紅斑型葯疹,屬於重型葯疹之一,病情凶險,可導致患者死亡。
7.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葯疹(drug-inced bullosa epidermalysis) 屬於重型葯疹之一,常由磺胺類、解熱鎮痛類、抗生素、巴比妥類等引起。起病急驟,部分患者開始時表現為多形紅斑或固定型葯疹,皮損迅速波及全身並出現大小不等的松馳性水皰或大皰,尼氏征陽性,稍受外力即成糜爛面出現大量滲出,可形成大面積表皮壞死松解,表現類似淺表二度燙傷;觸痛明顯。口腔、眼、呼吸道、胃腸道黏膜也可累及,全身中毒症狀較重,伴高熱、乏力、惡心、嘔吐、腹瀉等全身症狀;嚴重者常因繼發感染、肝腎功能衰竭、電解質紊亂、內臟出血等而死亡。
8.剝脫性皮炎型葯疹(drug-inced exfolialive dermatitis) 屬於重型葯疹之一,常由磺胺類、巴比妥類、抗癲癇葯、解熱鎮痛類、抗生素等引起。多長期用葯後發生,首次發病者潛伏期約20天左右,部分患者是在麻疹樣、猩紅熱樣或濕疹型葯疹的基礎上繼續用葯或治療不當所致。皮損初呈麻疹樣或猩紅熱樣,逐漸加重並融合成全身彌漫性潮紅、腫脹,尤以面部及手足為重,可出現丘皰疹或水皰,伴糜爛和少量滲出;2~3周後皮膚紅腫漸消退,全身出現大量鱗片狀或落葉狀脫屑,手足部則呈手套或襪套狀剝脫,頭發、指(趾)甲可脫落(病癒後可再生)。可累及口腔黏膜和眼結膜;全身淺表淋巴結常腫大,可伴有支氣管肺炎、葯物性肝炎,外周血白細胞可顯著增高或降低,甚至出現粒細胞缺乏。本型葯疹病程較長,如不及時治療,嚴重者常因全身衰竭或繼發感染而死亡。
9.痤瘡型葯疹(acneiform drug eruption) 多由於長期應用碘劑、溴劑、糖皮質激素和避孕葯等引起。皮損表現為毛囊性丘疹、丘膿皰疹等痤瘡樣皮損,多見於面部及胸背部。病程進展緩慢。
10.光感型葯疹(photosensitive drug eruption) 多由於使用冬眠靈、磺胺類、四環素類、灰黃黴素、補骨脂、喹諾酮類、吩噻嗪類及避孕葯等後經日光或紫外線照射而發病。可分為兩類:①光毒反應性葯疹:多發生於曝光後7~8小時,僅在曝光部位出現與曬斑相似的皮損,任何人均可發生;②光變態反應性葯疹:僅少數人發生,有一定的潛伏期,表現為曝光部位出現濕疹樣皮損,同時累及非曝光部位,病程較長。
臨床上將病情嚴重、死亡率較高的重症多形紅斑型葯疹、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葯疹及剝脫性皮炎型葯疹稱為重型葯疹。此外葯物還可以引起其他形態葯疹如黃褐斑、皮膚色素沉著、系統性紅斑狼瘡樣反應、扁平苔蘚樣、天皰瘡樣皮損等。
【實驗室檢查】 致敏葯物的檢測可分體內和體外試驗兩類,但目前的檢測方法在敏感性、特異性及安全性等方面尚存在諸多不足。
1.體內試驗
(1)皮膚試驗:常用的特異性方法有劃破試驗、皮內試驗、點刺試驗、斑貼試驗、眼結膜試驗、舌含試驗、皮窗試驗等,其中以皮內試驗、點刺試驗及斑貼試驗較常用,且皮內試驗的准確性較高。
(2)葯物激發試驗:指葯疹消退一段時間後,內服試驗劑量(一般為治療量的1/8~1/4或更小量),以探查可疑致敏葯物。此試驗僅適用於口服葯物所致的較輕型葯疹,同時疾病本身又要求必須使用該葯治療時(如抗結核葯、抗癲癇葯等),禁止應用於速發型變態反應性葯疹和重型葯疹患者。
2.體外試驗 體外試驗安全性高,可選擇嗜鹼性粒細胞脫顆粒試驗、放射變應原吸附試驗、淋巴細胞轉化試驗、瓊脂彌散試驗等,但上述試驗結果均不穩定。
【診斷和鑒別診斷】 本病根據明確的服葯史、潛伏期及各型葯疹的典型臨床皮損進行診斷,同時需排除具有類似皮損的其他皮膚病及發疹性傳染病。如患者服用兩種以上的葯物,准確判斷致敏葯物將更為困難,應根據患者過去的服葯史、葯疹史及此次用葯與發病的關系等信息加以綜合分析。
本病由於表現復雜,因此鑒別診斷也比較復雜。麻疹樣或猩紅熱樣葯疹應與麻疹或猩紅熱進行鑒別;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葯疹應與金葡萄性燙傷樣皮膚綜合征進行鑒別;生殖器部位的固定型葯疹出現破潰時,應與生殖器皰疹、硬下疳等進行鑒別。
【預防】 葯疹為醫源性疾病,因此預防尤為重要。臨床用葯過程中必須注意:
(1)用葯前應仔細詢問葯物過敏史,避免使用已知過敏葯物或結構相似葯物。
(2)應用青黴素、鏈黴素、血清製品、普魯卡因等葯物時應作皮試,皮試前還應備好急救葯物,以應急需,皮試陽性者禁用該葯。
(3)避免濫用葯物,採取安全給葯途徑,對過敏體質者盡量選用致敏性較低的葯物,尤應注意復方制劑中含有的已知過敏葯物。
(4)注意葯疹的早期症狀,如突然出現瘙癢、紅斑、發熱等表現,應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葯物並密切觀察,已出現的表現應作妥善處理。
(5)將已知致敏葯物記入患者病歷首頁或建立患者葯物禁忌卡片,並囑患者牢記,每次看病時應告知醫師。
【治療】 葯疹確診後首先應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葯物,再根據不同類型進行處理。
1.輕型葯疹 停用致敏葯物後,皮損多迅速消退。可給予抗組胺劑、維生素C等,必要時給予中等劑量潑尼松(30~60mg/d),皮損消退後可逐漸減量直至停葯。局部若以紅斑、丘疹為主可外用爐甘石洗劑或糖皮質激素霜劑,以糜爛滲出為主可用0.1%雷夫奴爾、3%硼酸溶液或0.1%洗必泰溶液等濕敷。
2.重型葯疹 原則為及時搶救、降低死亡率、減少並發症、縮短病程。
(1)及早足量使用糖皮質激素:是降低死亡率的前提。一般可給氫化可的松300~400mg/d靜滴,或用地塞米松10~20mg/d,分2次靜滴,盡量在24小時內均衡給葯;糖皮質激素如足量,病情應在3~5天內控制,如未滿意控制應加大劑量(增加原劑量的1/3~1/2);待皮損顏色轉淡、無新發皮損、體溫下降後可逐漸減量。
(2)防治繼發感染:是降低死亡率的關鍵。應強調消毒隔離,抗生素並非常規預防感染的唯一手段;如有感染存在,選用抗生素時應注意避免使用易過敏葯物(特別應注意交叉過敏或多價過敏),可結合細菌學檢查結果選用過敏反應發生較少的抗生素(如紅黴素、林可黴素等)。如抗生素治療效果不佳應注意有無真菌感染的可能,如確診應盡快加用抗真菌葯物。
(3)加強支持療法:可創造穩定的個體環境,同時改善患者的生存質量。由於高熱、進食困難、創面大量滲出或皮膚大片剝脫等常導致低蛋白血症、水電解質紊亂,應及時加以糾正,必要時可輸入新鮮血液、血漿或清蛋白以維持膠體滲透壓,可有效減少滲出;若伴有肝臟損害,應加強保肝治療。
(4)加強護理及外用葯物治療:是縮短病程、成功治療的重要保障。對皮損面積廣、糜爛滲出重者應注意保暖,可每天更換無菌被單,局部可用3%硼酸溶液或生理鹽水濕敷,同時注意防止褥瘡的發生。累及黏膜者應特別注意眼睛的護理,需定期沖洗以減少感染及防止球瞼結膜粘連,閉眼困難者可用油紗布覆蓋以防角膜長久暴露而損傷。
❼ 肺結核葯物過敏怎麼辦
肺結核 的治療需要聯合,長療程服葯,萬一在治療過程中過敏了,你知道肺結核葯物過敏怎麼辦嗎?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肺結核葯物過敏怎麼辦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肺結核葯物過敏怎麼辦
出現以下的副作用的時候,必須停葯。
如:過敏性休克, 紫癜 , 流感 癥候群,高熱,黃疸,急性尿閉,精神障礙,剝脫性 皮炎 ,皮疹。除輕度的可自行消退的皮疹可考慮加用抗過敏葯同時觀察。其它反應不能再試 用葯 物,以防出現其它嚴重的不可預測的副作用。
肝功能 損傷:
最常見的副作用,常表現為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或者黃疸,或無反應。除了乙胺丁醇,阿米卡星基本不損傷肝功能以外,其餘葯物均可造成肝功能損傷。嚴重程度(從重到輕)依次為:利福平,吡嗪醯胺,異煙肼,對氨基水楊酸鈉,勞亭,左氧氟沙星,克拉黴素等等。肝功能轉氨酶高出兩倍(谷丙,穀草正常為40)利福類葯物及吡嗪醯胺必須停用,大於3倍或者出現黃疸所有抗結核葯物必須停用,同時加強保肝治療。
過敏:
也很常見,包括葯物熱,皮疹,皮膚 瘙癢 ,流感癥候群。較嚴重過敏必須停葯,過敏狀態消除後需逐個葯物小劑量試用,輕度過敏可服用抗過敏葯物觀察。出現過敏情況的時候,不論輕重,絕大部分的時候,需要到醫院,聽從醫師的指揮,很多時候需要住院治療觀察。
胃腸道反應:
可導致的葯物基本同肝功能損傷。但復查肝功能正常,這個時候需要加強止吐保胃治療,嚴重需考慮停葯或換葯,謹遵醫囑行事,切莫自作主張。
周圍末梢 神經 炎:
表現為四肢末端麻木,針刺感等等。這個主要是異煙肼所致,出現時候考慮加用維生素B6對抗。一般5-10mg/日。大劑量異煙肼時,可以加至30-100mg。
視神經損傷:
表現為視力下降,視物疲勞,眼乾澀,異物,酸脹,視物模糊,近讀力差,視野變小,視色差等等。主要由乙胺丁醇導致,可造成不可逆的損傷,甚至失明。出現後可立即停用乙胺丁醇,加用維生素B6,煙醯胺,血管擴張葯物,一般可在2-6個月,逐漸恢復。
聽力下降,前庭功能損傷, 腎功能 損傷:
表現為眩暈,共濟失調,腎功能指標上升等,主要由於鏈黴素,阿米卡星,捲麴黴素類葯物導致,一旦出現必須停用此類葯物。
關節酸困:
多由於吡嗪醯胺所致的高尿酸血症所致,沙星類葯物亦可導致此類表現,多喝水加快排泄可減輕。
血常規 白細胞降低:
嚴重可導致骨髓抑制,常見有利福類葯物,鏈黴素,左氧氟沙星等等,給予升白細胞對症治療。
肺結核的 飲食禁忌
1、忌吸煙:煙草辛熱有大毒,對肺陰虛為基本病理的肺結核病人,吸煙等於火上加油,危害更大。吸煙可刺激咽喉、氣管,誘發 咳嗽 ,降低人體抵抗力,有可能使結核病灶擴散,加重其咯血、潮熱、咽干、盜汗等症狀,因此,對肺結核病人來說,應絕對戒煙。
2、忌辣刺激生火食物:如酒、蔥、韭菜、姜、桂皮、八角、辣椒等辛辣生火食物和調味品,本類食品能傷津液,或加重對 呼吸 道黏膜的刺激,迫血妄行,咯血者更當禁用。
3、忌多食甜味食物:如奶油 蛋糕 、乳酪、冰淇淋等甜味的食物是導致痰粘滯難驅,另外肺結核病人食人糖多後,體內白細胞的殺菌作用會受到抑制,吃糖越多,抑制就越明顯,會加重病情。
4、忌生冷食物:西瓜汁、黃瓜、苦瓜、絲瓜等過分寒涼,有傷脾胃,而不利於其它 營養 成份的吸收,造成病人食慾降低,而影響 疾病 康復,故應少食或不食。
5、忌肥膩油炸食物:肺結核病人 消化 功能多低下,食慾亦較差,若食肥肉、 動物 油、羊肉、狗肉、火烤食品、油炸食品等,更影響消化功能,必需的營養得不到及時補充,以致抗病能力低下,使疾病遷延難愈。
6、忌過多食溫熱滋補食物:如胡桃肉、羊肉、狗肉、麻雀肉、蝦等溫熱補陽類食物,會助火耗傷陰液。肺結核病人忌食用,以免加重陰虛症狀,而對疾病不利。
7、忌吃腥發食物:肺結核伴咯血者,對黃魚、帶魚、鵝肉、菠菜、毛筍、公雞、鴨等發物應少吃或不吃,以免加重咯血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