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過敏性休克的急救措施
過敏性休克的搶救措施 搶救過敏性休克患者必須迅速及時;分秒必爭;就地搶救;轉危為安。 (一) 立即停葯,就地搶救。 病員採取休克卧位,給以氧氣吸入並保溫。在病員為脫離危險前不宜搬動;並密切觀察病員的體溫、脈搏、呼吸、血壓及瞳孔變化。 (二) 給予抗過敏葯物 ①立即皮下注射0.1%鹽酸腎上腺素0.5~1.0ml,小兒酌減。症狀如不緩解,可每20~30分鍾皮下或靜脈注射0.5ml,直至脫離危險。 ②地塞米松5~10mg氫化可的松200mg加50%葡萄糖液100ml靜推或加入5~10葡萄糖液500ml內靜點。 ③ 抗組織胺類葯物:選用異丙嗪25~50mg或本海明40mg,肌內注射。 (三) 抗休克治療 ①補充血容量,糾正酸中毒。可給予低分子右糖酐500ml或4%碳酸氫鈉加入5%葡萄糖液內靜點。 ②如血壓仍不回升,須立即靜脈輸入5~10%葡萄糖液200ml,內加入去甲腎上腺素1~2ml,或多吧胺20mg。根據血壓調節滴速,一般每分鍾30~40滴(小兒酌減) ③加大地塞米松或氫化可的松的計量加糖液內靜點。 ④針刺人中、十宣、湧泉、足三里、曲池等穴。 (四) 呼吸受抑制時 可給予可拉明、洛貝林、苯甲酸鈉卡啡因等呼吸興奮劑肌肉注射,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急性喉頭水腫窒息時,可行氣管切開術;如出現呼吸停止時,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並准備插入氣管導管控制呼吸,或藉助人工呼吸機被動呼吸。 (五) 心臟驟停時 立即施行體外心臟按摩術;心腔內注射0.1%鹽酸腎上腺1ml;必要時可行胸腔內心臟擠壓術。 (六) 肌肉癱瘓鬆弛無力時 皮下注射新斯的明0.5~1.0ml。但哮喘時禁用。 過敏性休克的搶救措施:過敏性休克容易與哪些病混淆 過敏性休克(anaphylaxis,anaphylactic shock)是外界某些抗原性物質進入已致敏的機體後,通過免疫機制在短時間內發生的一種強烈的多臟器累及症群。過敏性休克的表現與程度,依機體反應性、抗原進入量及途徑等而有很大差別。通常都突然發生且很劇烈,若不及時處理,常可危及生命。 本病發生很快,因此必須及時作出診斷。凡在接受(尤其是注射後)抗原性物質或某種葯物,或蜂類叮咬後立即發生全身反應,而又難以葯品本身的葯理作用解釋時,應應馬上考慮到本病的可能,故在診斷上一般困難不大。但應除外如下情況。 (一)迷走血管性昏厥(或稱迷走血管性虛脫,vasovagal collapse) 多發生在注射後,尤其是病人有發熱、失水或低血糖傾向時。患者常呈面色蒼白、惡心、出冷汗,繼而可昏厥,很易被誤診為過敏性休克。但此症無瘙癢或皮疹,昏厥經平卧後立即好轉,血壓雖低但脈搏緩慢,這些與過敏性休克不同。迷走血管性昏厥可用阿托品類葯物治療。 (二)遺傳性血管性水腫症(hereditary angioedema) 這是一種由常染色體遺傳的缺乏補體C1酯酶抑制物的疾病。患者可在一些非特異性因素(例如感染、創傷等)刺激下突然發病,表現為皮膚和呼吸道粘膜的血管性水腫。由於氣道的阻塞,患者也常有喘鳴、氣急和極度呼吸困難等,與過敏性休克頗為相似。但本症起病較慢,不少病人有家族史或自幼發作史,發病時通常無血壓下降、也無蕁麻疹等,據此可與過敏性休克相鑒別。 過敏性休克的特異性病因診斷對本症的防治具有重要意義,唯進行過敏原檢測應該 ①在休克解除後; ②在停用抗體克及抗過敏葯物後; ③如作皮膚試驗,最好必要的抗休克葯物。少數皮試陰性患者仍有發生本症的可能。 過敏性休克的搶救措施
Ⅱ 過敏性休克的症狀
過敏性休克有兩大特點,一是休克表現,即血壓急劇下降到80/50mmHg以下,患者出現意識障礙;二是在休克出現之前或同時,常有一些與過敏相關的症狀。
1、呼吸道阻塞:由喉頭或支氣管水腫與痙攣引起的呼吸道阻塞是本症最多見的表現,也是最重要的死因,患者會出現喉頭阻塞、胸悶、氣急、呼吸困難、窒息、發紺等症狀。
2、循環衰竭:心悸、蒼白、出汗、脈速而弱、四肢厥冷、血壓下降與休克等。有冠心病背景者在發生本症時由於血漿的濃縮和血壓的下降,常易伴發心肌梗死。
3、神經系統症狀:頭暈、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煩躁不安、大小便失禁、抽搐、昏迷等。
4、消化道症狀:惡心、嘔吐、食管梗阻感、腹脹、腸鳴、腹絞痛或腹瀉等。
5、皮膚黏膜症狀:往往是過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現的徵兆,包括一過性的皮膚潮紅、周圍皮癢,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繼之出現各種皮疹,重者可發生血管神經性水腫。還可出現噴嚏、水樣鼻涕、刺激性咳嗽、聲音嘶啞等。
Ⅲ 過敏性休克問題
概
述:
過敏性休克(心血管內科)是人體對某些生物製品(如異體血清)或葯品(如青黴素、含碘造影劑)過敏而產生的一種急性全身性反應。是由於速發型抗原抗體反應中所釋放的組織胺、血清素和其他的血管活性物質所引起的血管舒縮功能紊亂,血管壁滲透性增加、血漿外滲,血容量驟減,組織灌注不足而引起休克,同時常伴喉頭水腫、氣管痙攣、肺水腫等。主要表現為皮膚瘙癢、蕁麻疹;呼吸困難、胸悶、咳嗽;腹痛、惡心、嘔吐;頭暈、面色蒼白,嚴重者迅速進入休克狀態。如不及時搶救,常可在5-10分鍾內死亡。
症狀表現:
1.皮膚瘙癢、蕁麻疹;
2.頭暈、面色蒼白、呼吸困難、胸悶、咳嗽;
3.腹痛、惡心、嘔吐;
4.出汗、脈搏增快,血壓下降。
診斷依據:
1.有過敏原接觸史;
2.頭暈、面色蒼白、呼吸困難、胸悶、咳嗽;
3.腹痛、惡心、嘔吐;
4.脈搏細速,血壓下降。
治
療:
治療原則
1.立即平卧,肌注腎上腺素;
2.迅速補充有效血容量以維持組織灌注;
3.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
4.應用支氣管解痙劑;
5.早期應用抗組織胺類葯物;
6.嚴重喉頭水腫者須作氣管切開術;
7.盡早去除病因。
用葯原則
1.發生過敏性休克時立即使用腎上腺素、地塞米松和抗組織胺類葯物;
2.病情較重者迅速補充血容量如右旋糖酐、生理鹽水、人體白蛋白等。
3.喉頭水腫致呼吸困難者行氣管切開術。
預防常識:
本病是由於人體對某些生物製品或葯品過敏而產生的全身性反應,病情進展迅速,可在很短時間內導致死亡,因此應以預防為主。用葯前詳詢過敏史,陽性病人應在病史首頁作醒目而詳細的記錄;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用葯;對過敏體質病人在注射用葯後觀察15-20分鍾,在必須接受誘發本症可能的葯品(如碘造影劑)前,宜先使用抗組胺葯物或強的松20-30mg。先作皮內試驗,盡量不用出現陽性的葯物,如必須使用,則可試行「脫敏試驗」。其原則是在抗組胺等葯物的保護下,對患者從極小劑量逐漸增加被減敏葯物的用量,直至患者產生耐受性為止。在減敏過程中必須有醫務人員的密切觀察,並准備好腎上腺素、氧氣、氣管插管和靜脈注射用皮質激素等一切應急措施: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止給葯,同時馬上就地搶救,肌注腎上腺素等抗過敏類葯物,並吸氧及迅速輸注生理鹽水、右旋糖酐或白蛋白等以補充有效血容量,有喉頭水腫者行氣管切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