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清末四大奇案,除了楊乃武,其他三個案件哪個男主人公受刑了或者劇中其他男演員受酷刑,最好赤膊受刑
刺馬案啊,有些版本里有被抓受刑的場面的
❷ 曾被診斷為脂溢性皮炎並深受其折磨的人後來怎麼樣了
您好 生活飲食上還需注意生活中要注意調節飲食多吃蔬菜水果限制多脂、多糖飲食忌食辛辣、酒等刺激性食物避免精神過度緊張,生活有規律保持足夠睡眠,按時外敷克 焱 王.勤洗頭一般3-5天洗一次,宜用硫磺軟皂,禁燙洗.調節胃腸功能保持大便通暢.祝你健康
❸ 看守所十大酷刑,誰能給詳細的介紹一下都是什麼內容
看守所以前的十大酷刑。一推,二撅,三砍,四麻,五拐,六咬,七拉,八插,九搖,十捶。現在只有手銬腳鐐,電棍電擊,關禁閉,最常見的是膠皮管打屁股。
這里的每一個關人的籠子,都有前後兩到門,犯了紀律的在押人員如果要被處罰戴手銬,首先會有一個民警拿著手銬,再找幾個幹事的服刑人員,然後把門打開,要求犯了錯的那個人站在門內,將雙手分開從鐵門的一條或兩條鐵欄桿的兩邊伸出來,然後再叫外面的人用手銬從門外將雙手銬上。這樣閣著一條或兩條鐵桿子,被戴上手銬的人再也沒有辦法將手抽回門內了。
這樣用手銬將一個人固定在鐵門上,如果只有幾個小時,我覺得並不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可是我說過這里的人根本就不是人,被掛上去以後,如果沒有門路,五天之內是不要想下來,一般都在七天左右才被放下,而且是日日夜夜。扒下不服者的褲子,按住四肢和頭,管教用膠皮管、橡皮棍等猛力抽打其臀部。每打一次,受刑者便在地上拚命扭動著猛地向前一竄,打的哭爹喊娘屁股像紫葡萄紫黑一個月還不能坐。違反監規犯錯會戴著手銬腳鐐關禁閉,還要把手腳牢牢銬在審訊椅上連續幾天不能動。
❹ 對男人的酷刑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❺ 求風聲中男性受酷刑的時間
第一個:約是45分鍾的時候
第二個:自殺,約是1小時06分左右
第三個:張涵予啊!!!!約是1小時12分30秒左右
由於各視頻剪輯部分不一樣,時間會稍有不同,反正就是在上述時間左右,你自己找找看吧。
匯報完畢!
❻ 古代男子遭受的酷刑有什麼
幽閉
在古代,摧毀人的生殖機能的刑罰,對男子則使用宮刑,對女子則使用幽閉。幽閉一詞的本意是把女子長期幽禁於密室里,使她不再有接觸男子的機會,這實際上是扼殺了女子本身客觀存在的性機能。《尚書·呂刑》篇中「宮辟疑赦,其罰六百鍰,閱實其罪」一句話之後,孔安國注雲:「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婦人幽閉,次死之刑。」孔潁達又進一步解釋說,所謂幽閉,就是「閉於宮,使不得出也」的意思。 火焚
早在周代就有焚刑,就是把人活活用火燒死。《周禮·秋官·掌戮》記載,凡是殺害親生父母者,皆要受焚刑處死。《易經》中有「焚如死如棄如」的話,所以後世又稱焚刑為焚如。鑿顛
《漢書·刑法志》記載,戰國時,秦孝公用商鞅變法,增設各種肉刑,其中死刑的名目有鑿顛。顛是人的頭頂,鑿是用鐵器打孔,像木匠用鑿掏隼眼似的。試想,用鐵器鑿人的頭頂,只消一下,就可以結束人的性命。商鞅濫用酷刑,最後落得個車裂而死的下場,但他發明的各種酷刑卻流傳到後世。十六國時期,前秦苻生對部下極其兇殘,左光祿大夫張平勤諫,苻生大怒,認為張平妖言惑眾,就「鑿其頂而殺之」。這鑿頂即是鑿顛。斷脊
斷脊就是砍斷人的脊椎骨。顯然,這也是一種執行死刑的方式。春秋時,晉文公打算明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諸侯大夫們一同商議。晉文公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來到,遊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經晉文公批准,將顛頡斷脊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晉文公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呢?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明初,朱元璋使用的酷刑,有一種名為梟令,就是「以鉤鉤脊懸之」。這和顛頡斷脊的刑罰有些相似。活埋
活埋又叫坑殺或生瘞,是歷代統治者慣用的一種殘忍的將人處死的方式。常見的有三種情形。其一是,古代戰爭中,一方對另一方的俘虜在特殊情況下要用活埋的辦法處死他們。戰國時,趙國的紙上談兵專家趙括在長平兵敗,四十萬趙軍成了秦國的戰俘,秦將白起害怕這些降卒造起反來難以控制,就在一夜之間把他們全部坑殺,只把二百四十人放回趙國報信。十六國時,後趙石勒也愛活埋人。石勒為劉元海部將時,曾渡黃河攻陷白馬,坑殺男女百姓三千餘口。後來,石勒在武德圍殲晉冠軍將軍梁巨部,坑殺降卒一萬多人。其二是,歷代統治者在鎮壓敵對勢力的反抗時,也常實行活埋。如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坑殺儒生四百六十七人。又如隋大業年間楊玄感叛亂失敗,隋煬帝派裴蘊清查楊玄感的黨羽,捕獲後立即下詔讓郡縣把他們全部坑殺,死的人不計其數。其三是,古代有些貴族在死後用妻妾殉葬,有的君主死後用妃嬪殉葬,多是將人活埋。從春秋時起開始改用陶俑代替活人殉葬,或者將殉葬者殺死後陪葬,但仍有個別的殘暴之徒死後殉葬時生埋活人。刷洗
本書《炮烙》一節已講到遼穆宗耶律璟曾使用過鐵梳之刑。這里所說的刷洗和鐵梳之刑施行的情形相似,它是明初朱元璋創立的。用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刮毛似的,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但這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刷洗之刑僅見於明初。唐中宗時,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曳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桓彥范受的刑罰,與後來遼的鐵梳、明的刷洗較相似騎木驢
木驢本來是古代戰爭中攻城的器具,大概是一個木製的棚車,下面裝有木輪,上面釘著木板,蒙上牛皮,兵士躲在中間,推著它接近城牆,可以防備檑木滾石。唐代薛願做潁川太守時,賊講阿史那來進犯,就用木驢、木鵝、雲梯、沖棚等四面攻擊。又早在南朝梁時,侯景叛亂,曾製作數百件木驢攻城。另外宋元時對犯人執行凌遲刑罰所用的木架子也叫木驢。小說和雜劇中常常寫到這種刑具。(參見本書《凌遲》)鋸割
山西青龍寺大雄寶殿內的壁畫是很著名的,寶殿東側室內牆上繪有一幅地獄圖,畫的是陰曹地府的鬼卒們正在對人施用種種酷刑,有凌遲、炮烙、剖腹、挖心、上刀山、下油鍋等等。其中還有一種刑罰是鋸人,畫面上有一名男子被兩塊豎起的長木板夾緊,頭朝下倒立著,木板和人捆綁在一起,固定在另一根豎直的木框上。兩名鬼卒站在兩邊架著鋸對拉,鋸口把兩快木板和木板中間的人同時鋸下,鮮血順著鋸縫向下流淌,被鋸的人似乎正在發出陣陣慘叫。
灌鉛
民間評書、彈詞說到後母虐待前房子女的故事,所用的殘酷手段之一是向孩子的口裡灌融化的錫。聽眾聽到這里忍不住傷心落淚,非常可憐那死了親娘的兒童,非常痛恨那兇狠寡情的繼母。其實,這種灌錫的酷刑並非只傳聞於民間,古代正史中也有記載。
滾栲笆
栲笆是一種用藤條編成的半球形的器具,農家用它來儲放雜物,清末有個叫張倬堂的舉人竟然把這種用具作為刑具。張倬堂是本地地主,對待佃戶非常暴虐,凡是欠了他家糧或錢的農民,都要受到非刑折磨。張倬堂把兩只大藤栲笆口對口扣起來,把欠錢糧者裝在里邊,每隻栲笆的口上有四個「耳朵」,本來是為便於抓抬而製作的。扣住人之後就將兩只栲笆的八隻耳朵兩兩封正,緊緊綁牢,這樣就形成一個圓形的大球。張倬堂讓家人把這大球拋到大廳里,推來踢去,使它隨意翻滾,栲笆中間的農民顛簸摔磨,慘叫痛哭,張家的人全然不顧,直到把這農民折騰得遍體鱗傷,奄奄一息。
刖足
今天,稍有歷史知識的人們都非常熟悉那個凄慘的故事:春秋時,楚國人卞和在山中得到一塊玉璞,把它獻給楚厲王,厲王讓玉工鑒別,玉工說是塊石頭。厲王認為卞和欺騙他,就砍掉了卞和的左腳。不久厲王去世,武王即位,卞和又帶玉璞來獻,武王讓玉工鑒別,玉工又說是塊石頭。武王也認為卞和欺騙他,就砍掉了卞和的右腳。過了若干年,武王去世,文王即位,卞和再也不敢輕易獻寶了,他抱著自己那塊玉璞,坐在楚山山下痛苦,一直哭了三天三夜,淚水哭幹了,眼睛流出鮮血來。楚文王聽說了,派人問他:「天下受過刖足刑罰的人太多了,你何必哭得那麼悲痛呢?」卞和說:「我不是為自己所受的刖足之刑而悲傷,我所悲的是,真正的寶玉卻被認為是石塊,高潔的志士卻被認為是狂徒,所以我忍不住痛哭。」文王派玉工雕琢卞和的那塊玉璞,得到一塊稀世珍寶,於是就命名為「和氏璧」。腰斬
小說、戲曲描寫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處死用的是虎頭銅鍘,施行時罪人被平放於張開的鍘口下面,從腰間鍘為兩段。如包公下陳州鍘了四國舅,在開封府鍘了駙馬陳世美、後來又鍘了親侄兒包勉等等。這些故事當然只是根據傳說編撰的,事實無考,但這種鍘人的做法卻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腰斬。
眼
莎士比亞的著名悲劇《李爾王》中,老國王李爾的二女兒里根和她的丈夫康華爾一起,挖出了葛羅斯特伯爵的兩隻眼珠。這並不是戲劇家故作驚人之筆的虛構,而是確實存在過的慘劇。不僅英國歷史上是如此,中國古代,也有康華爾、里根式的殺人魔鬼,也有葛羅斯特那樣的劫難。廷杖
廷杖是笞杖之刑的一種特殊情形,就是皇帝在朝堂或宮門對大臣予以杖責。封建時代,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他對於大臣,即如父親對於兒子,稍不如意,就隨時行杖打人。因此,廷杖不載於歷代的法典,但它確實是朝廷正式使用的刑罰。尤其是在明代,廷杖成為慣例,其次數之多,手段之狠,為歷史罕見。被廷杖的朝臣受刑的慘狀,實在怵目驚心。
獸咬
「取彼譖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這是《詩經·小雅·巷伯》篇中的名句。意思是,對那種誣陷他的人,應當把他投給豺狼虎豹,如果豺虎們不吃他,再把他流放到極北方寒冷地帶,把他凍死。詩歌只是表達了當時的民眾對某種壞人的憎恨,並不是真正的法律條文。但是,這種「投畀豺虎」的做法,卻真的成了後世暴君酷吏懲罰人的殘忍手段。
射殺
弓箭是古代戰爭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戰爭時用箭射的方法把人處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殘忍的酷刑。
人食
魯迅《狂人日記》中說封建社會的歷史每一頁都寫著「吃人」,那是指廣義的吃人,即封建禮教和封建制度的戕害、壓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質。實際上,狹義的吃人——即人吃人肉,在古代也是常有的事。
黥面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種。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同劓、宮、刖、殺相比,黥面顯然是最輕微的。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於身體的明顯部位,無法掩飾,不僅給人造成肉體的痛苦,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書也把它列為酷刑之一。
剖腹
商代末年的紂王確實稱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僅首創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罰,而且首開對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當時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見紂王無道,覺得作為臣子應該盡到輔佐君主的責任,就直言進諫,這下子可觸怒了紂王,他對比干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的心是不是這樣?」於是,就命令武士們擒住比干,剖開肚子,取出心臟察看是否有竅。1《尚書·泰誓》篇說「剖賢人之心」,《莊子·盜跖》篇說「比干剖心」,《莊子·胠篋》篇說「龍逢斬,比干剖」,《荀子·正論》篇說「刳比干」,都是指的這件事。紂王還將孕婦活活剖開肚子,取出胎兒,觀看是男是女。這些行為,實在令人發指。
烹煮
據歷史記載,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於羑里的時候,西伯的兒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質,為紂王當車夫。紂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鍋里「烹為羹」,賜給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紂王得意地對別人說:「誰說西伯是聖人?他吃了自己兒子的肉羹還不知道呢!」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炮烙
商代末年,紂王的寵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氣乖戾,平時很少發笑。紂王為了討她的歡心,想了許多辦法,但妲己臉上難得有一絲笑容。有一天,紂王看見一隻螞蟻爬到了燒熱的銅鬥上,細小的蟻足被烙傷,不能繼續爬行,只是在那裡翻滾、掙扎,覺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種痛苦掙扎的狼狽相一定更好看。於是,紂王就讓人用銅製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銅格子燒得通紅,讓有罪的囚犯赤著雙腳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慘叫不已,有的人就從格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被燒死。妲己看到這種情景,果然高興得咧嘴大笑。紂王大喜,以後經常用銅格子烙人逗妲己發笑,許多人被烙傷或致死。
❼ 酷刑(腐刑、宮刑)是什麼
男的叫宮刑,閹割生殖器,女的叫腐刑,幽閉子宮。
❽ 十八大酷刑
01.<剝 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
02.<腰 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
03.<車 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
04<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
05<凌 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06<縊 首>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07<烹 煮> 即「請君入瓮」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
08<宮 刑>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
09<刖 刑>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10<插 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12<鴆 毒>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常用於賜死情況
13<棍 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14<鋸 割>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
15<斷 椎> 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
16<灌 鉛> 灌錫或灌鉛的酷刑 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17<梳 洗> 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
18<腦刑> 扒去頭上的皮,然後挖出腦子,將腦殼敲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