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葯疹皮炎水皰等

發布時間: 2021-03-07 13:00:38

❶ 怎樣判斷是不是葯物性皮疹呢

。葯疹是最常見的一種葯物反應。發生葯疹的原因比較復雜,與葯物的葯理作用、毒性作用、過敏反應、人的特異體質等密切相關。 一般應有用葯史,且停葯後皮疹消退。一般起病突然,皮膚發紅、發癢並呈對稱分布,先從面頸部開始,依次波及上肢、軀乾和下肢,或伴有畏寒、發熱、全身不適等症狀。輕的停葯後皮疹逐漸消退,病情嚴重者有生命危險。葯疹的疹型多種多樣,其形態常是像某一種傳染病或皮膚病的疹型,故可用該病的病名來命名,如蕁麻疹、丘疹、紅斑、猩紅熱樣皮疹,血管神經性水腫、水皰、紫癜、濕疹、剝脫性皮炎型葯疹等。 易引起葯疹的葯物有以下幾種: 一、磺胺類葯、苯妥英鈉、苯巴比妥、對氨水楊酸鈉、保泰松等易引發剝脫性皮炎型葯疹。此類葯疹可在用葯20天以後發生,初起為麻疹樣、猩紅熱樣,伴有畏寒、發熱,繼而全身潮紅、腫脹,以手足面部為重。之後全身皮膚脫屑,手足呈手套式、襪子式大片皮膚剝脫,有的指(趾)甲、毛發脫落、口唇紅腫糜爛、眼結膜充血。嚴重的伴有腎、肝損害,並伴有高燒昏迷以致發生死亡。 二、青黴素、痢特靈、水楊酸鈉鹽及血清製品如破傷風抗毒素等容易引起蕁麻疹型葯疹。用葯後起病急,皮膚突然發癢並迅速出現大小不等的鮮紅色風團,呈圓形、橢圓形或不規則形,散布於頭面及四肢與軀干,並有此起彼消現象。較重者出現嘔吐、發熱及關節痛等。 三、解熱鎮痛葯、催眠葯、鎮靜類葯、碘胺類葯物、青黴素及鏈黴素等類葯物易引起固定型葯疹和麻疹樣或猩紅熱樣葯疹。固定型葯疹多見於口唇、肛門、外生殖器***等皮膚黏膜交界處,四肢軀干也可發生,皮疹為一個或數個大小不等的圓形水腫性紅斑,在紅斑上可出現大皰,有癢感和灼痛,停葯即消退,如再服同樣的葯,在原來部位可出現同樣葯疹,故稱固定型葯疹。麻疹樣或猩紅熱樣葯疹起病急,伴有畏寒、發熱等全身症狀。麻疹樣葯疹的疹子為散在或密集的、針尖或米粒大小的紅色斑疹或斑丘疹,呈對稱分布,以軀干為多。猩紅熱樣葯疹為小片紅斑,從面、頸、上肢、軀干向下發展。 四、汞劑、奎寧及磺胺類葯物可引起濕疹型葯疹。為多形性,可有紅斑、水皰、丘疹、膿皰、糜爛和滲出等變化。往往由於外用磺胺或抗生素軟膏,先使皮膚敏感性增高,以後服用同類葯,即可引起葯疹。停葯後即好轉。

❷ 人體葯疹的皮膚表現有幾種類型

葯疹的皮膚表現可歸納為如下5型:固定型葯疹:多為發生在皮膚粘膜交界處的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界限清楚,其上有水皰或大皰,伴有瘙癢。停葯1~2周後紅斑消退,留有黑色素沉著斑,如再服該葯,除在原部分復發皮疹外,其它處亦有新疹出現。病程往往較長。

蕁麻疹及血管性水腫型:起病急,常先覺皮膚瘙癢,繼而出現形態不一、大小不等的鮮紅色風團或蒼白色風團,表面毛孔顯著如桔皮樣,損害約經10分鍾至數小時後消退,不留痕跡,但此起彼伏,一日內發作數次,嚴重者伴有過敏性休克及呼吸道、消化道粘膜受累的症狀,有現為惡心、嘔吐、復痛、腹瀉、喉頭發癢、呼吸困難、窒自己甚至血壓下降。一般經數日或1~2周而愈。

猩紅熱樣或麻疹樣發疹型:是葯疹中最常見的一種,彌漫性鮮紅色斑或半米粒大至豆大紅色斑丘疹,密集對稱分布,形態如猩紅熱樣或麻疹樣,有時上述兩種皮疹可在同一患者身上同時出現。一般在停葯兩周後完全消退。

紫癜型葯疹:為針頭大至豆大或更大的出血性紫斑,皮疹平或稍隆起,輕者出現在雙小腿,重者累及四肢軀干。這種發疹沒有血小板減少。

大皰性表皮鬆懈萎縮壞死型:是葯疹最嚴重的一型。發病急,初起為面、頸、前胸部的深紅或暗紅斑,很快融合成片,發展至全身,斑上有大小不等的水皰,可用手指推動,稍用力表皮即可擦掉,如燙傷樣表現,粘膜亦有大片壞死剝脫。全身中毒症狀嚴重,伴有高熱和內臟病變,如果搶救不及時,可死於感染、毒血症、腎衰、肺炎或出血。

其他型葯疹:有濕疹型葯疹、多形紅斑型葯疹、剝脫皮炎型葯疹、痤瘡樣葯疹、光感性葯疹等,其臨床表現同相應疾病。

❸ 葯疹的皮膚可以分為哪些類型

固定型葯疹:多為發生在皮膚粘膜交界處的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界限清楚,其上有水皰或大皰,伴有瘙癢。停葯1~2周後紅斑消退,留有黑色素沉著斑,如再服該葯,除在原部分復發皮疹外,其它處亦有新疹出現。病程往往較長。

蕁麻疹及血管性水腫型:起病急,常先覺皮膚瘙癢,繼而出現形態不一、大小不等的鮮紅色風團或蒼白色風團,表面毛孔顯著如桔皮樣,損害約經10分鍾至數小時後消退,不留痕跡,但此起彼伏,一日內發作數次,嚴重者伴有過敏性休克及呼吸道、消化道粘膜受累的症狀,有現為惡心、嘔吐、復痛、腹瀉、喉頭發癢、呼吸困難、窒自己甚至血壓下降。一般經數日或1~2周而愈。

猩紅熱樣或麻疹樣發疹型:是葯疹中最常見的一種,彌漫性鮮紅色斑或半米粒大至豆大紅色斑丘疹,密集對稱分布,形態如猩紅熱樣或麻疹樣,有時上述兩種皮疹可在同一患者身上同時出現。一般在停葯兩周後完全消退。

紫癜型葯疹:為針頭大至豆大或更大的出血性紫斑,皮疹平或稍隆起,輕者出現在雙小腿,重者累及四肢軀干。這種發疹沒有血小板減少。

大皰性表皮鬆懈萎縮壞死型:是葯疹最嚴重的一型。發病急,初起為面、頸、前胸部的深紅或暗紅斑,很快融合成片,發展至全身,斑上有大小不等的水皰,可用手指推動,稍用力表皮即可擦掉,如燙傷樣表現,粘膜亦有大片壞死剝脫。全身中毒症狀嚴重,伴有高熱和內臟病變,如果搶救不及時,可死於感染、毒血症、腎衰、肺炎或出血。

其他型葯疹:有濕疹型葯疹、多形紅斑型葯疹、剝脫皮炎型葯疹、痤瘡樣葯疹、光感性葯疹等,其臨床表現同相應疾病。

葯疹的診斷主要是根據病史及臨床表現,除固定型葯疹具有特徵性表現之外,多數葯疹不易與其它原因引起的同樣症狀相區別,必須根據病史及發展過程加以綜合分析而作出診斷。

發生葯疹後應停用一切可疑致敏葯物及結構近似的葯物,鼓勵多飲水。輕型葯疹一般予以抗組織胺葯及維生素C,必要時強的松30~60毫克/日,口服,待皮疹消退後逐漸減量以至停葯;局部用水劑、粉劑,有糜爛滲出時用濕敷。重症葯疹應及早用皮質類固醇激素靜滴,一般給氫化考的松200~400毫克,地塞米松16毫克/日;加強支持療法:注意水、電解質平衡;預防支氣管肺炎或皮膚化膿感染,有敗血症時應選用有效抗生素注意防治合並症:如肝腎損害應對症治療;眼及口腔粘膜損害時,用抗生素及氫考眼葯水(膏)及1/8000高錳酸鉀液漱口;局部可對症用不同的外用葯。

葯疹多為醫源性,因此必須注意:用葯前詢問病人過敏史,避免使用已知過敏或結構相似的葯物;用葯應有的放矢,可用可不用的葯盡量不用,用葯過程中應注意葯疹的早期症狀,如發現應立即停葯;應用青黴素、血清、普魯卡因等葯物時,應按規定方法作皮試,陽性者不用該葯。皮試時應備有急救葯物,以應急用已確診為葯疹者,應囑病人牢記致敏葯物,每次看病時告訴醫生勿用此葯。

❹ 葯物的不良反應分為哪三類

葯物不良反應一般是指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況下出現的對人體有害的或意外的反應。葯物有它的兩重性:用葯可改善人體狀況或抵抗病原體,這是治療作用;用葯產生的毒副作用而危害人體,這是不良反應。有些不良反應是很嚴重的,可造成很大的痛苦,還可致殘,甚至致命,必須密切注意,葯物不良反應有許多種,最常見的是副作用、毒性反應和過敏反應。 (1)副作用 葯物產生副作用是常見的,是葯物固有效能的一部分,是伴隨治療作用而出現的。如在用抗過敏葯物時,會使人精神不振,甚至昏昏欲睡,這種作用不是我們期望的,即稱副作用。副作用一般危害不大,但也需注意,副作用大時應減少葯量。 (2)毒性反應 葯物引起人體各系統的變化而有害於機體稱毒性反應。 如葯物對肝臟、腎臟、造血系統、神經系統等的損害即為毒性反應。毒性反應的輕重程度與葯物劑量及用葯時間長短密切相關。因此,用葯不可輕易增加劑量或延長療程,以免增加毒性反應。 (3)過敏反應 過敏反應也叫變態反應,實為免疫反應。這種反應輕重差異很大,表現多種多樣,難以預料。過敏反應可發生在人體許多部位,總的可分為全身性過敏反應和皮膚反應。輕者停葯自愈或迅速治癒,重者可危及生命,其中以過敏性休克的危險性為大。皮膚反應最多見,有各種形狀的葯疹、皮炎、水皰等。皮膚反應也有很嚴重的,如剝脫性皮炎等,頗具危險性。過敏反應的特點是很小的葯量就可引起嚴重反應,雖然只發生在少數人身上,但也必須提高警惕,該做過敏試驗的葯一定要按規定辦事,絕不可忽視,以保安全。

希望採納

❺ 葯物過敏性皮炎的主要類型

葯物過敏性皮炎形態多種多樣 強烈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①固定型葯疹:是最常專見的類型 即每次去年發作都在屬講述原來的部位反復以同一形態發生葯物過敏性皮炎 好發於四肢 軀乾等部位 口唇 外陰等部位尤為多見 如再服該葯 會在原部位出現同樣的皮疹 且面積可增大 部位可增多。
②蕁麻疹樣葯疹:發病突然 全身對稱性分布 先從面頸部開始不是 以後很會蔓延到四肢及軀干 皮膚瘙癢 剛剛病人感到畏寒和發熱。
③剝脫性皮炎型葯疹:此型潛伏期長 初期如麻疹 很久繼續發展全身皮膚漸紅 腫脹 然後皮膚發生廣泛性葉片狀脫屑 反復不已 。
④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葯疹:此型葯疹極其嚴重缺少 發病較急 全身發生大面積水皰 擦破後露出大面積劇烈疼痛的糜爛面 像Ⅱ度燙傷那樣露出表皮 如不及時搶救有生命窮人危險兒童 。

❻ 孩子容易起葯疹,不同類型的葯疹症狀都不同嗎

(1)麻疹樣或猩紅熱樣葯疹:為常見的一種葯疹,皮疹彌漫性、充血性紅斑,也可伴有出血疹,皮疹很像麻疹或猩紅熱。常伴瘙癢。多伴有程度不等的全身症狀,如發熱、白細胞升高、肝腎功能損害等。病程0.5~1個月。
(2)固定性葯疹:十分常見,約占葯疹患者的1/4左右,為大小不等的紫紅色斑片,中心可以起水皰,數量一至數個或數十個不等,面積可大可小,多發於皮膚黏膜交界處、四肢皮膚及會陰部,病程1~2周。再次接觸過敏葯物時易復發,許多患者有反復發作的病史,且皮疹數量1次比1次增多,面積1次比1次擴大,嚴重者可演變成重症紅斑。
(3)蕁麻疹型葯疹:臨床表現像急性蕁麻疹、青黴素、血液製品和生物製品易引起此型葯疹。皮疹為風團,全身性,常伴有血管性水腫及輕重不等的全身症狀,有時伴有發熱、關節痛及淋巴結腫大。
(4)多形紅斑型或重症紅斑型葯疹:臨床上較為常見,多形紅斑型以多形性皮疹為主,包括紅斑、丘疹、水皰、風團等,症狀相對較輕,重症多形紅斑型葯疹比較重,除皮疹更廣泛外,常累及黏膜,全身症狀也較明顯,常有發熱、白細胞升高、肝腎功能受影響。
(5)表皮鬆解型葯疹:早期表現為嚴重的固定型葯疹或重症多形紅斑,近一步發展成表皮鬆解型葯疹,皮疹全身性,以水皰為主,可累及全身皮膚,黏膜常潰爛,全身症狀更為明顯,大多伴有發熱。此型葯疹嚴重,病死率高。
(6)剝脫性皮炎型葯疹:葯物過敏是引起剝脫性皮炎的最常見的原因,剝脫性皮炎是嚴重的葯疹之一。早期常為麻疹樣或猩紅熱樣葯疹,進一步發展可成剝脫性皮炎。全身皮膚呈彌漫性潮紅,皺襞處有糜爛和滲液,病程長達1個月以上,消退期間脫屑明顯,全身症狀明顯,患者常有發熱,全身淋巴結腫大,白細胞增高,肝腎功能不正常,發生心肌炎和肺炎的機會較多。敗血症、肺部感染、電解質紊亂、心肌炎是嚴重的並發症,也是引起死亡主要原因。
(7)其他:除上述常見的類型外,還有紫癜型葯疹、結節性紅斑型葯疹、濕疹樣型葯疹,痤瘡型葯疹、增殖性皮炎型葯疹等。

❼ 葯疹的臨床表現

一般來說,葯疹多在治療開始後7~10天經過致敏而出現。但如果以前曾接受過同樣葯物或同類結構的葯物治療,則可於數小時或1~2天內迅速出現。常見的葯疹皮膚表現主要有以下的類型。
1.發疹性葯疹
是葯疹中最常見的一種,約占所有葯疹的95%。臨床表現為彌漫性鮮紅色斑或半米粒大至豆大紅色斑丘疹,密集對稱分布,形態如麻疹樣或猩紅熱樣,發病突然,常伴有畏寒、高熱(39~40℃)頭痛,全身不適等,半數以上病例在停葯後2周完全消退。如未及時停葯,可能發展成剝脫性皮炎,則預後不良。
2.蕁麻疹樣葯疹
是常見葯疹之一,其發病機制可以是Ⅰ、Ⅲ型變態反應。皮疹特點為發生大小不等的風團,這種風團性皮疹較一般蕁麻疹色澤紅、持續時間長,自覺瘙癢,可伴有刺痛、觸痛。蕁麻疹可作為惟一的症狀出現,也可以血清病樣綜合征、過敏性休克的一個症狀。一般致敏病人表現為用葯後數小時,皮膚才開始發生風團性皮疹並有瘙癢,但少數病人在注射青黴素、血清蛋白等葯物後數分鍾內即出現頭暈、心煩、全身泛發大片紅色風團、瘙癢與血壓降低。
3.剝脫性皮炎
常常由於對一般的葯疹病人未及時停止致敏葯物和適當處理,致使病情發展,皮疹融合而成為剝脫性皮炎,或病情一開始就是突然發病。皮損表現為全身皮膚鮮紅腫脹,伴有滲液、結痂,繼之大片葉狀鱗屑脫落,滲液有臭味。黏膜可有充血、水腫、糜爛等。此類皮損如系初次發病,潛伏期一般在20天以上。可一開始就泛發全身,或在上述麻疹或猩紅熱樣皮損的基礎上發生。病程長達一個月以上,是葯疹中的嚴重類型,常伴有全身症狀,如惡寒、發熱、嘔吐、惡心,有的可伴有淋巴結腫大、蛋白尿、肝大、黃疸等全身症狀。
4.大皰性表皮鬆解壞死型
是葯疹中最嚴重的一型,其特點是發病急,皮疹初起於面、頸、胸部,發生深紅色、暗紅色及略帶鐵灰色斑,很快融合成片,發展至全身。斑上發生大小不等的鬆弛性水皰及表皮鬆解,可以用手指推動,稍用力表皮即可擦掉,如燙傷樣表現。黏膜也有大片壞死脫落。全身中毒症狀嚴重,伴有高熱和內臟病變。如搶救不及時,可死於感染,毒血症,腎衰竭,肺炎或出血。有的患者初期表現為多形紅斑或固定型葯疹,很快再發展為大片紅斑、大皰、表皮剝脫。
5.固定型紅斑
葯疹中較常見的類型。形態比較特殊,易於識別。皮疹特點是限局性圓形或橢圓形紅斑,紅斑鮮紅色或紫紅色,水腫性,炎症劇烈者中央可形成水皰。損害境界清楚,愈後留有色素斑,每次應用致敏的葯物後,在同一部位重復發作,也有的同時增加新的損害,皮疹數目可單個或多個,亦有分布全身者,皮疹大小一般0.2厘米至數厘米,皮疹可發生於全身任何部位,尤以口唇及口周、龜頭、肛門等皮膚黏膜交界處,趾指間皮膚、手背、足背躻乾等處多見。發生於皮膚黏膜交界處者約佔80%,口腔黏膜亦可發疹。固定性葯疹消退時間一般為1~10天,但黏膜糜爛或潰瘍者常病程較長,可遷延數十日始愈。
6.多形性紅斑
可由葯物引起的多形紅斑,其皮疹特點為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或丘疹,似豌豆大至蠶豆大,中央常有水皰,邊緣帶紫色,對稱性發生於四肢,常伴有發燒、關節痛、腹痛等,嚴重者稱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征,可引起黏膜水皰的糜爛、疼痛。病程一般為2~4周。
7.葯物超敏綜合征
是葯物引起的特異質反應,特點是發熱、皮疹及內臟器官損害(特別是肝)的三聯症狀。可發生於葯物初次應用後7~28天或更長時間發生。如以後再次用該葯物,可在一天內發病。初發症狀是發熱,高峰可達40℃。其次為口周及面部水腫、頸或全身淋巴結腫大,喉炎。皮損開始於面、軀幹上部及上肢。為紅斑、丘疹或麻疹樣皮疹,逐步變為暗紅色。融合並進行性發展為紅皮病。
內臟損害在皮疹發生後1~2周內發生,也可長達一個月。肝炎是最主要的症狀,血清轉氨酶不同程度的升高,通常無黃疸,發生黃疸者常預後不良。暴發性肝壞死和肝衰竭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另外還可能有腎臟、肺、心、中樞神經的損害。
血液系統異常表現為非典型性淋巴細胞增多,發生在最初的2周內。通常在第2~3周,血嗜酸性粒細胞增多。
8.濕疹樣型
常由外用葯引起,局部接觸敏感,發生濕疹樣皮炎後,在內服或注射同一類葯物,可發生全身濕疹樣皮損。病程常在一個月以上。
9.光敏皮炎型
皮疹形態如濕疹樣,以露出部位較為嚴重,但遠離暴露日光部位亦可發生。停用葯物後,反應可持續數周。當再次用葯後,加上光線照射皮膚,可在48小時內激起濕疹樣反應。分光毒性和光敏性兩種。
10.苔蘚樣疹型
皮損在臨床上和病理上極似扁平苔蘚,紫紅色丘疹,有或無口腔侵犯。皮損廣泛,侵及軀干四肢。鱗屑明顯,伴有濕疹樣變,癒合後留有明顯色素沉著,停葯後皮損逐漸消退,也有部分呈慢性,持續很長時間。
11.紫癜型
臨床主要表現為針頭大至豆大或更大的出血性紫斑,皮疹變平或稍隆起。這種發疹可以有血小板減少,或由血管的損傷引起。
12.血管炎型
好發於小血管,其炎症范圍可以從輕度的細胞浸潤到急性壞死,嚴重者可侵犯許多器官的血管,包括皮膚和腎。皮膚損害表現為紫癜、淤斑、結節、壞死,亦有呈結節性多動脈炎樣病變。全身性的表現為發熱、關節痛、水腫、蛋白尿、血尿或腎衰竭,很少發生肌炎、冠狀動脈炎、肺炎和胃腸出血。
13.泛發型膿皰型
又稱急性泛發型發疹性膿皰病。皮疹常開始於面部及皺褶部位,以後泛發。為針尖大到半米粒大淺表非毛囊性無菌膿皰,散在、密集,急性發病。燒灼感或癢感。停葯幾天後消退,呈大片脫屑。重者膿皰可融合成膿湖。可伴有發熱、寒戰、白細胞計數升高、嗜酸性粒細胞增多、低鈣血症、腎衰竭等全身症狀,偶有淤斑、紫癜、多形紅斑樣靶形發疹、血管炎樣疹、水皰、面部水腫及黏液糜爛。
14.痤瘡樣疹
表現為毛囊性丘疹、膿皰,損害類似於尋常痤瘡。發展緩慢,常於服葯後1~2月以上發生。病程慢性,停葯後可拖延數月。

❽ 我的葯疹十年了,如何治

葯疹(drug eruption)亦稱葯物性皮炎(dermatitis medicamentosa),是葯物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人體後引起的皮膚、黏膜的炎症反應,嚴重者尚可累及機體其他系統。葯物進入人體最常見的途徑為口服,其次為注射,此外還有灌注、外用等。由葯物引起的非治療性反應,統稱為葯物反應或不良反應,葯疹僅是其中的一種表現形式。

【病因】

1.個體因素 不同個體對葯物反應的敏感性差異較大,其原因包括遺傳因素(過敏體質)、某些酶的缺陷、機體病理或生理狀態的影響等。同一個體在不同時期對葯物的敏感性也可不相同。

2.葯物因素 絕大部分葯物在一定條件下都可在部分個體引起葯疹,但不同種類葯物致病的危險性不同。臨床上易引起葯疹的葯物種類有:①抗生素:包括半合成青黴素(如氨苄青黴素和羥氨苄青黴素的部分)、磺胺類(如復方磺胺甲惡唑等)、四環素類、醯胺醇類(如氯黴素等);②解熱鎮痛葯:如阿司匹林、氨基比林、撲熱息痛、保泰松等,此類葯物常與其他葯物製成復方制劑,商品名復雜,使用時應多加註意;③鎮靜催眠葯及抗癲癇葯: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鈉、眠爾通、卡馬西平等,其中以苯巴比妥引起者較多;④抗痛風葯物:如別嘌呤醇;⑤異種血清制劑及疫苗(如破傷風抗毒素、狂犬病疫苗、蛇毒免疫血清等);⑥中葯:某些中葯及制劑也有引起葯疹的報道。

【發病機制】 葯疹的發病機制可分為變態反應和非變態反應兩大類。

1.變態反應 多數葯疹屬於此類反應。有些葯物(如血清、疫苗及生物製品等大分子物質)具有完全抗原的作用;但更多的葯物為小分子化合物,屬於半抗原,需在機體內和大分子量的載體(如蛋白質、多糖、多肽等)通過共價鍵結合後才能成為完全抗原並激發免疫反應。引起免疫反應的物質可以是葯物原型,也可為其降解或代謝產物,亦可是葯物中的賦形劑及雜質。少數葯物(如磺胺類、喹諾酮類、吩噻嗪類、四環素類及某些避孕葯等)進入人體後,在光線誘導下可轉變為抗原性物質,所引起的變應性葯疹稱光變態反應性葯疹。

與葯疹發生有關的變態反應包括型I型變態反應(如蕁麻疹、血管性水腫及過敏性休克等)、Ⅱ型變態反應(如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粒細胞減少等)、Ⅲ型變態反應(如血管炎、血清病及血清病樣綜合征等)及Ⅵ型變態反應(如濕疹樣及麻疹樣葯疹、剝脫性皮炎等)。葯疹的免疫性反應相當復雜,某些葯物(如青黴素等)所致葯疹既可以I型變態反應為主,亦可以Ⅱ型或Ⅲ型變態反應為主,也可能為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變態反應同時參與,其具體機制尚未完全闡明。

變態反應性葯疹的特點:①只發生於少數具有過敏體質者,多數人不發生反應;②病情輕重與葯物的葯理及毒理作用、劑量無相關性;高敏狀態下,甚至極小劑量的葯物亦可導致極嚴重的葯疹;③發病有一定的潛伏期,初次用葯一般約需4~20天後才出現臨床表現,已致敏者如再次用葯,則數分鍾至24小時之內即可發生;④臨床表現復雜,皮損可呈多種類型,但對於某一患者而言常以一種為主;⑤存在交叉過敏及多價過敏現象,前者指機體被某種葯物致敏後,可能同時對與該種葯物化學結構相似或存在共同化學基團的葯物產生過敏;後者指個體處於高敏狀態時,可能對某些平常不過敏、與致敏葯物化學結構不同的葯物也產生過敏;⑥停止使用致敏葯物後病情常好轉,糖皮質激素治療常有效。

2.非變態反應 能引起非變態反應性葯疹的葯物相對較少。其可能的發病機制有葯理作用(如煙酸可引起血管擴張、面部潮紅,抗凝葯可引起紫癜,阿司匹林可誘導肥大細胞脫顆粒釋放組胺引起蕁麻疹,非甾體抗炎葯可通過抑制環氧化酶使白三稀水平升高而引起葯疹等)、過量反應(如甲氨蝶呤等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非常接近,常可引起口腔潰瘍、出血性皮損及白細胞減少等)、蓄積作用(如碘化物、溴化物長期使用可引起痤瘡樣皮損,砷劑可引起色素沉著等)、個體某些代謝酶缺陷或抑制、光毒性反應等。

【臨床表現】 葯疹的臨床表現復雜,不同葯物可引起同種類型葯疹,而同一種葯物對不同患者或同一患者在不同時期也可出現不同的臨床類型。常見以下類型:

1.固定型葯疹(fixed drug eruption) 常由解熱鎮痛類、磺胺類或巴比妥類等引起。皮損多見於口唇、口周、龜頭等皮膚-黏膜交界處,手足背及軀干亦可發生。典型皮損為圓形或類圓形、水腫性暗紫紅色斑疹,直徑1~4cm,常為1個,偶可數個,境界清楚,繞以紅暈,嚴重者紅斑上可出現水皰或大皰,黏膜皺褶處易糜爛滲出;自覺輕度瘙癢。一般不伴全身症狀,如繼發感染可自覺疼痛。停葯1周左右紅斑可消退並遺留灰黑色色素沉著斑。如再次用葯,常於數分鍾或數小時後在原處出現類似皮損,並向周圍擴大,隨著復發次數增加,皮損數目亦可增多。

2.蕁麻疹型葯疹(urticarial drug eruption) 較常見,多由血清製品、痢特靈、青黴素等引起。臨床表現與急性蕁麻疹相似,但持續時間較長,同時可伴有血清病樣症狀(如發熱、關節疼痛、淋巴結腫大甚至蛋白尿等);若致敏葯物排泄緩慢或因不斷接觸微量致敏原,則可表現為慢性蕁麻疹。

3.麻疹型或猩紅熱型葯疹(morbilliform drug eruption and scarlaliniform drug eruption) 多由於青黴素(尤其是半合成青黴素)、磺胺類、解熱鎮痛類、巴比妥類等引起。發病多突然,可伴發熱等全身症狀,但較麻疹及猩紅熱輕微。麻疹型葯疹表現類似麻疹,皮損為散在或密集分布、針頭至米粒大小的紅色斑疹或斑丘疹,對稱分布,可泛發全身,以軀干為多,嚴重者可伴發小出血點,多伴明顯瘙癢。猩紅熱型葯疹初起為小片紅斑,從面頸、上肢、軀干向下發展,於2~3天內遍布全身並相互融合,伴面部四肢腫脹,酷似猩紅熱的皮損,尤以皺褶部位及四肢屈側更為明顯。本型病程約1~2周,皮損消退後可伴糠狀脫屑;若不及時治療,則可向重型葯疹發展。

4.濕疹型葯疹(eczematous drug eruption) 患者多首先接觸或外用青黴素、鏈黴素、磺胺類及奎寧等葯物引起接觸性皮炎,使皮膚敏感性增高,以後又使用了相同或相似葯物導致。皮損表現為大小不等的紅斑、丘疹、丘皰疹及水皰,常融合成片,泛發全身,可繼發糜爛、滲出、脫屑等;全身症狀常較輕。病程相對較長。

5.紫癜型葯疹(purpuric drug eruption) 可由抗生素、巴比妥類、利尿葯等引起,可通過Ⅱ型變態反應(引起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或Ⅲ型變態反應(引起血管炎)介導。輕者表現為雙側小腿紅色瘀點或瘀斑,散在或密集分布,可略隆起於皮面,壓之不褪色,有時可伴風團或中心發生小水皰或血皰;重者四肢軀干均可累及,可伴有關節腫痛、腹痛、血尿、便血等表現。

6.多形紅斑型葯疹(erythama multiforme drug eruption) 多由磺胺類、解熱鎮痛類及巴比妥類等引起。臨床表現與多形紅斑相似,多對稱分布於四肢伸側、軀干。皮損為豌豆至蠶豆大小、圓形或橢圓形的水腫性紅斑、丘疹,境界清楚,中心呈紫紅色(虹膜現象),常出現水皰;伴有瘙癢,累及口腔及外生殖器黏膜時可疼痛。如皮損泛發全身並在原有皮損基礎上出現大皰、糜爛及滲出,出現劇烈疼痛、高熱、外周血白細胞可升高、腎功能損害及繼發感染等,稱為重症多形紅斑型葯疹,屬於重型葯疹之一,病情凶險,可導致患者死亡。

7.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葯疹(drug-inced bullosa epidermalysis) 屬於重型葯疹之一,常由磺胺類、解熱鎮痛類、抗生素、巴比妥類等引起。起病急驟,部分患者開始時表現為多形紅斑或固定型葯疹,皮損迅速波及全身並出現大小不等的松馳性水皰或大皰,尼氏征陽性,稍受外力即成糜爛面出現大量滲出,可形成大面積表皮壞死松解,表現類似淺表二度燙傷;觸痛明顯。口腔、眼、呼吸道、胃腸道黏膜也可累及,全身中毒症狀較重,伴高熱、乏力、惡心、嘔吐、腹瀉等全身症狀;嚴重者常因繼發感染、肝腎功能衰竭、電解質紊亂、內臟出血等而死亡。

8.剝脫性皮炎型葯疹(drug-inced exfolialive dermatitis) 屬於重型葯疹之一,常由磺胺類、巴比妥類、抗癲癇葯、解熱鎮痛類、抗生素等引起。多長期用葯後發生,首次發病者潛伏期約20天左右,部分患者是在麻疹樣、猩紅熱樣或濕疹型葯疹的基礎上繼續用葯或治療不當所致。皮損初呈麻疹樣或猩紅熱樣,逐漸加重並融合成全身彌漫性潮紅、腫脹,尤以面部及手足為重,可出現丘皰疹或水皰,伴糜爛和少量滲出;2~3周後皮膚紅腫漸消退,全身出現大量鱗片狀或落葉狀脫屑,手足部則呈手套或襪套狀剝脫,頭發、指(趾)甲可脫落(病癒後可再生)。可累及口腔黏膜和眼結膜;全身淺表淋巴結常腫大,可伴有支氣管肺炎、葯物性肝炎,外周血白細胞可顯著增高或降低,甚至出現粒細胞缺乏。本型葯疹病程較長,如不及時治療,嚴重者常因全身衰竭或繼發感染而死亡。

9.痤瘡型葯疹(acneiform drug eruption) 多由於長期應用碘劑、溴劑、糖皮質激素和避孕葯等引起。皮損表現為毛囊性丘疹、丘膿皰疹等痤瘡樣皮損,多見於面部及胸背部。病程進展緩慢。

10.光感型葯疹(photosensitive drug eruption) 多由於使用冬眠靈、磺胺類、四環素類、灰黃黴素、補骨脂、喹諾酮類、吩噻嗪類及避孕葯等後經日光或紫外線照射而發病。可分為兩類:①光毒反應性葯疹:多發生於曝光後7~8小時,僅在曝光部位出現與曬斑相似的皮損,任何人均可發生;②光變態反應性葯疹:僅少數人發生,有一定的潛伏期,表現為曝光部位出現濕疹樣皮損,同時累及非曝光部位,病程較長。

臨床上將病情嚴重、死亡率較高的重症多形紅斑型葯疹、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葯疹及剝脫性皮炎型葯疹稱為重型葯疹。此外葯物還可以引起其他形態葯疹如黃褐斑、皮膚色素沉著、系統性紅斑狼瘡樣反應、扁平苔蘚樣、天皰瘡樣皮損等。

【實驗室檢查】 致敏葯物的檢測可分體內和體外試驗兩類,但目前的檢測方法在敏感性、特異性及安全性等方面尚存在諸多不足。

1.體內試驗

(1)皮膚試驗:常用的特異性方法有劃破試驗、皮內試驗、點刺試驗、斑貼試驗、眼結膜試驗、舌含試驗、皮窗試驗等,其中以皮內試驗、點刺試驗及斑貼試驗較常用,且皮內試驗的准確性較高。

(2)葯物激發試驗:指葯疹消退一段時間後,內服試驗劑量(一般為治療量的1/8~1/4或更小量),以探查可疑致敏葯物。此試驗僅適用於口服葯物所致的較輕型葯疹,同時疾病本身又要求必須使用該葯治療時(如抗結核葯、抗癲癇葯等),禁止應用於速發型變態反應性葯疹和重型葯疹患者。

2.體外試驗 體外試驗安全性高,可選擇嗜鹼性粒細胞脫顆粒試驗、放射變應原吸附試驗、淋巴細胞轉化試驗、瓊脂彌散試驗等,但上述試驗結果均不穩定。

【診斷和鑒別診斷】 本病根據明確的服葯史、潛伏期及各型葯疹的典型臨床皮損進行診斷,同時需排除具有類似皮損的其他皮膚病及發疹性傳染病。如患者服用兩種以上的葯物,准確判斷致敏葯物將更為困難,應根據患者過去的服葯史、葯疹史及此次用葯與發病的關系等信息加以綜合分析。

本病由於表現復雜,因此鑒別診斷也比較復雜。麻疹樣或猩紅熱樣葯疹應與麻疹或猩紅熱進行鑒別;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葯疹應與金葡萄性燙傷樣皮膚綜合征進行鑒別;生殖器部位的固定型葯疹出現破潰時,應與生殖器皰疹、硬下疳等進行鑒別。

【預防】 葯疹為醫源性疾病,因此預防尤為重要。臨床用葯過程中必須注意:

(1)用葯前應仔細詢問葯物過敏史,避免使用已知過敏葯物或結構相似葯物。

(2)應用青黴素、鏈黴素、血清製品、普魯卡因等葯物時應作皮試,皮試前還應備好急救葯物,以應急需,皮試陽性者禁用該葯。

(3)避免濫用葯物,採取安全給葯途徑,對過敏體質者盡量選用致敏性較低的葯物,尤應注意復方制劑中含有的已知過敏葯物。

(4)注意葯疹的早期症狀,如突然出現瘙癢、紅斑、發熱等表現,應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葯物並密切觀察,已出現的表現應作妥善處理。

(5)將已知致敏葯物記入患者病歷首頁或建立患者葯物禁忌卡片,並囑患者牢記,每次看病時應告知醫師。

【治療】 葯疹確診後首先應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葯物,再根據不同類型進行處理。

1.輕型葯疹 停用致敏葯物後,皮損多迅速消退。可給予抗組胺劑、維生素C等,必要時給予中等劑量潑尼松(30~60mg/d),皮損消退後可逐漸減量直至停葯。局部若以紅斑、丘疹為主可外用爐甘石洗劑或糖皮質激素霜劑,以糜爛滲出為主可用0.1%雷夫奴爾、3%硼酸溶液或0.1%洗必泰溶液等濕敷。

2.重型葯疹 原則為及時搶救、降低死亡率、減少並發症、縮短病程。

(1)及早足量使用糖皮質激素:是降低死亡率的前提。一般可給氫化可的松300~400mg/d靜滴,或用地塞米松10~20mg/d,分2次靜滴,盡量在24小時內均衡給葯;糖皮質激素如足量,病情應在3~5天內控制,如未滿意控制應加大劑量(增加原劑量的1/3~1/2);待皮損顏色轉淡、無新發皮損、體溫下降後可逐漸減量。

(2)防治繼發感染:是降低死亡率的關鍵。應強調消毒隔離,抗生素並非常規預防感染的唯一手段;如有感染存在,選用抗生素時應注意避免使用易過敏葯物(特別應注意交叉過敏或多價過敏),可結合細菌學檢查結果選用過敏反應發生較少的抗生素(如紅黴素、林可黴素等)。如抗生素治療效果不佳應注意有無真菌感染的可能,如確診應盡快加用抗真菌葯物。

(3)加強支持療法:可創造穩定的個體環境,同時改善患者的生存質量。由於高熱、進食困難、創面大量滲出或皮膚大片剝脫等常導致低蛋白血症、水電解質紊亂,應及時加以糾正,必要時可輸入新鮮血液、血漿或清蛋白以維持膠體滲透壓,可有效減少滲出;若伴有肝臟損害,應加強保肝治療。

(4)加強護理及外用葯物治療:是縮短病程、成功治療的重要保障。對皮損面積廣、糜爛滲出重者應注意保暖,可每天更換無菌被單,局部可用3%硼酸溶液或生理鹽水濕敷,同時注意防止褥瘡的發生。累及黏膜者應特別注意眼睛的護理,需定期沖洗以減少感染及防止球瞼結膜粘連,閉眼困難者可用油紗布覆蓋以防角膜長久暴露而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