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華法林鈉片治什麼病
華法林鈉片
[功能主治]
適用於需長期持續抗凝的患者: 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發展,用於治療血栓栓塞性疾病。 2.治療手術後或創傷後的靜脈血栓形成,並可作心肌梗塞的輔助用葯。 3.對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術後血栓並發症危險者,可予預防性用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沖擊治療口服第1~3天3~4mg(年老體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後可給維持量一日2.5~5mg(1-2片)(可參考凝血時間調整劑量使INR值達2~3)。因本品起效緩慢,治療初3天由於血漿抗凝蛋白細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暫高凝狀態,如須立即產生抗凝作用,可在開始同時應用肝素,待本品充分發揮抗凝效果後再停用肝素。
[劑 型]
片劑
[不良反應]
過量易致各種出血。早期表現有瘀斑、紫癜、牙齦出血、鼻衄、傷口出血經久不愈,月經量過多等。出血可發生在任何部位,特別是泌尿和消化道。腸壁血腫可致亞急性腸梗阻,也可見硬膜下顱內血腫和穿刺部位血腫。偶見不良反應有惡心、嘔吐、腹瀉、瘙癢性皮疹,過敏反應及皮膚壞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現雙側乳房壞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貧血以及大范圍皮膚壞疽;一次量過大的尤其危險。
[注意事項]
(1)嚴格掌握適應症,在無凝血酶原測定的條件時,切不可濫用本品。 (2)個體差異較大,治療期間應嚴密觀察病情,並依據凝血酶原時間INR值調整用量。治療期間還應嚴密觀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隱血、血尿等,用葯期間應避免不必要的手術操作,選期手術者應停葯7天,急診手術者需糾正PTINR值≤1.6,避免過度勞累和易致損傷的活動。 (3)若發生輕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時間已顯著延長至正常的2.5倍以上,應即減量或停葯。嚴重出血可靜注維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時可輸全血、血漿或凝血酶原復合物。 (4)由於本品系間接作用抗凝葯,半衰期長,給葯5~7日後療效才可穩定,因此,維持量足夠與否務必觀察5~7天後方能定論。
[用葯禁忌]
肝腎功能損害、嚴重高血壓、凝血功能障礙伴有出血傾向、活動性潰瘍、外傷、先兆流產、近期手術者禁用。妊娠期禁用。老年人或月經期應慎用。各種原因的維生素K缺乏症和腦脊髓、眼科手術及孕婦等。
[主要成份]
主要成分為華法林鈉。化學名稱為:3-3-氧代-1-苯基丁基-4-羥基-2H-1-苯並吡喃二酮鈉鹽與異丙醇。分子式:C19H15NaO4分子量:330.31
2. 長期服用華法林對身體有哪些副作用
長期服用華法林的副作用如下:
一,出血,出血可以表現為輕微出血和嚴重出血,輕微出血包括:鼻出血、牙齦出血、皮膚粘膜的瘀斑、月經過多等,嚴重出血可表現為肉眼血尿、消化道出血,最嚴重的可發生顱內的出血。
二,罕見的不良反應,急性血栓形成可表現為皮膚壞死和肢體壞疽,通常在用葯的第三到八天出現,可能與蛋白c蛋白s缺乏有關,此外華法林還能幹擾骨蛋白質的合成,導致骨質疏鬆和血管鈣化。
3. 華法林的不良反應
與口服抗凝葯一致,過量易致出血。早期可有瘀斑、紫癜、牙齦出血、鼻衄、傷口出血經久不愈、月經過多等。出血可發生在任何部位,特別是泌尿和消化道。腸壁血腫可致亞急性腸梗阻,也見於硬膜下和顱內。任何穿刺均可引起血腫,嚴重時局部壓迫症狀明顯,不常見的不良反應有惡心、嘔吐、腹瀉、瘙癢性皮疹、過敏反應和皮膚壞死。大量口服甚至有雙側乳房壞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貧血以及大范圍皮膚壞疽等報道;一次量過大時尤其危險。
可引起出血、血尿、瘀斑、便血等。可引起肝腎損害,停葯後症狀消失。主要不良反應是出血,最常見為鼻衄、齒齦出血、皮膚瘀斑、血尿、子宮出血、便血、傷口及潰瘍處出血等。 用葯期間應定時測定凝血酶原時間,應保持在25-30秒,凝血酶原活性至少應為正常值的25%~40%。不能用凝血時間或出血時間代替上述二 指標。無測定凝血酶原時間或凝血酶原活性的條件時,切勿隨便使用本品,以防過量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症,導致出血。凝血酶原時間超過正常的2.5倍(正常值為12秒)、凝血酶原活性降至正常值的15%以下或出現出血時,應立即停葯。嚴重時可用維生素K,口服(4-20mg)或緩慢靜注(10-20mg),用葯後6小時凝血酶原時間可恢復至安全水平。必要時也可輸入新鮮全血、血漿或凝血酶原復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