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麻風防治協會的組織章程
(中國麻風防治協會第五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於2003年10月26日原則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中文名稱為:中國麻風防治協會,英譯名為:China Leprosy Association,英文名縮寫CLA (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是從事麻風防治、科研、管理工作者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我國麻風防治事業的友好人士、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公益性的群眾團體,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社團。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中國推動麻風科技事業發展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宗旨 團結和動員廣大麻風防治、研究、管理工作者和社會各界有關人士,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和宣傳政府制定的有關衛生、科學技術工作和麻風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堅持實事求是,發揚學術民主,服務麻風防治與康復,促進學科發展和人才成長,反映麻防工作者、麻風病人和治癒者的呼聲,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醫療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在我國消除麻風病的醫學和社會問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社會主義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依法接受業務主管部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本會同時掛靠衛生部。
第五條
本會會址 北京豐台區角門北路甲8號1號樓1107室 郵編:100068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業務范圍
一 宣傳國家麻風防治方針和政策,教育和鼓勵麻風防治工作者熱愛麻風防治事業,發揚無私奉獻精神,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 動員社會各界人士大力贊助麻風防治事業;
三 開展民間與國際及港澳台地區的麻風防治學術交流與合作,組織學術考察活動,發展同國外有關學術團體、麻風協會與基金會及其他福利組織和個人的友好往來與合作;
四 努力爭取和承辦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工作及與本會宗旨有關的事宜,開展調查研究,積極向政府提出建設性意見,更好地發揮麻防工作者的積極性。對國家麻風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重大技術措施和科學技術管理等方面發揮參謀和咨詢作用;
五 宣傳普及麻風防治知識,開展健康教育,推廣麻風防治先進技術和經驗;
六 開展麻風防治專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麻風防治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七 推薦、評選麻風防治優秀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獎勵優秀作者,表彰獎勵在麻風防治、研究和管理工作中作出優異成績的會員,發現人才,推薦人才;
八 編輯出版《中國麻風皮膚病雜志》),編印有關麻風防治研究和管理方面的刊物和資料;
九 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麻風防治工作者、麻風病人和治癒者的意見和建議,維護他們的正當權益;
十 創辦以本學科為主的科技實體;開展成果鑒定、科技論證、職稱評定、醫療服務、咨詢、培訓活動及舉辦為會員服務的業務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為: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外籍會員。
第八條
會員資格:
一 擁護本會章程;
二 自願申請加入本會;
三麻風防治、研究、管理人員和其他醫葯衛生工作者;積極支持、熱心贊助麻風防治事業的各界人士和海外友好人士可申請為個人會員;
四 熱心麻防事業、支持並參加本會活動的依法登記的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可申請為團體會員。
本會與團體會員建立業務聯系和相互支持關系。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本會發給會員證;
四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個人入會,須報中國科協審批。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優先參加本會組織和舉辦的各種活動;
三 優先享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四 有權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會章,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
三 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 接受本會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經提示仍不交納者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六 通過提案;
七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正、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聘請名譽理事長、顧問、名譽理事;
三 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並負責籌措協會活動經費;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決定團體會員、理事單位和名譽理事的吸收或除名;決定理事的增補、更換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審議本會各機構的工作計劃,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1-2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款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有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或對本會有重大貢獻者;
三 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屆滿時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屆滿時不超過65周歲,原則上為專職,本會同時設立副秘書長一人;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者;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超過規定任職年齡的,如確有必要繼任,需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衛生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且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衛生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也可由理事長委託副理事長或秘書長出任法定代表人,並報中國科協審查,經民政部門批准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八條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及理事長辦公會;
二 檢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 主持制訂本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第二十九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組織、領導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聘任和解聘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負責組織制訂業務活動計劃、內部管理制度;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服務、咨詢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所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審計、稅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是公有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後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請中國科協審查批准,並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願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科協審查批准。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中國科協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中國科協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會會徽: 外形為菱形,金色邊框,底色為白色;內容為:上為金色「中國麻風協會」,下為綠色長城圖案,中間藍色的大小兩個半圓及含在兩個半圓內的金色的A代表本會英文縮寫名「CLA」,A字中間的紅十字寓意麻風防治事業是衛生公益、福利、救助事業,需要全社會的關注和支持(附本會會徽復印件)。
第四十七條
本會章程以民政部制定的「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和《全國性學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換屆工作辦法》為依據,經2003年10月26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貳』 孟中平的科研成果
現任黑龍江白癜風醫學研究院首席學者顧問,在攻克皮膚病世界難題——白癜風上,他破除西醫治療白癜風依賴激素和抗癌葯的弊端,努力開發祖國醫學傳統,多年一直致力於白癜風病因病理、臨床治療等方面的研究,並多次從美國通用、義大利戴克等醫療巨頭引進先進診療技術。
在國內率先成功運用「黑色素細胞培植法」特效治療白癜風,其相關學術論文在國內外學術會議上引起轟動,是我國皮膚病色素細胞種植法創始人。
1989年在北京召開的全國醫葯科學大會上,他的「白癜風早期診斷研究」榮獲國家醫葯科技成果獎。
1991年首次從德國引進黑色素細胞移植療法,實現白癜風在臨床治療長期無法突破的難題。
2010年與眾多白癜風臨床醫師共同成功研發出「GX-B多維白癜風康復工程」,在2011年全國科技大會上獲「國家科技成果二等獎」,目前已經納入全國推廣。 在從事皮膚病臨床醫療、科研工作30餘年中,為中國銀屑病科研與救治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多次榮獲國家、省、市級的科研成果獎,在國內率先成功運用國際最新技術——M-D多維銀屑病康復體系治療銀屑病,其相關學術論文在國內外學術會議上引起轟動,是我國免疫激活肽修復再生療法創始人。他曾在國際和國內專業學術雜志發表論文50餘篇,多次應聘出席國際皮膚病專業學術講學交流,2011年全國科技大會榮獲「國家科技成果二等獎」。
在國內率先成功運用國際最新技術 ——M-D多維銀屑病康復體系治療銀屑病,其相關學術論文在國內外學術會議上引起轟動。他曾在國際和國內專業學術雜志發表論文50餘篇,多次應聘出席國際皮膚病專業學術講學交流,2011年全國科技大會榮獲「國家科技成果二等獎」。
『叄』 李凡的個人履歷
1、基本情況
李凡,男,回族,甘肅天水人,1964年4月出生。1987年畢業於西北民族大學醫療系,獲醫學學士學位。2008年新疆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獲醫學碩士學位。1987年參加工作,現任新疆克拉瑪依市中心醫院皮膚科主任,主任醫師,新疆醫科大學皮膚性病專業教授。
2、政治思想
任職以來,能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院、科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管理科室,工作上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團結同志,創造性的開展工作,努力完成醫院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熱情對待每一位患者,廉潔行醫,受到領導和同事好評,受到患者一致稱贊。2000年被授予中心醫院「十佳醫生」,被選為「克拉瑪依區人大代表」、「民族團結先進個人」等。
主要專業技術成就、貢獻及榮譽
從1987年在新疆石油管理局總醫院工作至今,20年的臨床工作中,以科學嚴謹的工作作風,求真務實的工作態度,緊密聯系病種特點,積極引進、消化、推廣新技術、新項目20多項。在臨床診療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主持、參加、操作的科研項目,8項獲院科技進步獎,3項獲市科技進步獎,1項獲自治區科技進步獎及國家衛生部科技進步獎,發表論文20餘篇,主要取得了以下幾方面的成績:
(1)率先在新疆地區開展了皮膚外科工作:
從1992年開始,在學習了解國內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在新疆地區率先將葯物治療無效或療效欠佳的疾病,通過外科手術予以治療,極大的提高了治癒率,解除了患者疾苦。在疆內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促使幾十年來一直在烏魯木齊市召開的新疆皮膚病年會首次易地於2005年在克拉瑪依市召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因而被選為中華醫學會皮膚科分會皮膚外科組全國委員、新疆醫學會皮膚科分會副主任委員,在全國醫師年會中是新疆地區唯一優秀中青年醫師提名獎獲得者。
(2)科室首先在全國發現新型疾病:
自1990年至1997年和前任主任一起在臨床工作中,陸續發現一些未見過的皮膚疾病病種,以此為契機,開展了新疆地區皮膚利什曼病流行病學調查分析。並深入小拐、烏爾禾一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且上報新疆地方病研究所及上海寄生蟲病研究所進行協作研究,最終通過英國熱帶病研究所鑒定,發現為一種新型皮膚利什曼病亞型。並採取了有效治療措施,杜絕病情蔓延,改寫了教科書所講的新疆地區無皮膚利什曼病的論斷,填補了皮膚科教科上的一項空白。
(3)對國際上公認的難治性皮膚病——硬皮病治療取得成功:
硬皮病是面部或全身皮膚硬化的皮膚疾病,嚴重影響工作和健康,目前在國際、國內無有效葯物治療,李凡應用自己的理論知識,對新疆特有的野生植物槌果藤進行研究,親自在炎熱的戈壁沙漠採摘槌果藤,親自加工,進行動物實驗,在取得動物試驗成功的基礎上,委託新疆葯物研究所進行葯理學、葯代學、毒理學等方面的研究,歷時4年,開發出治療硬皮病的新葯——槌果藤軟膏,獲得自治區葯監局頒發的葯品應用許可證,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有了自己的知識產權。臨床療效顯著,受到同行贊譽,全國各地患者紛紛來電、來人求購葯物。
(4)充分發揮學科帶頭人作用、積極發展建設科室:
使原有醫護人員7人,僅有門診診療室一間的皮膚科發展成為擁有醫護人員20名,床位20張,下設專科門診、理化治療中心、激光光子治療部、皮膚外科、皮膚內科、皮膚專科實驗室,成為擁有數百萬醫療設備的綜合性皮膚專科,診療技術經跟國內外水平,皮膚內科皮膚外科協同發展,中西醫結合相輔相成,能夠治療各種皮膚疾病,形成了醫療科研平衡發展,相互促進的良好格局,在疆內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5)1997年被評為「市局拔尖人才及學科帶頭人」;1998年被評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年崗位能手」;2000年至今被評為中心醫院醫學專家;2005年被聘為新疆醫學會皮膚科分會副主任委員;2009年被聘為新疆醫科大學皮膚性病專業教授;
代表性論文、著作
(1)YAG和CO2激光治療跖疣183例,中國皮膚性病學雜志,1993年第7期,合著第一;
(2)高壓注射潑尼松龍治療瘢痕疙瘩,東南亞皮膚美容國際學術會議大會交流、臨床皮膚科雜志,1997年第26期,合著第一;
(3)維吾爾葯槌果藤治療硬皮病6例,中華皮膚科雜志,1997年第2期,合著第一;
(4)應用槌果藤提取物治療瘢痕疙瘩,中國美容醫學,2004年第10期,合著第一;
(5)用皮膚外科手術治癒皮膚假性T細胞性淋巴瘤,中國美容醫學,2004年第12期,合著第一;
(6)迪銀片配合槌果藤草葯治療銀屑病,中華醫學研究與實踐,2004年第3期,合著第一;
(7)槌果藤在難治性皮膚病治療方面的應用,中華新醫學,2005年第2期,合著第一;
(8)醫院內163株深部真菌感染分析,臨床皮膚科雜志,2005年第4期,合著第二;
(9)維吾爾葯槌果藤治療銀屑病的動物實驗和臨床觀察,皮膚病與性別,2005年第27期,合著第一;
(10)皮膚磨削術治療皮膚澱粉樣變30例,中國美容醫學,2006年第6期,合著第一;
(11)先天性厚甲症兩家系六例,中華醫學遺傳學雜志,2007年第6期,合著第二;
(12)槌果藤提取物治療硬皮病的實驗研究,中華皮膚科雜志,2008年第7期,合著第二;
(13)槌果藤提取物治療銀屑病樣小鼠模型作用的實驗研究,中國中西醫結合皮膚性病學雜志,2008年第3期,合著第二;
(14)不同階段槌果藤提取物治療硬皮病實驗性研究,新疆醫學,2008年第5期,合著第一;
(15)槌果藤乙醇提取物對體外培養的人成纖維細胞生長的影響,中國皮膚性病學雜志,2009年第8期,合著第一;
(16)超聲聚焦治療外陰白色病變的臨床觀察,中華物理與康復雜志,2009年第8期,合著第一;
重要獎項情況:
(1)克拉瑪依地區皮膚利什曼病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克拉瑪依市石油管理局科技進步一等獎,1992年排名第二;
(2)克拉瑪依地區皮膚利什曼病流行病學調查分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進步三等獎,1997年排名第二;
(3)克拉瑪依地區皮膚利什曼病流行病學調查分析,衛生部科技進步二等獎,2000年排名第二;
(4)維吾爾草葯槌果藤治療硬皮病臨床分析,克拉瑪依市石油管理局科技進步二等獎,1998年排名第一;
(5)治療硬皮病、銀屑病的新葯槌果藤的開發與研究,克拉瑪依市科技進步一等獎,2008年排名第一;
『肆』 馬琳的詳細介紹
馬琳、皮膚科、主任醫師(正教授)、科室主任。
馬 琳,女,醫學博士,教授,主任醫師,博士研究生導師,首都醫科大學皮膚與性病學系副主任,中華醫學會北京皮膚科學會副主任委員,中國醫師協會皮膚科醫師分會常務委員、兒童亞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華醫學會皮膚科分會小兒皮膚病學組副組長,第一屆變態反應專業委員會委員,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第一屆化妝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健康促進工作委員會北京健康科普專家。任《中華皮膚科雜志》、《實用皮膚病學雜志》及《國際皮膚性病學雜志》編委,《臨床皮膚科雜志》及《Journal of Microbiology and Antimicrobials》審稿專家。曾留學澳大利亞1年(學習醫院管理和教育部高級訪問學者)。
從事臨床工作27年,發表文章100餘篇,主編中國第一部《兒童皮膚病彩色圖譜》,主譯《兒童皮膚病學》一部,副主編、副主譯各一部,參加了10餘部書的編寫。近10年來,獲得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國家教委公派出國留學基金、北京市優秀人才基金、北京市教委中青年優秀教師培養基金、中華醫學會科研基金等項目。獲北京市衛生局2006年度百名優秀青年醫師稱號。入選北京市衛生系統高層次衛生技術人才培養計劃。
主要的工作和研究方向:
一、 兒童皮膚血管瘤與血管畸形: 2000年在兒童醫院皮膚科建立兒童皮膚血管瘤專業門診,2002年引入選擇性血管治療激光儀,目前治療此類疾病超過5000例,在兒童血管瘤與血管畸形的鑒別診斷、治療方案的選擇以及長期管理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嬰兒血管瘤規范治療方向培養碩士研究生2名,發表相關文章5篇,並在全國50次以上學術會議上大會發言,在全國(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深圳、遼寧、黑龍江、湖南、新疆、雲南、山西、山東、河南、河北等)各省市舉辦的皮膚病學習班或專業會議上,就兒童血管瘤與血管畸形的鑒別診斷、治療方案的選擇以及長期管理方面進行過多次專題講座。2009年開始進行普萘洛爾治療嬰兒重症血管瘤,目前已診治病人400餘例,療效顯著。多次邀請國際上血管瘤知名專家來我院進行學術交流,將國際的前沿技術引入國內並將此研究成果與國內同行分享,在兒童血管瘤與血管畸形的鑒別診斷、治療方案的選擇以及長期管理方面保持了與國際同步的水平。同時將制定的診療方案分享給同行,以共同提高全國同行在此領域的治療水平,更好的服務全國患兒。
二、 特應性皮炎(濕疹): 對特應性皮炎/濕疹患兒的長期治療與管理以及健康教育進行了多年的探索與總結,積累了豐富的診療經驗,多次被邀請在國內外相關會議、講座及學習班做客座發言,使國內同行對兒童特應性皮炎的重視程度和認識程度得到進一步深化。2003年在國內率先報道了金葡菌超抗原與特應性皮炎相關性的研究資料。並在特應性皮炎患兒食物過敏和皮膚屏障功能障礙的研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參與中國特應性皮炎診療指南(2008年版、2013年版)的制定。獲得1項「特應性皮炎發病的基因多態性與分子機制研究」的北京市自然基金、1項「0-2歲嬰兒濕疹的規范化管理研究」首都發展基金聯合攻關項目、合作1項「十一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等多項基金,同時首次在中國牽頭進行了「特應性皮炎教育中心的臨床觀察」和「潤膚劑在兒童中、重度特應性皮炎治療中的作用研究」等多項臨床觀察。培養了5名碩士研究生,發表相關文章20餘篇。對兒童特應性皮炎/濕疹患兒的長期治療與管理經驗得到了同行和家長的認可,每年都有20次以上在專業會議上或新聞媒體上進行講座或交流。目前准備進一步研究該病的基因多態性和如何有效的修復患兒的皮膚屏障功能,並准備進一步擴大對患兒家長的健康教育。
三、 感染性皮膚病:從1991年開始對感染性皮膚病進行了持續20多年的臨床研究,對北京及周邊地區兒童皮膚感染性皮膚病尤其是金黃色葡萄球菌和A組溶血性鏈球菌感染進行了連續的病原菌觀察,明確了耐甲氧西林金葡菌的感染情況,為皮膚軟組織感染尤其是葡萄球菌燙傷樣皮膚綜合征的抗生素選擇奠定了良好基礎。在本專業培養的研究生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1項,發表中英文文章十餘篇,其中SCI文章4篇,影響因子超過12分。鑒於在皮膚金葡菌感染方向上處於國內前沿水平,2009-2011年在中國醫師協會皮膚科醫師分會領導下牽頭在全國23家醫院(十家成人醫院、十三家兒童醫院)進行「球菌感染性皮膚病病原菌的耐葯監測研究」。該課題經過兩年的臨床研究工作,明確了我國皮膚軟組織感染社區獲得性耐甲氧西林金葡菌和鏈球菌的分布及耐葯情況,為球菌感染性皮膚病合理應用抗生素提供了基礎依據,參與了皮膚軟組織感染治療指南的制訂。在兒童皮膚金葡菌感染性皮膚病尤其是葡萄球菌性燙傷樣皮膚綜合征的抗生素選擇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1993年在兒童醫院皮膚科建立皮膚真菌室,在兒童淺部真菌病的病原菌培養及皮膚真菌病方向獲得1項中華醫學會基金,培養碩士研究生1名,發表文章5篇,目前北京兒童醫院皮膚科在治療兒童頭癬和兒童少見真菌病方面與國際發展同步。
四、 遺傳性皮膚病及疑難病的診治:自1991年開始對遺傳性皮膚病,重點是皮膚先天皰病進行研究。同時對重症葯疹的搶救、EB病人的長期管理及少見綜合征的基因學研究,進行了多年的努力和探索,診斷了中國首例在幼兒期發病的慢性家族性良性天皰瘡患兒,得到美國同行重視,並以該病例作為參考依據在美國進一步診斷鑒別此類疾病。基於對遺傳性大皰病患兒長期管理具有豐富經驗,曾受邀到香港為此類患兒進行會診、指導長期治療。對先天性表皮鬆解症、各型魚鱗病、掌跖角化症、先天性色素異常、早老症以及皮膚彈性過度等皮膚科各類先天遺傳性疾病和各種綜合征有豐富的診療經驗。在遺傳性皮膚病方向培養研究生2名,發表文章12篇,其中SCI收錄2篇。在其它疑難性皮膚病方面發表文章20餘篇,SCI收錄2篇。目前主要專注於遺傳性大皰型表皮鬆解症的基因診斷和移植治療的研究。
在兒童先天性綜合征等疑難病的診斷方面具有獨到的見解。在兒童危重症如steven-johnson綜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TEN)、 葯物超敏反應綜合征(DRESS)等重症葯疹的搶救和葯疹與感染性疾病的鑒別診斷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
『伍』 什麼是醫共體
青島白癜風研究所一直以來在白癜風診療領域作出的貢獻,因此在「2013第七屆世界自然醫學學術大會」被組委會領導及專家們一致認可;白癜風「分型首宏分診·多維治療」診療模式的臨床推廣應用,也取得傲人的成績;在醫療服務方面的以人為本、以患者為中心的理念,也被高度贊揚。因此余芹念,大會組委員特授予包括我院在內的10家皮膚病診療機構「皮膚病臨床醫學研究與技術推廣醫共體成員單位」(簡稱醫共體)稱號。全球皮膚病「臨床醫學研究與技術推廣醫共體」(簡稱為『醫共體』)。是整合世界各國皮膚病研究最新成果,立足於世界醫學轉化、循證醫學、皮膚病臨床醫學、自然療法、豎困研究、臨床、病理三者結合,為患者實施新興、有效技術,讓「實驗室走進臨床(病床)」,真正為大眾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同時通過將各國區域內眾多皮膚病醫院、專業研究院所、皮膚科醫生聯合建立一個資源共享平台。對白癜風患者來說全球皮膚病「臨床醫學研究與技術推廣醫共體」的成立絕對是一個振奮人心的福音。
『陸』 吉兆春是誰
很抱歉,確實沒有聽過這個人的,你可以上網查一下看有沒有他的介紹,如果沒有的話,也許就是你們當地有名的醫生。
『柒』 壓力大會導致皮炎皮膚病嗎
原則上應避免皮膚刺激,逐漸撤減外用激素,用其他非激素類葯物替代,建議使用涼血通脈,活血消炎的草本炎立康,堅持使用一周基本可以痊癒,變化每天都能看得見,必要時可以考慮做脫敏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