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皮膚病患者飲食有什麼禁忌
1.忌吃糖
血糖高是葡萄球菌生長繁殖的條件之一,可造成皮膚感染、潰爛,且經常復發,久治不愈。因此,濕疹患者忌多吃糖。
2.忌吃鹽
鹽的主要成分是氯和鈉,過多的鈉能使體內積液太多。皮膚角質層較薄,末端毛細血管豐富,內皮含水和氧化物較多,較易發生變態反應,故皮膚病患者應忌多鹽。
3.忌吃咸、寒食物
鹹菜、咸魚等性寒,而寒主收引,咸傷血,食後使病變部位黏膜收縮,病灶不易癒合,故應忌食。
4.忌吃濃烈的調味品
如胡椒粉、辣椒粉等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可加重患者的症狀,故應忌食。
5.忌吃辛辣、刺激性食物忌煙、酒、茶、咖啡、巧克力、草莓、辣椒、蒜、芥末、魚、蝦、海鮮、乳品等。這些食物有些帶強烈刺激性,有些則屬於過敏原,能使血管周圍釋放活動物質,使皮膚產生劇癢。
6.忌吃發濕、動血、動氣食物
皮膚瘙癢症患者應忌食發濕之物,如竹筍、芋頭、牛肉、蔥、生薑、梨、蒜、韭菜等;動血之物,如胡椒等;動氣之物,如羊肉、蓮子等。
7.忌吃致敏食物若在飲食方面發現有致敏的食物,應禁食,以免引起變態反應,導致疾病復發或加重病情。
8.忌吃薑姜多用作肉食中的調料,其性溫熱,急性單純瘡疹患者食後會加重病情,故忌多食。
9.忌吃腌製品
長期使用皮質類固醇激素的皮膚病患者應禁食,並改為低鹽飲食,以減少激素引起的水、鈉瀦留。
10.忌吃煎、炸、燒烤食物
因其食後難以消化,並能助長濕熱,使濕熱壅滯而癤腫不易消退,故應忌食。
11.忌吃海腥、河鮮海腥、河鮮具有很強的催發作用,本病初起時應忌食。
12.忌吃蝦
本品溫熱,富含蛋白質,容易加重或發生變態反應,故應忌食。
13.忌吃補養類食物
羊肉、牛肉、豬肉及動物內臟具有補養作用,本病患者多為濕熱內蘊,熱毒纏身,上述食物會助火毒,應忌食。
② 為何許多皮膚病需要忌口
很多皮膚病患者在就診後都會問醫生,是否需要忌口。的確臨床上有許多皮膚病需要飲食調忌。如濕疹、蕁麻疹、異位性皮炎、神經性皮炎、銀屑病、玫瑰糠疹、扁平苔癬、紅皮病、脂溢性皮炎等常見病多發病,其發病與飲食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皆可因吃刺激性食物或發物而使病情加重,因此對那些有食物過敏因素的患者,在發病期間或疾病痊癒後,應限制或禁食魚、蝦、蟹、羊等腥發之物,雞、鴨、鵝等禽類食物以及蔥、姜、蒜、辣椒、芫荽、酒類等刺激食物或油炸等難以消化的食物。
③ 得了皮膚病在飲食上該注意什麼
皮膚病對人體的刺激作用常常表現在發熱與瘙癢,在食物的代謝過程中,有些食物對皮膚病有治療作用,有些食物則必須忌口。根據食物對神經的反應,對患有皮膚病的人來說,必須知道一些對自己身體會造成傷害的食物常識有一個大致的了解。
第一、對過敏體質的人,如虱子、毛蟲、蚊子的叮咬,遇到蕁麻、漆樹等有瘙癢感覺的人,在飲食上最好不要吃魚、蝦、蟹、牛奶、蛋、酒、楊梅等食物。
第二、對濕疹類反復發作的皮膚病,食用魚蝦腥味病情往往會加重,因此要忌食茶、酒和辛辣的刺激性食物。
第三、對於嬰兒皮膚過敏症,最好在其食物中少放食鹽,不吃雞蛋、牛乳與海味食物。
第四、對於某些因吃雪萊、油菜、莧菜等感光物質發生代謝障礙而引發的皮膚病人,必須禁食此類蔬菜,如果說已經食用了,那麼最好是避免陽光的照射。
第五、由於食用海鮮或者螺類而引發的皮膚病,最好的辦法就是對此類食物忌口。
第六、對於患有神經性皮炎的人,要避免食用辛辣或含有香料的刺激性食物,同時不能吃的還有酒、濃茶與咖啡。
第七、對於粉刺類皮膚病患者,不能吃多油脂的食物,酒類與糖果類食物也應少吃為佳。
第八、一般的皮膚病人,只要身體上有瘙癢症狀,腌製品,鹹肉,動物油、蠶豆、豌豆與竹筍食物都不宜食用。
第九、患有炎症的皮膚病人,對於罐頭食品、醋酸、咖啡、紅茶、辣椒等刺激性食物應忌口。
第十、皮膚病患者都應當以淡食為主,因食鹽含有瀦留水鈉,會加劇炎症的癢感,因此,不能在日常生活飲食中食得太過咸。
至於平時常有鱗屑脫落的皮膚病患者,多吃能補充高蛋白質、高熱量與高維生素的食物能更加容易根治由於營養不良引起的皮膚病。
④ 為什麼有皮膚病的人不能喝酒和吃腥,辛辣有刺激性的食物
酒里有酒精。蛋白質。辛辣會增加內分泌
⑤ 皮膚病應該怎麼忌口呢
很多皮膚病患者在就診後都會問醫生,是否需要忌口。的確臨床上有許多皮膚病需要飲食調忌。如濕疹、蕁麻疹、異位性皮炎、神經性皮炎、銀屑病、玫瑰糠疹、扁平苔癬、紅皮病、脂溢性皮炎等常見病多發病,其發病與飲食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皆可因吃刺激性食物或發物而使病情加重,因此對那些有食物過敏因素的患者,在發病期間或疾病痊癒後,應限制或禁食魚、蝦、蟹、羊等腥發之物,雞、鴨、鵝等禽類食物以及蔥、姜、蒜、辣椒、芫荽、酒類等刺激食物或油炸等難以消化的食物。
皮膚病大多數有皮疹。皮疹是發出來的,而有些食物又是發物———含有異種蛋白質。當這種特殊的蛋白質被人體吸收後,便會引起過敏反應,損害皮膚。所以,患皮膚病的人在服葯期間或在治療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均應禁食帶有剌激性的食物。否則,即使處於穩定期的皮膚病,也會重新發作。
有些皮膚病,如蕁麻疹、神經性皮炎、瘙癢症、濕疹、脂溢性皮炎、過敏性皮炎、酒糟鼻等,其發病與某些食物有密切的關系。在發病期間或疾病治癒後的一段時間內,應限制或禁食魚、蝦、蟹等海腥發物,以及禽類食品和蔥、蒜、辣椒等刺激性食物。有些皮膚病如疥瘡、體癬、白癜風等,因與飲食無關不需忌口。
但是,某些患者只對一、二種食物過敏,因此,不要對禁忌食物的范圍過大。患者可將吃進食物的種類和時間與症狀發生的時間記錄下來。若在進食後12~24小時發病,就為致敏食物。這樣忌口就有針對性,縮小了忌口的范圍。日常生活中,常見一些人不管患了哪種皮膚病,也不管自己對什麼食物過敏,凡是所謂的發物,統統忌口。結果造成營養不良,影響了身體健康。即使是皮膚病患者對於禁忌的食物也並非永遠忌口,一般待皮膚病穩定一段時間後,可嘗試吃過敏食物,從小量開始,如無特殊反應,可逐漸增加量和次數。經過反覆多次脫敏,一些人對原來過敏的食物,可以不再發生過敏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