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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病葯疹

發布時間: 2021-02-14 07:05:23

⑴ 醫學皮膚病

溫馨提示:回復只是給您提供參考意見,不能代替臨床診斷。最後確診還請到相關醫院就診:

接觸性皮炎

病因:
a. 刺激物對皮膚有直接的刺激作用,如強酸、強鹼。
b.變態反應,刺激物無強烈的刺激性,大多數人在接觸後並不發生反應,僅少數過敏體質的人接觸後發生。

誘因刺激:
植物性、漆樹、蕁麻、銀杏、皮革、化妝品、農葯、外用葯等等。

臨床表現:
本病的損害一般無特異性,症狀取決於接觸物物理化學性質、濃度,接觸方式,接觸時間長短。
輕者僅局部出現水腫性紅斑和豆疹,重者發展到形成水皰,大瘡,糜爛、潰瘍、壞死。自覺瘙癢、灼熱、腫痛,嚴重者頭痛、惡心、發熱、畏寒。

診斷:
1.有明顯的刺激物接觸史。
2.有皮損。
3.葯疹實驗陽性。
4.再接觸再發。

治療:
1.尋找致病敏源。
2.口服抗組胺葯,止靜止痛。
3.局部用葯:

單純撲粉,爐甘石澆皮疹處。
有滲液時,1:5000 pp溶液。
乾燥脫屑時用皮質激素乳劑外塗。

⑵ 經常出葯疹怎麼回事

葯疹( eruption)亦稱葯物性皮炎(dermatitis medicamentosa),是葯物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人體後引起的皮膚、黏膜的炎症反應,嚴重者尚可累及機體其他系統。葯物進入人體最常見的途徑為口服,其次為注射,此外還有灌注、外用等。由葯物引起的非治療性反應,統稱為葯物反應或不良反應,葯疹僅是其中的一種表現形式。

【病因】

1.個體因素 不同個體對葯物反應的敏感性差異較大,其原因包括遺傳因素(過敏體質)、某些酶的缺陷、機體病理或生理狀態的影響等。同一個體在不同時期對葯物的敏感性也可不相同。

2.葯物因素 絕大部分葯物在一定條件下都可在部分個體引起葯疹,但不同種類葯物致病的危險性不同。臨床上易引起葯疹的葯物種類有:①抗生素:包括半合成青黴素(如氨苄青黴素和羥氨苄青黴素的部分)、磺胺類(如復方磺胺甲惡唑等)、四環素類、醯胺醇類(如氯黴素等);②解熱鎮痛葯:如阿司匹林、氨基比林、撲熱息痛、保泰松等,此類葯物常與其他葯物製成復方制劑,商品名復雜,使用時應多加註意;③鎮靜催眠葯及抗癲癇葯: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鈉、眠爾通、卡馬西平等,其中以苯巴比妥引起者較多;④抗痛風葯物:如別嘌呤醇;⑤異種血清制劑及疫苗(如破傷風抗毒素、狂犬病疫苗、蛇毒免疫血清等);⑥中葯:某些中葯及制劑也有引起葯疹的報道。

【發病機制】 葯疹的發病機制可分為變態反應和非變態反應兩大類。

1.變態反應 多數葯疹屬於此類反應。有些葯物(如血清、疫苗及生物製品等大分子物質)具有完全抗原的作用;但更多的葯物為小分子化合物,屬於半抗原,需在機體內和大分子量的載體(如蛋白質、多糖、多肽等)通過共價鍵結合後才能成為完全抗原並激發免疫反應。引起免疫反應的物質可以是葯物原型,也可為其降解或代謝產物,亦可是葯物中的賦形劑及雜質。少數葯物(如磺胺類、喹諾酮類、吩噻嗪類、四環素類及某些避孕葯等)進入人體後,在光線誘導下可轉變為抗原性物質,所引起的變應性葯疹稱光變態反應性葯疹。

與葯疹發生有關的變態反應包括型I型變態反應(如蕁麻疹、血管性水腫及過敏性休克等)、Ⅱ型變態反應(如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粒細胞減少等)、Ⅲ型變態反應(如血管炎、血清病及血清病樣綜合征等)及Ⅵ型變態反應(如濕疹樣及麻疹樣葯疹、剝脫性皮炎等)。葯疹的免疫性反應相當復雜,某些葯物(如青黴素等)所致葯疹既可以I型變態反應為主,亦可以Ⅱ型或Ⅲ型變態反應為主,也可能為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變態反應同時參與,其具體機制尚未完全闡明。

變態反應性葯疹的特點:①只發生於少數具有過敏體質者,多數人不發生反應;②病情輕重與葯物的葯理及毒理作用、劑量無相關性;高敏狀態下,甚至極小劑量的葯物亦可導致極嚴重的葯疹;③發病有一定的潛伏期,初次用葯一般約需4~20天後才出現臨床表現,已致敏者如再次用葯,則數分鍾至24小時之內即可發生;④臨床表現復雜,皮損可呈多種類型,但對於某一患者而言常以一種為主;⑤存在交叉過敏及多價過敏現象,前者指機體被某種葯物致敏後,可能同時對與該種葯物化學結構相似或存在共同化學基團的葯物產生過敏;後者指個體處於高敏狀態時,可能對某些平常不過敏、與致敏葯物化學結構不同的葯物也產生過敏;⑥停止使用致敏葯物後病情常好轉,糖皮質激素治療常有效。

2.非變態反應 能引起非變態反應性葯疹的葯物相對較少。其可能的發病機制有葯理作用(如煙酸可引起血管擴張、面部潮紅,抗凝葯可引起紫癜,阿司匹林可誘導肥大細胞脫顆粒釋放組胺引起蕁麻疹,非甾體抗炎葯可通過抑制環氧化酶使白三稀水平升高而引起葯疹等)、過量反應(如甲氨蝶呤等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非常接近,常可引起口腔潰瘍、出血性皮損及白細胞減少等)、蓄積作用(如碘化物、溴化物長期使用可引起痤瘡樣皮損,砷劑可引起色素沉著等)、個體某些代謝酶缺陷或抑制、光毒性反應等。

【臨床表現】 葯疹的臨床表現復雜,不同葯物可引起同種類型葯疹,而同一種葯物對不同患者或同一患者在不同時期也可出現不同的臨床類型。常見以下類型:

1.固定型葯疹(fixed drug eruption) 常由解熱鎮痛類、磺胺類或巴比妥類等引起。皮損多見於口唇、口周、龜頭等皮膚-黏膜交界處,手足背及軀干亦可發生。典型皮損為圓形或類圓形、水腫性暗紫紅色斑疹,直徑1~4cm,常為1個,偶可數個,境界清楚,繞以紅暈,嚴重者紅斑上可出現水皰或大皰,黏膜皺褶處易糜爛滲出;自覺輕度瘙癢。一般不伴全身症狀,如繼發感染可自覺疼痛。停葯1周左右紅斑可消退並遺留灰黑色色素沉著斑。如再次用葯,常於數分鍾或數小時後在原處出現類似皮損,並向周圍擴大,隨著復發次數增加,皮損數目亦可增多。

2.蕁麻疹型葯疹(urticarial drug eruption) 較常見,多由血清製品、痢特靈、青黴素等引起。臨床表現與急性蕁麻疹相似,但持續時間較長,同時可伴有血清病樣症狀(如發熱、關節疼痛、淋巴結腫大甚至蛋白尿等);若致敏葯物排泄緩慢或因不斷接觸微量致敏原,則可表現為慢性蕁麻疹。

3.麻疹型或猩紅熱型葯疹(morbilliform drug eruption and scarlaliniform drug eruption) 多由於青黴素(尤其是半合成青黴素)、磺胺類、解熱鎮痛類、巴比妥類等引起。發病多突然,可伴發熱等全身症狀,但較麻疹及猩紅熱輕微。麻疹型葯疹表現類似麻疹,皮損為散在或密集分布、針頭至米粒大小的紅色斑疹或斑丘疹,對稱分布,可泛發全身,以軀干為多,嚴重者可伴發小出血點,多伴明顯瘙癢。猩紅熱型葯疹初起為小片紅斑,從面頸、上肢、軀干向下發展,於2~3天內遍布全身並相互融合,伴面部四肢腫脹,酷似猩紅熱的皮損,尤以皺褶部位及四肢屈側更為明顯。本型病程約1~2周,皮損消退後可伴糠狀脫屑;若不及時治療,則可向重型葯疹發展。

4.濕疹型葯疹(eczematous drug eruption) 患者多首先接觸或外用青黴素、鏈黴素、磺胺類及奎寧等葯物引起接觸性皮炎,使皮膚敏感性增高,以後又使用了相同或相似葯物導致。皮損表現為大小不等的紅斑、丘疹、丘皰疹及水皰,常融合成片,泛發全身,可繼發糜爛、滲出、脫屑等;全身症狀常較輕。病程相對較長。

5.紫癜型葯疹(purpuric drug eruption) 可由抗生素、巴比妥類、利尿葯等引起,可通過Ⅱ型變態反應(引起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或Ⅲ型變態反應(引起血管炎)介導。輕者表現為雙側小腿紅色瘀點或瘀斑,散在或密集分布,可略隆起於皮面,壓之不褪色,有時可伴風團或中心發生小水皰或血皰;重者四肢軀干均可累及,可伴有關節腫痛、腹痛、血尿、便血等表現。

6.多形紅斑型葯疹(erythama multiforme drug eruption) 多由磺胺類、解熱鎮痛類及巴比妥類等引起。臨床表現與多形紅斑相似,多對稱分布於四肢伸側、軀干。皮損為豌豆至蠶豆大小、圓形或橢圓形的水腫性紅斑、丘疹,境界清楚,中心呈紫紅色(虹膜現象),常出現水皰;伴有瘙癢,累及口腔及外生殖器黏膜時可疼痛。如皮損泛發全身並在原有皮損基礎上出現大皰、糜爛及滲出,出現劇烈疼痛、高熱、外周血白細胞可升高、腎功能損害及繼發感染等,稱為重症多形紅斑型葯疹,屬於重型葯疹之一,病情凶險,可導致患者死亡。

7.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葯疹(drug-inced bullosa epidermalysis) 屬於重型葯疹之一,常由磺胺類、解熱鎮痛類、抗生素、巴比妥類等引起。起病急驟,部分患者開始時表現為多形紅斑或固定型葯疹,皮損迅速波及全身並出現大小不等的松馳性水皰或大皰,尼氏征陽性,稍受外力即成糜爛面出現大量滲出,可形成大面積表皮壞死松解,表現類似淺表二度燙傷;觸痛明顯。口腔、眼、呼吸道、胃腸道黏膜也可累及,全身中毒症狀較重,伴高熱、乏力、惡心、嘔吐、腹瀉等全身症狀;嚴重者常因繼發感染、肝腎功能衰竭、電解質紊亂、內臟出血等而死亡。

8.剝脫性皮炎型葯疹(drug-inced exfolialive dermatitis) 屬於重型葯疹之一,常由磺胺類、巴比妥類、抗癲癇葯、解熱鎮痛類、抗生素等引起。多長期用葯後發生,首次發病者潛伏期約20天左右,部分患者是在麻疹樣、猩紅熱樣或濕疹型葯疹的基礎上繼續用葯或治療不當所致。皮損初呈麻疹樣或猩紅熱樣,逐漸加重並融合成全身彌漫性潮紅、腫脹,尤以面部及手足為重,可出現丘皰疹或水皰,伴糜爛和少量滲出;2~3周後皮膚紅腫漸消退,全身出現大量鱗片狀或落葉狀脫屑,手足部則呈手套或襪套狀剝脫,頭發、指(趾)甲可脫落(病癒後可再生)。可累及口腔黏膜和眼結膜;全身淺表淋巴結常腫大,可伴有支氣管肺炎、葯物性肝炎,外周血白細胞可顯著增高或降低,甚至出現粒細胞缺乏。本型葯疹病程較長,如不及時治療,嚴重者常因全身衰竭或繼發感染而死亡。

9.痤瘡型葯疹(acneiform drug eruption) 多由於長期應用碘劑、溴劑、糖皮質激素和避孕葯等引起。皮損表現為毛囊性丘疹、丘膿皰疹等痤瘡樣皮損,多見於面部及胸背部。病程進展緩慢。

10.光感型葯疹(photosensitive drug eruption) 多由於使用冬眠靈、磺胺類、四環素類、灰黃黴素、補骨脂、喹諾酮類、吩噻嗪類及避孕葯等後經日光或紫外線照射而發病。可分為兩類:①光毒反應性葯疹:多發生於曝光後7~8小時,僅在曝光部位出現與曬斑相似的皮損,任何人均可發生;②光變態反應性葯疹:僅少數人發生,有一定的潛伏期,表現為曝光部位出現濕疹樣皮損,同時累及非曝光部位,病程較長。

臨床上將病情嚴重、死亡率較高的重症多形紅斑型葯疹、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葯疹及剝脫性皮炎型葯疹稱為重型葯疹。此外葯物還可以引起其他形態葯疹如黃褐斑、皮膚色素沉著、系統性紅斑狼瘡樣反應、扁平苔蘚樣、天皰瘡樣皮損等。

【實驗室檢查】 致敏葯物的檢測可分體內和體外試驗兩類,但目前的檢測方法在敏感性、特異性及安全性等方面尚存在諸多不足。

1.體內試驗

(1)皮膚試驗:常用的特異性方法有劃破試驗、皮內試驗、點刺試驗、斑貼試驗、眼結膜試驗、舌含試驗、皮窗試驗等,其中以皮內試驗、點刺試驗及斑貼試驗較常用,且皮內試驗的准確性較高。

(2)葯物激發試驗:指葯疹消退一段時間後,內服試驗劑量(一般為治療量的1/8~1/4或更小量),以探查可疑致敏葯物。此試驗僅適用於口服葯物所致的較輕型葯疹,同時疾病本身又要求必須使用該葯治療時(如抗結核葯、抗癲癇葯等),禁止應用於速發型變態反應性葯疹和重型葯疹患者。

2.體外試驗 體外試驗安全性高,可選擇嗜鹼性粒細胞脫顆粒試驗、放射變應原吸附試驗、淋巴細胞轉化試驗、瓊脂彌散試驗等,但上述試驗結果均不穩定。

【診斷和鑒別診斷】 本病根據明確的服葯史、潛伏期及各型葯疹的典型臨床皮損進行診斷,同時需排除具有類似皮損的其他皮膚病及發疹性傳染病。如患者服用兩種以上的葯物,准確判斷致敏葯物將更為困難,應根據患者過去的服葯史、葯疹史及此次用葯與發病的關系等信息加以綜合分析。

本病由於表現復雜,因此鑒別診斷也比較復雜。麻疹樣或猩紅熱樣葯疹應與麻疹或猩紅熱進行鑒別;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葯疹應與金葡萄性燙傷樣皮膚綜合征進行鑒別;生殖器部位的固定型葯疹出現破潰時,應與生殖器皰疹、硬下疳等進行鑒別。

【預防】 葯疹為醫源性疾病,因此預防尤為重要。臨床用葯過程中必須注意:

(1)用葯前應仔細詢問葯物過敏史,避免使用已知過敏葯物或結構相似葯物。

(2)應用青黴素、鏈黴素、血清製品、普魯卡因等葯物時應作皮試,皮試前還應備好急救葯物,以應急需,皮試陽性者禁用該葯。

(3)避免濫用葯物,採取安全給葯途徑,對過敏體質者盡量選用致敏性較低的葯物,尤應注意復方制劑中含有的已知過敏葯物。

(4)注意葯疹的早期症狀,如突然出現瘙癢、紅斑、發熱等表現,應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葯物並密切觀察,已出現的表現應作妥善處理。

(5)將已知致敏葯物記入患者病歷首頁或建立患者葯物禁忌卡片,並囑患者牢記,每次看病時應告知醫師。

【治療】 葯疹確診後首先應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葯物,再根據不同類型進行處理。

1.輕型葯疹 停用致敏葯物後,皮損多迅速消退。可給予抗組胺劑、維生素C等,必要時給予中等劑量潑尼松(30~60mg/d),皮損消退後可逐漸減量直至停葯。局部若以紅斑、丘疹為主可外用爐甘石洗劑或糖皮質激素霜劑,以糜爛滲出為主可用0.1%雷夫奴爾、3%硼酸溶液或0.1%洗必泰溶液等濕敷。

2.重型葯疹 原則為及時搶救、降低死亡率、減少並發症、縮短病程。

(1)及早足量使用糖皮質激素:是降低死亡率的前提。一般可給氫化可的松300~400mg/d靜滴,或用地塞米松10~20mg/d,分2次靜滴,盡量在24小時內均衡給葯;糖皮質激素如足量,病情應在3~5天內控制,如未滿意控制應加大劑量(增加原劑量的1/3~1/2);待皮損顏色轉淡、無新發皮損、體溫下降後可逐漸減量。

(2)防治繼發感染:是降低死亡率的關鍵。應強調消毒隔離,抗生素並非常規預防感染的唯一手段;如有感染存在,選用抗生素時應注意避免使用易過敏葯物(特別應注意交叉過敏或多價過敏),可結合細菌學檢查結果選用過敏反應發生較少的抗生素(如紅黴素、林可黴素等)。如抗生素治療效果不佳應注意有無真菌感染的可能,如確診應盡快加用抗真菌葯物。

(3)加強支持療法:可創造穩定的個體環境,同時改善患者的生存質量。由於高熱、進食困難、創面大量滲出或皮膚大片剝脫等常導致低蛋白血症、水電解質紊亂,應及時加以糾正,必要時可輸入新鮮血液、血漿或清蛋白以維持膠體滲透壓,可有效減少滲出;若伴有肝臟損害,應加強保肝治療。

(4)加強護理及外用葯物治療:是縮短病程、成功治療的重要保障。對皮損面積廣、糜爛滲出重者應注意保暖,可每天更換無菌被單,局部可用3%硼酸溶液或生理鹽水濕敷,同時注意防止褥瘡的發生。累及黏膜者應特別注意眼睛的護理,需定期沖洗以減少感染及防止球瞼結膜粘連,閉眼困難者可用油紗布覆蓋以防角膜長久暴露而損傷。

⑶ 皮膚病有幾種,有什麼症狀

皮膚病的種類:
①皮炎濕疹類;如放射性皮炎、過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接觸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蟲咬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沙土皮炎;濕疹、皰疹樣皮炎、口周皮炎、淤積性皮炎、稻田皮炎、葯物性皮炎、化妝品皮炎
②病毒感染類:各種疣;帶狀皰疹、單純皰疹、汗皰疹、麻疹、傳染性紅斑、小兒丘疹性肢端皮炎、Kaposi水痘樣疹、風疹、幼兒急疹、、;
③色素變化及斑痣類:
色素減少性皮膚病,如花斑癬(汗斑)、白色糠疹、白癜風、白化病、斑駁病等;
雀斑、紫癜、黑子、蜘蛛痣、黃褐斑、多形紅斑(貓眼瘡)、熱激紅斑、色素痣、太田痣、老年斑、暈痣、粘膜白斑、;
④真菌感染類:癬、灰指甲(甲癬)、手癬(鵝掌風)、貓癬、足癬、桃花癬、麴黴病、著色芽生菌病、隱球菌病、癬菌疹、頭癬、體癬(股癬)、腳癬、疊瓦癬、念珠菌病
⑤皮膚腫瘤類:皮膚血管瘤、鱗狀細胞癌、常見皮膚良性腫瘤、老年疣、神經纖維瘤、表皮痣、皮膚鱗狀上皮癌、皮角、毛發上皮瘤、皮脂腺腺瘤、黑頭刺痣、汗管瘤、皮膚纖維瘤、血管瘤、平滑肌瘤、皮膚轉移性腫瘤、葡萄酒樣痣、淋巴管瘤、皮膚骨瘤、惡性黑色素瘤、惡性雀斑樣痣、蕈樣黴菌病、皮膚癌、黑色素瘤、皮脂囊腫(粉瘤)、惡組、蕈樣肉芽腫、濕疹樣癌;
⑥寄生蟲、昆蟲、動物性皮膚病:皮膚黑熱病、皮膚阿米巴病、皮膚包蟲病、血吸蟲病、皮膚肺吸蟲病、鉤蟲皮炎、蜈蚣咬傷、蜘蛛螫傷、虱病、毒魚刺傷、毒蛇咬傷、跳蚤叮咬、蜱螫傷、匐行疹、皮膚絲蟲病、蜂螫傷、蠍螫傷、桑毛蟲皮炎、隱翅蟲皮炎、海蜇皮炎、蚊蟲叮咬
⑦毛發、甲:多毛症、禿發、脂溢性禿發、腋毛癬、皮脂溢出症、斑禿、老年白發、精神緊張性白發病、少白頭、漏斗部毛囊炎、膿腫性穿掘性頭部毛囊周圍炎、甲板營養不良、甲凹陷症、甲板縱裂、甲層裂症、脆甲症、橫溝甲、厚甲症、鉤甲、甲剝離症、杵狀甲、點狀甲、甲外傷、甲周腫痛、咬甲癖
⑧遺傳性皮膚病:色素失禁症、蛇皮癬(魚鱗病)
⑨其他:酒渣鼻、痤瘡、多發性癤腫、、手足脫皮症、老年瘙癢、妊娠皮膚瘙癢、川崎氏病(急性發熱性皮膚粘膜淋巴結綜合征)、足菌腫、無汗症、夏令癢疹、胼胝(老繭)、凍瘡、多形性日光疹、褥瘡、狐臭、腳臭、系統性紅斑狼瘡、葯疹、唇炎、粟丘疹(粟粒疹)、皮贅、瘢痕、皮膚枯萎症、肉芽腫性皮膚鬆弛症。

皮膚病的一般治療:
1.對於一般健康狀況良好,無全身症狀,能自由活動,生活可自理的患者,可適當進行文娛、體育活動,學習有關疾病的護理常識。
2. 一般皮膚病患者給予正常飲食,禁食使皮膚病的病情發展或加重的飲食,如變應性皮膚病需禁食海鮮、蛋類等食物;神經性皮炎、瘙癢症等禁飲濃茶、酒類、辛辣刺激性食物;光感性皮膚病避免日曬,忌食紫雲英、油菜、田螺等;皰疹樣皮炎禁用谷胺類食物等。
3.瘙癢症狀患者,勸說病人勿搔抓皮損,盡量避免抓搓和熱肥皂水燙洗,讓病人每周修剪指甲2次。瘙癢嚴重影響病員睡眠和情緒時,酌情給予抗組胺類或鎮靜葯物。
4.大量滲出、脫屑、結痂等皮膚損害的患者,需用大量外用葯治療,往往易污染衣服和被褥,需及時更換病床與衣服,使患者舒適。
5.過敏體質患者,病房避免放置花草及避免接觸易致敏物質。
6.光感性皮炎和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的床位不應安排靠近窗口,避免日光直射,否則容易促使病情惡化。
7.若皮膚病是全身性疾病的一種局部表現,例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天皰瘡、葯物性皮炎、皮膚腫瘤等,除皮膚病的一般護理外,按內科常規護理,防止並發症。
8.大面積皮損患者,換葯需注意無菌操作、室溫、保暖,以防並發症,同時要掌握葯量濃度,避免全身濕敷或濕敷時間過長,以致葯物吸收中毒。
9.換葯首先注意清潔創面,有利於葯物的吸收及創面癒合。化膿感染患者用1:5000高錳酸鉀溶液清洗、浸泡;原塗有粉劑的可用溫水清洗;糊劑者可用石臘油擦去;口腔、眼、鼻孔周圍可用3%硼酸溶液清洗;外耳道分泌物多時可用雙氧水清潔。 換葯後注意患者的保暖工作及敷葯後的舒適程度,同時對換葯清除的污物作焚燒或特別處理,用具嚴格消毒,對傳染性皮膚病患者,除以上要求外,行床邊隔離護理。
10.性病及其它傳染性病人用過的器械、敷料先送消毒後清洗,最後送高壓消毒。一般手術病人用過的器械、物品及時清洗、消毒備用。

皮膚病西葯:
1、皮膚病內用葯物
(1)抗細菌類
(2)抗麻風葯
(3)抗病毒葯
(4)抗真菌類葯
(5)抗瘧葯
(6)抗組織胺葯
(7)激素類葯
(8)免疫增加劑
(9)免疫抑制劑
(10)維生素葯
(11)碘化鉀療法
(12)封閉療法
(13)脫敏療法
2、皮膚病外用葯物
(1)清潔劑
(2)保護劑
(3)止癢劑
(4)抗菌劑
(5)抗真菌劑
(6)抗病毒劑
(7)殺蟲劑
(8)角質劑促成劑
(9)角質松解劑
(10)收斂劑
(11)腐蝕劑
(12)抗腫瘤劑
(13)遮光劑
(14)脫色劑
(15)外用糖皮質激素

皮膚病中醫外治療法:
(1)葯線法
(2)葯筒拔罐療法
(3)炙法
(4)熏蒸法
(5)熨法
(6)熱烘療法
(7)滾刺療法
(8)針刺療法
(9)穴位注射療法
(10)砭鐮療法
(11)火針療法
(12)中葯點治療法
(13)葯浴療法

皮膚病物理療法
(1)紫外線療法
(2)光化學療法
(3)紅外線療法
(4)微波療法
(5)音頻電療法
(6)電烙療法
(7)高頻電刀療法
(8)離子噴霧術
(9)淺層X線療法
(10)冷凍療法
(11)激光療法

首先要找醫生看是什麼類型的皮膚病,再聽醫生話。
很多皮膚病患者在就診後都會問醫生,是否需要忌口。的確臨床上有許多皮膚病需要飲食調忌。如濕疹、蕁麻疹、異位性皮炎、神經性皮炎、銀屑病、玫瑰糠疹、扁平苔癬、紅皮病、脂溢性皮炎等常見病多發病,其發病與飲食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皆可因吃刺激性食物或發物而使病情加重,因此對那些有食物過敏因素的患者,在發病期間或疾病痊癒後,應限制或禁食魚、蝦、蟹、羊等腥發之物,雞、鴨、鵝等禽類食物以及蔥、姜、蒜、辣椒、芫荽、酒類等刺激食物或油炸等難以消化的食物。

皮膚病大多數有皮疹。皮疹是發出來的,而有些食物又是發物———含有異種蛋白質。當這種特殊的蛋白質被人體吸收後,便會引起過敏反應,損害皮膚。所以,患皮膚病的人在服葯期間或在治療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均應禁食帶有剌激性的食物。否則,即使處於穩定期的皮膚病,也會重新發作。

有些皮膚病,如蕁麻疹、神經性皮炎、瘙癢症、濕疹、脂溢性皮炎、過敏性皮炎、酒糟鼻等,其發病與某些食物有密切的關系。在發病期間或疾病治癒後的一段時間內,應限制或禁食魚、蝦、蟹等海腥發物,以及禽類食品和蔥、蒜、辣椒等刺激性食物。有些皮膚病如疥瘡、體癬、白癜風等,因與飲食無關不需忌口。

但是,某些患者只對一、二種食物過敏,因此,不要對禁忌食物的范圍過大。患者可將吃進食物的種類和時間與症狀發生的時間記錄下來。若在進食後12~24小時發病,就為致敏食物。這樣忌口就有針對性,縮小了忌口的范圍。日常生活中,常見一些人不管患了哪種皮膚病,也不管自己對什麼食物過敏,凡是所謂的發物,統統忌口。結果造成營養不良,影響了身體健康。即使是皮膚病患者對於禁忌的食物也並非永遠忌口,一般待皮膚病穩定一段時間後,可嘗試吃過敏食物,從小量開始,如無特殊反應,可逐漸增加量和次數。經過反覆多次脫敏,一些人對原來過敏的食物,可以不再發生過敏反應

⑷ 朋友得了葯疹,怎麼辦說是吃葯過敏的,那葯疹要吃什麼葯能好啊

別著急的,沒有關系,呵呵,這個病貌似沒有這么嚴重吧,應該是可以治好的,別版擔心。但權一定別自己在葯店買點要就算了,一定的確診是什麼病才好,去醫院看看吧

我之前在地鐵口收到過京城皮膚病醫院的那種醫療代金卡,當時臉上正在冒痘痘,一看是皮膚病的醫院,我就網上百了一下,去它們的官網看了一下 一看是三級甲等的醫院我就去看了 醫生開的葯還不錯 我覺得要是得了皮膚病 就應該去專門的專科醫院看效果才好 早看早好 祝你早日康復哈 !

⑸ 葯疹是什麼

凡對患者有益而用於預防、診斷、治療的葯物,無論通過任何途徑進入機體後,所引起的皮膚和(或)粘膜損害的不良反應,謂之葯疹。為皮膚科急診中常見的病種,占我院皮膚科急診8.7%。

一、病因學

大多數葯物都具有引起葯疹的可能性,其中包括中草葯物,但以抗原性較強者引起的最多。常見者為抗生素類,磺胺類,氨基比林、安乃近、保太松、水楊酸果等解熱止痛類,催眠、抗癲癇類,抗毒素等血清類葯物。根據葯物結構分析,凡帶有苯環及嘧啶環的葯物,具有較強的致敏力。此外,對患有先天過敏性疾病的機體及重要器官患有疾病的患者,發生葯疹的危險性比較大。

二、發病機理

多數葯疹的發病機制不清,大體可分為過敏與非過敏反應性機制。

(一)非過敏反應性機制 包括有葯物的過量、副作用、直接毒性反應、特定性反應(idiosyeracy)、Jarish-Hexheimer反應、菌群失調(ecologic imbalance)、向生體性效應(bio-trophic effect)、葯物之間的相互影響等。

(二)過敏反應性機制 大多數葯疹由此機制引起,機理較復雜。大分子葯物如血清、疫苗、臟器提取物、蛋白製品如酶類等,本身即為全抗原,有致敏作用;但大多數葯物本身或其代謝產物是小分子物質,分子量小於1000,為半抗原,當進入機體內與蛋白質、多肽等大分子載體發生不可逆性共價鍵,形成結合性抗原之後就具有致敏作用。

當機體被葯物性抗原致敏後,再接觸同類抗原時,機體可通過抗體介導的第Ⅰ、Ⅱ、Ⅲ型等變態反應,或致敏淋巴細胞Ⅳ型反應,或兩類兼有的反應,導致皮膚或(及)粘膜出現急性炎症性反應而發生葯疹。由於葯物化學結構的差異性、代謝物的復雜性,從而葯物抗原決定簇就多而復雜,此外,個體之間對葯物的反應形式又存在著差別,因之,同一種葯物可在不同患者中引起不同類型的皮膚損害。反之,同一類型的皮膚損害也可由不同的葯物所引起。

過敏反應性機制引發的葯疹常有下述特點:①皮疹的發生與葯量間無直線關系,並只在少數人中間出現;②第一次接觸葯物後有4~20天潛伏期,一般為7~10天,以後再接觸該葯時好不再有潛伏期,而在幾分鍾至24h內發病;③臨床表現與葯物的葯理特性無關,有時可伴有哮喘、關節炎、淋巴結腫大、外周血啫酸粒細胞增多,甚至過敏性休克等過敏反應為特點的表現;④與結構相似葯物間可出現交叉反應。

三、臨床表現

葯疹可在臨床上模擬任何種皮膚病,現將急診中能見到者,分型敘述於後。

(一)麻疹樣或猩紅熱樣紅斑型葯疹 亦稱發疹型葯疹。較常見,屬輕型葯疹,可能由第Ⅳ型變態反應所引起。

1.引發葯物 多為解熱止痛葯,巴比妥,青黴素,鏈黴素,磺胺等。

2.臨床表現 突然發疹,常同時伴有輕或中度發熱,中或重度瘙癢。麻疹樣紅斑型葯疹皮膚損害與麻疹酷似,為散在或密集的紅色帽針頭樣後疹,以軀干為多,可泛發全身。猩紅熱樣型葯疹的損害與猩紅熱相似。初起為細小紅斑,從面、頸、上肢、軀干順序向下發展,於2~3天可遍布全身並相互融合。面部四肢可出現腫脹,以皺褶處及四肢屈側為明顯。

3.鑒別診斷 應與麻疹、猩紅熱相鑒別。可依據葯疹的發熱與發疹間無傳染病性規律,無扁桃腺化膿性炎症、楊莓舌、卡他症狀及全身嚴重性中毒症狀幾點而與之鑒別。

(二)固定性紅斑型葯疹 或稱固定性葯疹,屬輕型葯疹,較常見。

1.引發葯物 常為磺胺類,解熱止痛類,催眠鎮靜類,四環素,酚酞等。

2.臨床表現 起病急,皮損為孤立性或數個境界清楚的圓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一般不對稱,1~4cm直徑大小,重者紅斑上可出現大皰。有癢感而一般無全身性症狀。皮損可發生在皮膚任何部位。位於唇、口周、龜頭、肛門等皮膚粘膜交界部位者,常易出現糜爛或繼發感染而引起疼痛,此時,患者常來急診。皮損歷1周不退,留有灰黑色色素沉著斑,經久不退。再服該葯時,於數分鍾或數小時內在原處發癢,繼而出現同樣損害並向周圍擴大,致使表現為中央色素加深而邊緣潮紅的損害。復發時,其他部位可出現新皮損。

(三)蕁麻疹型葯疹 較常見。多由第Ⅰ型及第Ⅲ型,偶由第Ⅱ型變態反應所引起。

1.引發葯物 多為青黴素,血清製品,痢特靈,水楊酸鹽,磺胺,普魯卡因等。

2.臨床表現 與急性蕁麻疹相似。也可有高熱、關節痛、淋巴結腫大、血管性水腫、蛋白尿等血清病樣綜合征樣表現,並可累及內臟,甚至發生過敏性休克。

(四)Stevens-Johson綜合征型葯疹 多由Ⅲ型變態反應引起,屬重型葯疹。

1.引發葯物 常為磺胺類特別是長效磺胺,巴比妥,保太松等解熱鎮前葯,苯妥英鈉等。

2.臨床表現 發病急,伴高熱等全身中毒性症狀。皮損分布廣泛,以水皰、大皰、糜爛與結痂為主。常位於腔口周圍,並嚴重地侵及粘膜。可出現肝、腎功能障礙並伴發肺炎等合並症,病死率5%~10%。

(五)紫癜型葯疹 由Ⅱ或Ⅲ型變態反應引起。

1.引發葯物 多為磺胺類,保泰松,消炎痛,苯妥英鈉,巴比妥等。

2.臨床表現 輕者雙小腿出現瘀點或瘀斑,散在或密集,重者四肢、軀干均可累及,甚至伴有粘膜出血,貧血等。Ⅲ型反應引起者為血管炎的表現,皮損形態可自風團、丘疹、結節,水皰至壞死潰瘍等多種成分,但均有可觸及紫癜性損害(palpable purpura)出現。重者可有腎、消化道、神經系統受累,並伴有發熱、關節痛等全身症狀。

(六)中毒性壞死性表皮鬆解型葯疹(TEN) 為最重型葯疹,一般均在急診中先見到。

1.引發葯物 磺胺類,水楊酸鹽,保泰松、氨基比林等解熱鎮痛葯,酚酞,青黴素,四環素,巴比妥,苯妥英鈉等。

2.臨床表現 起病急,伴有高熱、煩躁、嗜睡、抽搐、昏迷等明顯全身中毒症狀。皮膚表現為表皮全層壞死及表皮下大皰形成。開始時為大片鮮紅斑片,繼而紫褐色,1~2天內斑上出現大皰並擴展,副合成幾十厘米大小,呈現出多數平行性條狀縐紋。大皰極易擦破而出現大片糜爛,類似Ⅱ度燙傷。Nilolsky征(十),同時,口、眼、鼻、上呼吸道、陰部、食管處粘膜,可廣泛受累。粘膜脫落後出現大片糜爛面。疼痛極著。體溫常持續在40℃上下,歷2~3周不退。心、腎、肝、腦亦常受累。預後嚴重,病死率25%~50%。多因繼發感染、肝腎功能障礙、水電解質紊亂而死亡。

3.鑒別診斷 需與中毒性休克綜合征(toxic shock syudrome)相鑒別。後者發生在月經來潮期婦女,皮膚雖出現廣泛性紅斑及脫屑,但無大皰出現,亦無疼痛而可鑒別。此外尚須與葡萄球菌性皮膚燙傷樣綜合征相鑒別(staphylococcal scalded skin syndrome,簡稱SSSS),該病全身性中毒反應亦明顯,出現全身性紅斑及大皰性損害,但其病變較淺,表皮鬆解所形成的裂隙在角層下面的顆粒層和棘細胞層上部;而前者則發生在基底細胞下方。若診斷有困難時,可取水皰表皮進行冰凍切片做HE染色即可鑒別。

(七)剝脫性皮炎型葯疹 可能由Ⅳ型變態反應或重金屬葯物的直接毒性作用所引起,屬重型葯疹。

1.引發葯物 多為魯米那,磺胺類,保泰松,苯妥英鈉,對氨基苯甲酸,鏈黴素,金、砷等重金屬。其他如羥吡唑嘧啶(Allopurinol)、甲氧噻吩頭孢菌素(Cefoxitin)、甲氰咪胍、氯喹、異煙肼、硫醯脲(Sulfonylurea)等亦可引起。

2.臨床表現 首次用葯潛伏期長,一般在20天以上。其中部分患者是在發疹型葯疹基礎上繼續用葯而發生。

此型葯疹在發病開始即有寒戰、高熱等全身症狀出現。皮損起初表現為麻疹樣或猩紅熱樣型損害,逐漸增重,最終全身皮膚呈現彌漫性潮紅、腫脹,皺褶部位出現水皰、糜爛、滲液、結痂。灼癢感重;同時,唇、口腔粘膜潮紅、水腫或水皰糜爛、結痂;眼結合膜水腫,分泌物多,畏光。全身淺表淋巴結可腫大。一般於兩周後,紅腫減輕,全身皮膚開始鱗片狀脫屑,手足可呈套狀剝脫,頭發與甲亦可脫落。病程2~4周。重者可伴發支氣管肺炎,中毒性肝炎,腎炎,皮膚感染,甚至敗血症。若處理不當,伴發水電解質紊亂、繼發感染時也可危及生命。

(八)光感型葯疹 服葯後需經紫外線作用後才出現皮損。分光毒及光過敏性反應兩類。

1.誘發葯物 磺胺類,四環素,灰黃黴素,酚噻嗪類,萘啶酸,苯海拉明,去敏靈,奎寧,異煙肼,維生素B1,氨甲喋呤等。

2.臨床表現 光毒反應性損害,可發生在初次服葯的患者,經日曬後2~8h,暴光部位皮膚出現紅斑、水腫或大皰。光過敏反應性損害則於暴光後有5~20天致敏潛伏期,以後再暴光時,於數分至48h內發病。皮損可為紅斑風團性損害,也可為丘疹、水腫性斑塊、結節、水皰或濕疹樣等多形態性損害。除暴光部位外,非暴光部位也可發生。均伴瘙癢。

(九)系統性紅斑狼瘡(SLE)綜合征樣反應

1.誘發SLE的葯物 指能激發潛在的SLE,或使已出現的SLE症狀更形加重的葯物。主要為青黴素,磺胺類,保泰松等。臨床表現與SLE相同。停葯後並不能阻止病的發展。

2.產生SLE的葯物 指具有引起SLE綜合徵效能的葯物。主要為肼苯噠嗪,普魯卡因醯胺,異煙肼,苯妥英鈉等。所引起的臨床症狀與真性SLE相同,但較輕。抗核抗體滴度很高,紅斑狼瘡細胞(十),而抗雙鏈DNA抗體(-),補體總活性值正常。腎與中樞神經系統很少受累。停葯後可愈。

四、診斷

由於葯疹臨床類型多,急診工程師要時刻警惕葯疹的可能性,但必須能排除其所模擬之疾病後才能做出正確診斷。又由於急診中見到的葯疹多為過敏反應性機制,下述規律有助於診斷:①有明確服葯史;②初次接觸有一定潛伏期;③皮疹發生突然,多數為對稱性分布,進展快,1~2日即可遍及全身,皮疹色鮮紅,伴瘙癢。皮疹與發熱間無傳染性規律;④對服用多種葯物的復雜病例,主要根據服葯與發疹兩者在時間上的關聯,並參考疹型與誘發葯物間的規律進行分析,常能找出致敏葯物。對初次使用之葯物,一般將分析重點限在兩周之內;對再次使用者,可限在3天之內。

五、葯疹的治療

(一)病因治療 盡可能明確病因,立即停用致敏或可疑致敏性葯物,並終身禁用。鼓勵病人多飲水或輸液以加速葯物自體內的排出。對由重金屬如砒、金等引起的葯疹,要給與絡合劑,如二巰基丙醇(BAL)等使之與重金屬離子絡合後從尿中排出。BAL用法為第1~2日肌內注射3mg/kg,每4h一次,第3天改為每6h一次,以後10天內每日2次。

(二)對症及支持療法 對重型葯疹的治療原則為及時搶救,盡早收入院治療。留院觀察時,須加強護理,加強支持療法,嚴防或治療繼發感染,避免再次發生交叉過敏性反應。

1.抗休克與供氧 對伴發過敏性休克者要分秒必爭,立即皮下或肌內注射1:1000腎上腺素0.3~0.5ml。呼吸困難者予以吸氧,喉頭水腫已堵塞呼吸道時,可考慮氣管切開。

2.激素 對Steveus-Johson綜合征、TEN、重症剝脫性皮炎型葯疹者,及早使用大劑量糖皮質激素為挽救生命的關鍵措施。用量應足以控制臨床症狀為准。一般用量為相當於強的松60~100mg/d的劑量。不能口服時,以琥拍酸氫化可的松200~400mg或氟美松5~10mg,加在5%~10%葡萄糖500~1000ml,靜脈點滴,8h內輸完。待病情穩定後可改口服。症狀控制後應盡快減量至停葯。

3.抗組胺葯 選H1受體拮抗劑,如苯海拉明每次50mg,每日3次或20mg肌注,每日3次等,對皮肢瘙癢與水腫的緩解有一定效果。

4.維持水電解質平衡 注意膠體或蛋白質的輸入量,必要時輸血或血漿。

5.預防及治療感染 對大面積表皮脫落者應按燒傷對待,要求無菌性操作,包括房屋、床單等的無菌消毒。要及時進行皮膚損害與血液的細菌培養(包括真菌培養)和葯敏試驗,並均須投以與致敏葯物結構無關的全身性抗生素。

6.伴發其他臟器損害的處理 如伴有再生障礙性貧血、粒細胞缺乏、血小板減少、溶血性貧血等則按血液病常規處理。對伴有心、肝、腎等方面的受累時亦應按內科常規處理。

7.粘膜損害的處理 可用3%硼酸水清洗結膜,皮質類固醇眼葯滴眼每3h一次。解膜受累時要用抗生素眼葯膏予以保護。要注意保護口腔粘膜損害的清潔,用2%碳酸氫鈉或1%~2%H2O2漱口,必要時應請眼科或口腔科醫師共同處理。

8.皮膚損害的局部治療 選用無刺激、具保護性並有一定收斂作用的葯物,根據損害的特點進行治療。腫脹明顯或滲液性損害,可用生理鹽水或次醋醋鋁液1:20~1:40進行開放性濕敷,每次20min,若已連續6次後,須停用至少0.5h,才能再次應用。滲出一旦停止,即可改用0.5%~1%氫化可的松霜,或硼鋅糊,或30%氧化鋅油。對TEN大面積大皰及糜爛面的治療,以保持局部乾燥為宜。可將全身皮膚暴露在無菌布罩內,用40W燈泡數個烘烤,以促進創面乾燥。然後用1%龍膽紫或硝酸銀(0.2%)塗面糜爛部位。

(三)對輕型葯疹的治療 一般於停葯後2~7天皮損即可消退。若全身症狀明顯時,可口服相當於強的松20~40mg/d,皮疹消退後即可停葯或減量。有繼發感染時給與全身性抗生素治療。局部可用單純撲粉或爐甘石洗劑以止癢消炎,有糜爛滲液時可用濕敷。

⑹ 皮膚病有哪幾種

你好,皮膚病種類繁多,大約有1000多種皮膚病。常見的皮膚病有銀屑病、白癜風、內皰疹、酒渣鼻、膿皰瘡、化容膿菌感染、疤痕、癬、魚鱗病、腋臭、青春痘、毛囊炎、斑禿、脫發、嬰兒尿布疹、雞眼、雀斑、汗皰疹、蟎蟲性皮炎、濕疹、灰指甲、硬皮病、皮膚瘙癢、脫毛、黃褐斑等。皮膚病的發病率很高,多比較輕,常不影響健康,但少數較重甚至可以危及生命。

⑺ 皮膚病一共有多少種

皮膚組織工程移植:皮膚病的症狀分為自覺症狀和他覺症狀兩種。自覺症狀是指患者的主觀感覺如瘙癢等;他覺症狀是指醫生檢查所見的各種皮膚損害如皮膚丘疹、糜爛等,是診斷皮膚病的重要依據。
一、自覺症狀
(一) 瘙癢:是最常見的自覺症狀,癢的程度輕重不一,有陣發性和持續性,局限性和廣泛性。癢的發生機制一般認為:
1.由表皮內真皮淺層的游離感覺神經末稍,接受刺激通過側脊丘束傳至視丘和感覺中樞引起癢感。
2.與機體釋放某些化學物質如組織胺、激肽和蛋白酶等有關,尤其是蛋白酶起著重要的化學介質作用。它在表皮、血液、細菌及真菌中都有存在,創傷或某些原因可在組織中釋放活化,產生皮膚瘙癢。
瘙癢常見於濕疹、蕁麻疹、神經性皮炎、扁平苔蘚、外陰肛門部瘙癢等。
(二)
疼痛:有學者認為,痛覺和癢覺可能是同種神經傳導。當刺激程度小於痛閾時表現為癢感,大於痛閾時表現為疼痛。疼痛常見於急性感染性皮膚病,如癤、丹毒,病毒性皮膚病,如帶狀皰疹等。
二、他覺症狀
在皮膚表面所程現的各種症狀,稱為皮膚損害或皮損。原發性皮損是指首先出現的原始性損害;繼發性皮損是由原發性皮損經過搔抓、感染和治療等進一步產生損害或好轉的結果。認清主要皮損對皮膚病變的診斷和鑒別診斷頗有幫助。
(一) 原發性皮損
1.斑疹:僅指皮膚的顏色變異,既不隆起,也不凹陷,病理改變多在表皮和真皮淺層。色素增多的有黃褐斑、雀斑等;皮下出血形成的斑疹稱紫癜;紋身稱人工色斑;色素減少的有白癜風、白化病。
2.丘疹:是高出皮膚表面的堅實隆起,一般直徑不超過1厘米。可由炎症浸潤、代謝異常或皮膚變性所致。病理改變多在表皮或真皮上層。有的丘疹呈扁平圓狀如疣類、色素痣;有的為多角形如扁平苔蘚等。
3.水皰:為局限性高出皮膚表面、表皮內含有液體的損害,直徑在1厘米內的為小皰,大於1厘米的稱為大皰。水皰一般發生在表皮內。水皰常有細菌、病毒、疥蟲及變態反應引起,如接觸性皮炎、帶狀皰疹等,愈後不留瘢痕。
4.膿皰:大小、深淺與水皰類似,是含有膿液的皰,周圍帶有炎性紅暈。膿皰大多由於化膿性細菌感染所致,如膿皰瘡,毛囊炎和痤瘡等。
5.結節:是圓形或類圓形較硬的局限性突起,其位置較丘疹深,位於真皮或皮下組織,常為炎性浸潤或代謝產物聚積所致,其大小不一。如皮膚結核、結節性黃色瘤及腫瘤等。
6.囊腫:是真皮內或皮下組織的囊腔樣結節,可高出皮膚表面,呈圓形或橢圓形,觸之有彈性感。內容物可為液體,也可為半固體如腱鞘囊腫、皮脂腺囊腫等。
(二) 繼發性皮損
1.鱗屑:主要為角化脫落的上皮細胞。當皮膚炎症或其他損害時,可形成明顯的易察覺的鱗屑。鱗屑的大小、厚薄和多少因不同的皮膚病而異。花斑癬的鱗屑象糠秕狀;剝脫性皮炎的鱗屑宛如乾裂翹起的地皮;銀屑病的鱗屑白如雲母狀等。
2.痂皮:是水皰、膿皰以及糜爛面等,皮膚損害的漿液、膿液及血液和脫落壞死組織所致,它們乾涸後形成漿液痂、膿痂及血痂等。
3.糜爛:是水皰和淺在性膿皰破潰失去上皮所形成,表面潮紅、濕潤並有滲液,愈後不留瘢痕。
4.潰瘍:是深達真皮和皮下組織的局限性組織缺損。潰瘍的大小、形狀及深淺,隨病因和病情發展而異。表面可有漿液、膿液和壞死組織,或有痂皮覆蓋,邊緣常不規則。燒燙傷、皮膚結核、三期梅毒、化膿性皮膚病、小腿靜脈嚴重曲張及皮膚癌均可導致潰瘍發生。
5.瘢痕:深層組織缺損後,在組織修復中,由新生結締組織代替原有失去的皮膚組織,稱為瘢痕。分增生性(肥厚性)瘢痕和凹陷性(萎縮性)瘢痕,前者較硬而高出皮面,後者較正常皮膚稍凹下,表皮薄而柔軟。瘢痕表面無正常皮紋,也無附屬器。
6.苔蘚樣變:有些慢性瘙癢性皮膚病,由於長期刺激、磨擦、搔抓等,可使皮膚增厚、粗糙,皮膚紋理加深增寬,形成多角形片狀扁平丘疹,稱為苔蘚樣病變,如神經性皮炎。
上述皮膚損害,不是孤立的,經常是先後或同時存在,有時由一種皮損演變為另一種損害。

⑻ 各種皮膚病症狀圖片

一蕁麻疹

濕疹同樣也是非常痛苦的一種皮膚病,具有明顯的瘙癢感,與蕁麻疹不同的是,濕疹是聚集性的小顆粒,奇癢無比,多半位於患者的軀乾和四肢,隨後會遍布全身,同時也會伴隨著組織液的滲出,也會發燙,切記不能用手去抓,否則會導致嚴重的感染,很可能是由於過敏引起的濕疹還比較好治癒,通常也是急性的,通過調理就可以讓患者自行恢復,如果是慢性發作的,那就需要中葯調理,找出過敏原。

⑼ 常見皮膚病有幾種

皮膚病分為28類,1016種病,常見的有13類,最常見的有6類。
1、感染版性皮膚病
病毒權感染性皮膚病分為皰疹病毒和乳頭瘤病毒感染。前者有單純性皰疹、生殖器皰疹、水痘和帶狀皰疹,後者有尋常疣、疣、扁平疣及尖銳濕疣;細菌感染性皮膚病分為球菌感染性皮膚病,有膿皰瘡、毛囊炎、癤、丹毒和淋病。桿菌感染性皮膚病,有麻風和結核。真菌感染性皮膚病有頭癬、手足癬、股癬及甲癬。
2、變態反應性皮膚病
接觸過敏性皮炎、濕疹、異位性皮炎、蕁麻疹和葯疹。
3、紅斑鱗屑性皮膚病
玫瑰糠疹、銀屑病、單純性糠疹、扁平苔癬、溢脂性皮炎。
4、血管炎和脂膜炎
變應性皮膚血管炎、過敏性紫癜、Sweet病、白塞病、色素性紫癜性皮病、結節性紅斑、Weber-Christan脂膜炎、結節性遊走性脂膜炎、Rosman-Maki脂膜炎。
5、皮膚附屬器病
痤瘡和玫瑰痤瘡。
6、色素性皮膚病
分為色素增加性皮膚病和色素減少性皮膚病。前者有雀斑、黃褐斑、太田痣,後者有白癜風、暈痣、貧血痣、脫色素性痣及老年性白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