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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樓里開美容店擾民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1-01-10 21:14:44

① 樓下開店噪音擾民怎麼辦

查看您所在城市規范噪音標准。

如有超過,報警處理。

② 居民樓開餐館擾民找誰解決

輔導班、棋牌室、私房菜館、美容室……很多人在自家小區里就能看到這些店。這些開在居民樓里的店鋪在給居民們帶來方便的同時,有一些卻起了反作用。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定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但采訪中,很多店「先斬後奏」並未走完相關程序,有些甚至什麼手續也沒有,發生擾民的情況後處理起來也不是那麼容易。

物業表示

不好管理無法採取強制措施

挑選小區作為營業場所,成本低是很多人的考慮因素之一。

王女士在一家企業工作,由於業余時間比較多,她就想和朋友一起合夥做做小生意,「手上沒多少錢,我們就得找成本低的事情做起。」她說,棋牌室成了她考慮事項之一,有了這個想法她和朋友跑了多家小區,查看情況,「我看很多小區一樓都有棋牌室,生意還特別好。小區里也沒有門面費,只要交物業費就可以。」最終她在太乙路附近一個小區租下了一間房子開始「營業」。一直「擔驚受怕」的她沒有做任何宣傳,最終麻將館在開了半年後關門停業。

記者了解到,今年2月份,我省正式實施《陝西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市場主體從事無實體店鋪的網路商品交易服務以及創意、設計、創作等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經營活動的,可將城鄉居(村)民住宅直接申請登記為住所(經營場所)。其他將住宅申請登記為住所的,還應提交有利害關系的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居委會)或物業服務企業出具的同意將該場所用於經營活動的證明文件。

記者采訪了多家物業公司負責人,他們均表示對於改變住宅用途的房屋,按照物價部門的相關規定辦公類收取兩倍物業費,用於商業則收取3倍物業費。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業主將住宅改為經營性住房需經有相關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但事實上物業仍能收到其他業主的投訴,因為「基本都得不到有利害關系業主的同意,屬於違法經營,很多都是隱秘進行,不好管理,接到投訴我們也是溝通為主,無法採取任何強制措施。」一家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

擾民投訴咋解決

看看這個小區怎麼做

那麼出現擾民情況,業主們真的就沒有解決辦法了嗎?記者了解到,東儀路世家星城小區業委會今年聯合物業成功解決了一件擾民投訴。

今年4月,世家星城小區61號樓的業主向物業和業委會反映,1樓有住戶開麻將館,每天都影響住戶休息。業委會主任李存英說,接到投訴後才了解到,開麻將館的住戶並非小區業主,只是租住,而且開麻將館之前也並未經得樓上有利害關系業主的同意,於是勸其搬離。但這項工作並不順利,物業沒有辦法採取強制措施。

多次溝通無效,為了盡快解決此事,業委會根據《世家星城小區業主管理規約》第四章物業使用中應當禁止的行為規定,委託物業對開設麻將館的租住戶採取斷水斷電措施,這才使其最終搬離。李存英說:「管理規約經業主大會同意,所以業委會委託物業採取相應措施,這都是符合相關規定的,問題也得到了圓滿解決。」

改變住宅用途

應得到有利害關系業主同意

如果小區出現改變住宅用途,需要經過怎樣的程序?市房管局物業辦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物權法》第77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如果小區內有改變住宅用途的情況,業主們應如何維權?市房管局物業辦工作人員解答:如果小區有業主大會,並且業主大會上通過了小區業主管理規約,業委會可執行規約上相關規定,委託物業公司按照規約內容執行,對改變住宅用途的住戶採取相應措施。如果沒有,建議業主向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投訴,也可通過向法院起訴解決問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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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居民樓底商擾民怎麼解決很苦惱

ベ俯沖メ哀你好。打擾了。這是本人自己編寫,自己對說的有感原創的相聲。聽聽解煩吧!回目的是想通答過段子希望每個人都能從自身做起重視噪音危害的問題,共同消減這種對人體健康的無形殺手,相聲里簡單介紹了噪音的危害,以及我國的噪音污染防治法,物權法和地方法規中對生活噪音的規定。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M3ODIzNTY=.html希望對你有幫助。

④ 居民樓里搞加工,擾民怎麼辦

居民樓內有人做加工噪音較大的,先找物業協調,不行的話可以向當地環保部門投訴,要求處理。也可以直接報警,由警方協調處理。

⑤ 山東濰坊居民樓內開公司擾民怎麼辦

如果你居住的地方是居民樓而不是寫字樓,根據你敘述的情況,你的利益就受到侵版犯,你要拿出法權律的武器維護你的利益,第一,找到當事人私下裡協商解決,例如採用適當的經濟補償,第二團結起來,聯合你整個樓的居民(或者是你單元的居民)一起找物業,讓物業出面調解,物業不出面直接一起到房管局下設的物業管理部門投訴,第三晚上十點以後再發出聲響,直接打110報警,最後,實在不行聯合你的鄰居一起上訪,但不要越級,先從你所在的社區開始,人越多越好

⑥ 居民樓里開作坊擾民了怎麼辦

如所述公安機關應當處理。你們也可到法院起訴維權。

⑦ 居民樓住宅樓開網店擾民怎麼辦

先給物管反映,不行就像居委會街道反映

⑧ 居民樓辦公司擾民問題,到哪裡投訴

1、「對物業也只能採取不繳納物業費的辦法」:這個辦法不好,繳納物業費和樓上人家漏水淹你家房是兩碼事,如果你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將你告到法庭,你必輸無疑:不僅要交上所欠的物業費、還要繳納滯納金、還會承擔訴訟費。因為:在樓上漏水這件事中,有責任的是房東和公司的人,如果不是因為屋外管道漏水,物業沒有責任。
2、出了這樣的事是糟心,但要找到事情的原因、找准該誰為這件事負責,是誰的責任就找誰、不能人家沒責任也和人家過不去,那樣自己有理反而會變成沒理的。
3、「對樓上的公司,我是否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如果漏水是公司的使用行為造成:你可以找公司要賠償,不給就去「起訴」:到法院。但前提是:你必須確定漏水是公司的人造成的,如果告錯了:你可會幾敗訴,得自己承擔訴訟費的。
4、「這算不算擾民行為?」:你說的這事比擾民的性質可嚴重多了:不僅是「擾民」,而且是侵犯「民」的財產權,是侵權行為。
5、「請告知具體的投訴部門和電話」:
(1)天哪,連你是哪裡人都不知道,該告訴你哪裡的電話呢?
(2)朋友,你這事不是「投訴」就可以解決的,如果與對方協商不成,你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你已經受到的損失、盡快維修停止侵權。
6、建議:
(1)你首先應找來房東、公司、物業人員,共同檢查漏水原因,找到到底是哪裡漏水。
(2)將自己家裡「吊頂被銹蝕,地下經常積水」的情況拍照或錄像,或者是找來公證處的人員公證也行。然後找人評估損失。
(3)如果房東和公司拒不賠償你的損失、也不盡快維修水管:你可以立即到法院起訴,將房東、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請求法院讓他們立即維修、並賠償你的損失。你也可以自己找人維修,然後保存好相應費用的票據,到法院起訴讓他賠償。

補充:
1、物業沒及時給房東修好,只是房東和物業之間的問題:他們之間的維修合同是否履行、履行是否符合規定與你無關,有一點應該是明確的:室內防水漏水,在1年內(一般是1年,也有的合同中約定是3年)應由建築商負責,一年後就由戶主負責了。所以室內防水漏水,應是房東的責任找物業維修還是找其他人維修是他的事,修的好修的不好也是他與他們的事:都與你無關,反正房東一天修不好就一天需要賠償你的損失。
2、我覺得,除非業主也物業公司的合同中有特殊約定,否則物業對室內設施沒有免費維修義務:所以物業沒有責任。當然,如果你們與物業公司的合同中約定了物業對室內設施有免費維修的義務、而物業公司沒有盡到不職責:物業就責任賠償你了。
3、「住宅內的零星維修費也是物業費的一部分」:
(1)可是,你交的零星維修費只能用來對抗物業沒有及時給你家維修的事情呀?如果說物業失職,也只是對房東失職、沒有盡到及時維修的責任,房東可以不交物來費你卻不行呀。
(2)物來如果收了室內零星維修費用,對你的損失也負有一定責任,應和房東共同承擔賠償你的責任,如果起訴,可以把他們一起告。
4、你說他們「擾民」,是噪音擾民嗎?向環境局投訴,可是也不好處理。但「擾民」就「吊銷執照」?我不了解這方面的規定,我知道的是會讓他們整改。還有,《物權法》有一條規定是:將居住用房改為商業用房,應當徵得周圍鄰居的同意。

⑨ 居民樓下開餐飲,油煙擾民怎麼辦

居民樓下開餐飲,油煙擾民,可以向環保局、城管局等相關生態環境主管關部門投訴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

第八十一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 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六十六條 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9)居民樓里開美容店擾民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油煙排放的相關處罰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准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⑩ 我家樓上開公司擾民怎麼辦

1、「對物業也只能採取不繳納物業費的辦法」:這個辦法不好,繳納物業版費和樓上人家漏水權淹你家房是兩碼事,如果你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將你告到法庭,你必輸無疑:不僅要交上所欠的物業費、還要繳納滯納金、還會承擔訴訟費。因為:在樓上漏水這件事中,有責任的是房東和公司的人,如果不是因為屋外管道漏水,物業沒有責任。
2、出了這樣的事是糟心,但要找到事情的原因、找准該誰為這件事負責,是誰的責任就找誰、不能人家沒責任也和人家過不去,那樣自己有理反而會變成沒理的。
3、「對樓上的公司,我是否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如果漏水是公司的使用行為造成:你可以找公司要賠償,不給就去「起訴」:到法院。但前提是:你必須確定漏水是公司的人造成的,如果告錯了:你可會幾敗訴,得自己承擔訴訟費的。
4、「這算不算擾民行為?」:你說的這事比擾民的性質可嚴重多了:不僅是「擾民」,而且是侵犯「民」的財產權,是侵權行為。
5、「請告知具體的投訴部門和電話」:
(1)天哪,連你是哪裡人都不知道,該告訴你哪裡的電話呢?
(2)朋友,你這事不是「投訴」就可以解決的,如果與對方協商不成,你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你已經受到的損失、盡快維修停止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