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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什麼責任制

發布時間: 2024-01-13 08:53:22

❶ 輕醫美需要什麼資質

需要在醫學美容科注冊的醫務人員和相關的二級診療科目具有醫師資格。從事醫學美容護理的,應當具有護士資格,經護士注冊機關登記,具有2年以上護理經驗,或者從事醫學美容臨床護理工作6個月以上,具有護理專業培訓或研究資格。
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登記機關登記;
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的經驗;
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必須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和整形外科等專業臨床經驗;
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應具有5年以上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經驗;
負責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實施,應分別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病專業臨床經驗;
接受醫療美容專業訓練、研修合格或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
省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經登記機關核准開展醫療美容診療科目,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該《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負責或在其指導下實施。由此可見,普通的美容美發機構以及無行醫資格的人員無權提供醫療美容服務。因此,在案件審理中,除要求美容美發機構提供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外,還應要求其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以及相關人員的從業資格證。美容美發機構在指定期限無法提供相應材料的,應當認定其不具有從事醫療美容的資質。

❷ 外地衛生局可以到本地美容院罰款嗎

外地衛生局可以將案件轉交給當地衛生局進行審查核實並進行相應的處罰。
【拓展資料】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就醫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葯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條件,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執業醫師。醫療美容科為一級診療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和美容中醫科為二級診療科目。醫療美容項目由衛生部委託中華醫學會制定並發布。第三條 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衛生部(含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主管全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行政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美容服務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機構設置、登記第五條 申辦美容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設置醫療美容科室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二)有明確的醫療美容診療服務范圍;(三)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試行)》;(四)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六條 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按照本辦法以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設置審批和登記注冊手續。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合格申辦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答復申辦者。第七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核發美容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違規作出的審批決定應自發現之日起30日內予以糾正或撤消。第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第九條 醫療機構增設醫療美容科目的,必須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向登記注冊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第十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應當由登記機關指定的專業學會核准,並向登記機關備案。第三章 執業人員資格第十一條 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醫師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醫師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醫師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專業臨床工作經歷;(三)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四)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 未取得主診醫師資格的執業醫師,可在主診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美容臨床技術服務工作。第十三條 從事醫療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 具有護士資格,並經護士注冊機關注冊;(二) 具有二年以上護理工作經歷;(三) 經過醫療美容護理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護理工作6個月以上。第十四條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託中介組織對主診醫師資格進行認定。第十五條 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定並辦理執業注冊手續的人員不得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服務。第四章 執業規則第十六條 實施醫療美容服務項目必須在相應的美容醫療機構或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中進行。第十七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在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開展醫療服務,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診療范圍。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未向登記機關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第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執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美容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第十九條 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負責或在其指導下實施。第二十條 執業醫師對就醫者實施治療前,必須向就醫者本人或親屬書面告知治療的適應症、禁忌症、醫療風險和注意事項等,並取得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的簽字同意。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第二十一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的從業人員要尊重就醫者的隱私權,未經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醫者病情及病歷資料。第二十二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要按規定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第二十三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第五章 監督管理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經登記機關核准開展醫療美容診療科目,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第二十五條 醫療美容新技術臨床研究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論證並批准後方可開展。第二十六條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美容項目備案的審核。發現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的醫療機構不具備開展某醫療美容項目的條件和能力,應及時通知該機構停止開展該醫療美容項目。第二十七條 各相關專業學會和行業協會要積極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規范醫療美容服務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工作。第二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第二十九條 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第三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第六章 附 則第三十一條 外科、口腔科、眼科、皮膚科、中醫科等相關臨床學科在疾病治療過程中涉及的相關醫療美容活動不受本辦法調整。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辦法施行後一年內,按本辦法規定對已開辦的美容醫療機構和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進行審核並重新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美容醫療機構、醫療美容科(室)基本標准 (試行)美容醫療機構美容醫院一、床位和牙椅住院床位總數20張以上,美容治療床12張以上,牙科綜合治療椅4台以上。二、科室設置(一)臨床科室:至少設有美容咨詢設計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美容中醫科、美容治療室、麻醉科。(二)醫技科室:至少設有葯劑科、檢驗科、放射科、手術室、技工室、消毒供應室、病案資料室。三、人員(一)每床(椅)至少配備1.03名相關專業衛生技術人員。(二)每床(椅)至少配備0.4名護士。(三)至少有6名具有相關專業副主任醫師資格以上的主診醫師和至少2名主管護師資格以上的護士。(四)每科至少有1名本專業的具有主治醫師資格以上的主診醫師。四、醫療用房(一)每病床建築面積不少於6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凈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三)每牙科綜合治療椅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診室每牙科治療椅凈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四)每美容治療床建築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每美容治療床凈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五、設備(一)基本設備呼吸機 心電監護儀 自動血壓監測儀 電動吸引器 體外除顫器 麻醉機 吸脂機 無影燈 紫外線消毒燈 高壓蒸氣滅菌設備 器械櫃 美容外科手術相應的手術器械 X光機及暗室成套設備 噴砂潔牙器 光固化治療機 正頜外科器械 X光牙片機 銀汞攪拌機 技工設備 口腔全景X光機 牙科必備的消毒設備 電凝器 激光機 電子治療機 皮膚磨削機 離子噴霧器 文眉機 皮膚測試儀 超聲波美容治療機 多功能健胸治療機 恆溫培養箱 電冰箱 洗衣機 消毒櫃 檢驗科需要的配套設備及具有上網功能的計算機(二)病房每床單元設備,與二級綜合醫院相同。(三)具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六、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范、醫院感染管理規范、消毒技術規范,並成冊可用。七、注冊資金到位,並保證醫院的運營。醫療美容門診部一、床位至少設有美容治療床4張,手術床位2台,牙科綜合治療椅2張,觀察床位2張。二、科室設置(一)臨床科室:至少設有美容咨詢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膚科、美容牙科,可設置美容中醫科、美容治療室。(二)醫技科室:至少設有葯劑科、化驗室、手術室。三、人員(一)每台手術床應至少配備2.4名相關專業衛生技術人員。(二)每張觀察床、牙科綜合治療椅至少配備1.03名相關專業衛生技術人員和0.4名護士。(三)至少有5名執業醫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關專業副主任醫師資格以上的主診醫師和1名具有護師資格以上的護士。(四)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專業的具有主治醫師資格以上的主診醫師。四、醫療用房(一)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二)每室獨立。(三)手術室凈使用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四)診室每美容治療床、牙科綜合治療椅凈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五、設備(一)基本設備手術床和成套美容外科手術器械 無影燈 紫外線消毒燈 高壓蒸氣滅菌設備 電凝器 電動吸引器 離子噴霧器 多功能美容儀 皮膚磨削機 文眉機 激光治療機 電冰箱 消毒櫃 牙科必備的消毒設備 具有上網功能的計算機(二)具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六、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范、感染管理規范、消毒技術規范,並成冊可用。七、注冊資金到位,並保證門診部的運營。醫療美容診所一、床位至少設有美容治療床2張,或手術床1張及觀察床1張,或牙科綜合治療椅1張。二、科室設置(一)臨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膚科、美容牙科、美容中醫科4科目中不超過2個科目。(二)醫技科室:根據開設的科目,設置相應的醫技科室。美容外科:至少設有手術室、治療室、觀察室。美容牙科:至少設有診療室。美容皮膚科:至少設有美容治療室。美容中醫科:至少設有中醫美容治療室。三、人員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關專業主治醫師資格以上的主診醫師和1名護士。四、醫療用房(一)建築面積不少於60平方米。(二)每室必須獨立。(三)手術室凈使用面積不得少於15平方米,或每美容治療床、牙科綜合治療椅凈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五、設備(一)基本設備美容外科:手術床及相應成套美容外科器械 消毒櫃 吸引器 無影燈 紫外線消毒燈 電凝器 高壓蒸氣滅菌設備。美容皮膚科:皮膚磨削機 離子噴霧器 多功能美容儀 激光機或電子治療機 超聲波 治療儀 消毒櫃 文眉機 高壓蒸氣滅菌設備。美容牙科:消毒櫃 牙科必備的消毒設備 高壓蒸氣滅菌設備。(二)具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它設備,具有上網功能的計算機。六、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范、感染管理規范、消毒技術規范,並成冊可用。七、注冊資金到位,並保證診所的運營。醫療美容科(室)一、床位至少設有美容治療床4張,手術床1張,牙科綜合治療椅l張,觀察床1張。二、科目設置(一)臨床科室:至少設有美容咨詢室、美容治療室。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膚科、美容牙科、美容中醫科4個科目中至少設2個科目。(二)醫技科室可與醫療機構共用。三、人員(一)每台手術床配備2.4名相關專業衛生技術人員。(二)每張觀察床、牙科綜合治療椅配備1.03名相關專業衛生技術人員和0.4名護士。(三)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專業的具有主治醫師資格以上的主診醫師和1名具有護師資格以上的護士。四、醫療用房(一)建築面積不少於lOO平方米。(二)每室必須獨立。(三)手術室凈使用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四)診室每美容治療床、牙科綜合治療椅凈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五)應遠離傳染病診療區。五、設備(一)基本設備美容外科:手術床和相應的成套美容外科手術器械 電凝器 吸引器 紫外線消毒燈 無影燈 必備的消毒滅菌設備。美容皮膚科:離子噴霧器 多功能美容儀 皮膚磨削機 文眉機 激光治療機 必備的消毒滅菌設備。美容牙科:牙科必備消毒設備 電冰箱。(二)具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具有上網功能的計算機。六、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范、感染管理規范、消毒技術規范,並成冊可用

❸ 醫美應該如何做好服務

01好的醫術是服務的基礎,但是不等於服務

不錯,堅持與優秀醫生合作,扶持他們自主創業,是七年來聯合麗格的堅守,我們推行醫生負責制,試圖讓生意味道過濃的醫美,回歸醫療本質;我們相信,醫療技術是醫療服務的基礎,沒有好的治療效果,醫療服務無從談起。

我們可能是某些技術上的老大,所以我們就可以傲慢嗎?當然不是,沒有人能永遠保持領先,皇帝還得輪流做呢。醫療服務應該採用什麼模式,向來是醫療行業中人不太容易把握的命題,如何在保持醫生尊嚴的前提下體現服務的精神?消費醫療尤其如此,醫療屬性與服務屬性孰高孰低的討論始終沒有停止;醫美作為市場化最早的醫療種類,對服務的要求肯定最高,不以醫生們的意志為轉移。

答案是確定的,醫療技術好,沒有服務也不會被市場寬容;時間長了,就醫者終究會做出反應,一旦出現不滿意結果,服務的缺失就會被放大,這是醫美糾紛多的原因,大牌醫生也同樣無法避免。

我們有許多醫患糾紛,並不完全是出於醫療效果的不滿意,而是出於服務的缺失,甚至是態度的倨傲與怠慢,令患者心生怨憤,從而把小問題變成了大問題。醫美客患的心理問題是普遍的,她們對服務的需求更多,對效果的過度預期更是比較常見,故此,對結果的分歧是經常發生的,醫生護士們,包括運營團隊應該用良好的服務,化解矛盾,起碼作為解決糾紛的潤滑劑。有些醫生護士表現出不耐煩或責任推諉、不願擔當的時候,醫患矛盾會激化。推卸責任是最容易把人激怒的導火索,也是缺乏服務精神的表現。

02好的文化是服務的靈魂,但必須自上而下

醫美已經進入同質化時代,機構之間競爭激烈,唯一不能被拷貝的,就是企業文化。文化由企業的核心價值觀衍生,由機構的實際控制人引領,所以,企業文化的貫徹,必然是自上而下。

人是具有「選擇性」的高級動物,固執於「個性」的人,每次的選擇都依從個性,所以行為的水平不會提升,每天都在重復自己,在競爭中失利,卻找不到原因;遵從於智慧「覺性」的人,每次的選擇依循進化規律,所以可以不斷得到提升。文化的力量正在於此,讓人們能夠成為更好的自己。我給團隊的同事們賣過一百多本《向世界最好的醫院學管理》,這本書是寫美國梅奧診所的,這家全球最大的醫療綜合體屹立百年,靠的就是創始人對「博愛」的選擇,這本書有一半篇幅是講價值觀的,在它強大的價值觀指引下,服務水平更是無與倫比。

自上而下的文化落地,能夠令服務文化形成企業的整體氛圍。那些在外資醫院供職的人,每天在國際化的醫療的氛圍里,自覺不自覺的遵從著傳統和規矩,比如以色列人創辦的和睦家醫院,盡管現在外國醫生已經不多見,但是那種文化氛圍仍然在起作用,醫護人員用英文思維,用國際化標准要求自己,越是大牌醫生或高管,服務水平和態度越好,對整體團隊的帶動作用巨大。

聯合麗格在起步的這六七年間,強調的是「尊重醫生、回歸醫療」的核心價值觀,這一點我們做的不錯,醫生負責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醫患糾紛的發生,但是我們對服務強調的不夠。剛剛走向創業之路的這些優秀醫生,每個人的情況和心態都不盡相同,所以他們需要有一段時間進行適應,現在,行業發展到了一個新的轉折點,有必要讓聯合麗格的核心理念登上新的台階,新的口號是:尊重醫生,回歸醫療,為客患創造價值。

03好的制度是服務的根本,但是要執行到位

制度設計永遠是第一位的。服務在醫療過程中實現,那麼流程設計決定了服務鏈條的完整性,是否關照到了所有的環節。就醫者在接受醫療服務的過程中,是否被無死角地服務到位,取決於制度對每一個環節的規定,這種規定告訴每個人具體的「服務動作」是什麼。

優質的流程從預約開始,預約之後,是各方面的時間管理制度,你叫客患等候的時間,必然要加入空間的元素,等候時間可選的元素越多,醫患關系越融洽;就診環節和治療環節由醫生和護士們主導,是核心程序,良好的服務內容可以讓客患心理得到撫慰,有助於治療效果的正向心理引導;治療結束(術後)後的環節包括住院、換葯、拆線等等,最後是術後的隨訪;基於關懷的目的還是基於銷售的目的,大家心知肚明。

❹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已於2001年12月29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修改〈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等8件部門規章的決定》已於2015年12月31日經國家衛生計生委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修改《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等8件部門規章的決定》

為了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我委對涉及的部門規章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決定對以下部門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

(一)將第十二條修改為:「不具備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主診醫師條件的執業醫師,可在主診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美容臨床技術服務工作。」

(二)刪去第十四條、第二十五條

法律依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就醫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葯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 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條件,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執業醫師。 醫療美容科為一級診療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和美容中醫科為二級診療科目。 醫療美容項目由衛生部委託中華醫學會制定並發布。

第三條

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衛生部(含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主管全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行政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美容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❺ 醫療美容主診備案為什麼會取消了

醫療美容主診備案是終身負責制。一般不會被取消,取消說明出現了誤診情況。
根據《醫學美學與美容醫學名詞》的定義,醫療美容主診醫師是指具備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頒發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醫療美容專業的執業條件,通過統一考試和考核取得醫療美容某一專業資質,並具備負責具體實施醫療美容某一專科能力的專業執業醫師。中國的「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培訓與准入制度,是在國家尚未建立專科醫師培訓與准入制度的歷史條件下,為了適應醫療美容市場需要,提高其行業的准入標准,規范服務質量而啟動的。根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我國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負責或在其指導下實施。根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應分別具有3年。

❻ 什麼樣的美容院才算正規美容院

必須經衛生計抄生行政部門襲登記注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

依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

醫療機構增設醫療美容科目的,必須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向登記注冊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應當由登記機關指定的專業學會核准,並向登記機關備案。

(6)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什麼責任制擴展閱讀:

醫療美容服務的相關要求規定:

1、美容醫療機構執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 美容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2、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負責或在其指導下實施。

3、執業醫師對就醫者實施治療前,必須向就醫者本人或親屬書面告知治療的適應症、禁忌症、醫療風險和注意事項等,並取得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的簽字同意。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

❼ 醫療美容管理服務辦法

《醫療美容管理服務辦法》是中國國家衛生計生委於2016年發布的一項法規,旨在規范和管理醫療美容服務行業,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醫療美容管理服務辦法》是指對於從事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進行管理的規定,包括醫療美容機構的設立、管理、服務質量、安全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的內容。該辦法於2016年6月29日由國家衛計委、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頒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醫療美容管理服務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醫療美容機構的設置和管理:醫療美容機構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准,如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證書和醫療設備等。醫療美容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並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檔案資料;
2、醫療美容服務的規范和標准:醫療美容機構應當嚴格遵守醫療美容服務的規范和標准,如必須按照醫學原理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不得誇大療效或誤導消費者等。對於一些高風險和復雜的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和專業技能的醫生進行操作;
3、醫療美容服務的知情和告知:醫療美容機構應當在服務前向消費者進行詳細的知情和告知,包括服務內容、費用和可能的風險、後果和效果等。消費者必須在知情和告知的基礎上簽署知情同意書,並保存相應的檔案資料;
4、醫療美容服務的投訴處理和責任追究:醫療美容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並及時處理和反饋投訴。對於違反規定或者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醫療美容機構,應當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旦散舉。
綜上所述,《醫療美容管理服務辦法》的頒布實施,有效規范模碧了醫療美容服務機構的行為,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和健康安全,促進了醫療美容服務行業的掘頃健康發展。
【法律依據】
《醫療美容管理服務辦法》第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執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美容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❽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全文

導語:醫療美容是指運用葯物、手術、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不可逆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下面是我收集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就醫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葯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

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執業醫師。

醫療美容科為一級診療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和美容中醫科為二級診療科目。

醫療美容項目由衛生部委託中華醫學會制定並發布。

第三條 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衛生部(含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主管全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行政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美容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機構設置、登記

第五條 申辦美容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設置醫療美容科室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有明確的醫療美容診療服務范圍;

(三)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試行)》;

(四)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按照本辦法以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設置審批和登記注冊手續。

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合格申辦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答復申辦者。

第七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核發美容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違規作出的審批決定應自發現之日起30日內予以糾正或撤消。

第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

第九條 醫療機構增設醫療美容科目的,必須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向登記注冊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應當由登記機關指定的專業學會核准,並向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章 執業人員資格

第十一條 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醫師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醫師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醫師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未取得主診醫師資格的執業醫師,可在主診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美容臨床技術服務工作。

第十三條 從事醫療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護士資格,並經護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二年以上護理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護理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護理工作6個月以上。

第十四條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託中介組織對主診醫師資格進行認定。

第十五條 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定並辦理執業注冊手續的人員不得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服務。

第四章 執業規則

第十六條 實施醫療美容服務項目必須在相應的美容醫療機構或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中進行。

第十七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在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開展醫療服務,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診療范圍。

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未向登記機關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

第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執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

美容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第十九條 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負責或在其指導下實施。

第二十條 執業醫師對就醫者實施治療前,必須向就醫者本人或親屬書面告知治療的適應症、禁忌症、醫療風險和注意事項等,並取得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的簽字同意。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

第二十一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的從業人員要尊重就醫者的隱私權,未經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醫者病情及病歷資料。

第二十二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要按規定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經登記機關核准開展醫療美容診療科目,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

第二十五條 醫療美容新技術臨床研究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論證並批准後方可開展。

第二十六條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美容項目備案的審核。發現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的醫療機構不具備開展某醫療美容項目的條件和能力,應及時通知該機構停止開展該醫療美容項目。

第二十七條 各相關專業學會和行業協會要積極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規范醫療美容服務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工作。

第二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外科、口腔科、眼科、皮膚科、中醫科等相關臨床學科在疾病治療過程中涉及的相關醫療美容活動不受本辦法調整。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辦法施行後一年內,按本辦法規定對已開辦的美容醫療機構和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進行審核並重新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