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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規章制度條例

發布時間: 2023-08-16 13:57:25

『壹』 美容院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美容院管理制度

1、 嚴格執行上、下班簽名制度,著工裝簽名,並嚴格簽署上下班具體時間。
2、 不能請霸王假,工休按店內輪休制執行。臨時事假須上班時間前請示店長或經理批准;請假須真實反映情況;請假面具一天以上須書面申請經理批准,超過批准期限視為曠工。
3、 工作時間須束發,穿著工作服,整齊清潔,佩戴工作牌,擦口紅,劉海不得長過眉毛,不能留長指甲,做護理時戴口罩,上班時間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飾。
4、 努力培養和提高專業接待素質,按規定禮儀禮貌用語,微笑、親切接待顧客,主動問候顧客,接待廳內見到顧客須起立,主動為顧客開門。為客人換鞋、鋪床,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門不能少於三步。不能在上班時間把個人消極情緒帶入店內,影響同事和顧客。
5、 尊重顧客。虛心聽取意見和建議,並按情況及時包饋給店長或經理,無論如何不準與顧客發生爭吵。
6、 美容師之間互相尊重、關心和照顧,禮貌用語,嚴禁在營業場院所內講臟話,爭吵、打鬧、發脾氣,摔物品等言行。
7、 服務工作安排,工作積極主動,主動聯系及預約顧客,工作不拈輕怕重,挑三儉四,自覺服務工作安排。不經店長或經理同意,不能隨意調斑,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 不能在店內從事工作業務無關的事情。
9、 給顧客作護理時,溝通顧客應輕聲細語,美容師之間不允許相互開玩笑取樂,喧嘩、議論事情。無論上、下班時間,均不能躺在美容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覺(特殊情況須請示店長同意)
10、 自覺維護公司(店)的形象、聲譽,積極提供有利於公司(店)發展的方式方法。不準在店內議論他人是非或與顧客議論公司(店)內部是非。
11、 節約用水用電,杜絕浪費行為。做護理不準偷工減料或鋪張浪費。
12、 嚴格執行衛生清潔制度。
13、 上班時間手機、BP機關閉或調到震動檔,給顧客做護理時不準接私人電話,電話內容由他人代為轉告或改時間打入,接聽時間不準超過3分鍾,顧客預約電話請他人代為登記。
14、 每天早、晚班必須交接班,清點貨品及營業款。
15、 當班時間必須按規定填定各類報表。
16、 不能利用上班時間從事個人護理,從事個人護理按有關規定現金結帳。美容師個人購買產品僅供本人使用,嚴禁利用職務之便損害公司(店)的利益。
17、 正規合理的使用美容儀器,愛護美容院設備,產品根據需要放入冰箱低溫保存。
18、 嚴格保密顧客資料。未經公司(經理)同意,不準私自借用店內資料、物品,不準對外泄漏公司(店)內技術、管理資料及具體經營數據。
19、 業務經理(店長)對屬下美容師有絕對領導權和管理權,美容師必須服從安排。
20、 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不得吃零食、吸煙、渴酒、大聲喧嘩、追逐、打鬧、私會客人和家人。
21、 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費,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濟私,謀取私利。

『貳』 醫療美容管理條例細則

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葯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應當由登記機關指定的專業學會核准,並向登記機關備案。醫療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需要具備護士資格,有兩年的護理經驗,經過醫美護理的專業培訓
一、醫療美容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醫療美容本質上是醫療行為,必須在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合法醫療美容機構開展。一般的美容院不具備醫療資質,不能開展醫療美容項目。
2、醫療美容產品在世界各主要國家均實行嚴格管理,建議消費者不要自行購買和使用醫療美容產品,以避免使用違法產品或者不當使用合法產品造成傷害後果。
3、消費者在選擇使用醫療美容產品或者嘗試醫療美容項目時,應當事先與醫生進行充分溝通,對美容治療的預期效果和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合理評估,理性選擇醫療美容。
二、醫療美容維權步驟:
1、向衛生部門舉報,要求調查醫院資質,行醫過程;
2、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3、收集從咨詢,到診療,再到事故發生後醫院所有涉及當事人的聊天記錄、診療記錄、醫院宣傳海報、醫生信息、各類收據;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 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四種:
(1) 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 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 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 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叄』 醫療美容診所常見管理制度有哪些

1、 嚴格執行上、下班簽名制度,著工裝簽名,並嚴格簽署上下班具體時間。

2、 不能請霸王假,工休按店內輪休制執行。臨時事假須上班時間前請示店長或經理批准;請假須真實反映情況;請假面具一天以上須書面申請經理批准,超過批准期限視為曠工。

3、 工作時間須束發,穿著工作服,整齊清潔,佩戴工作牌,擦口紅,劉海不得長過眉毛,不能留長指甲,做護理時戴口罩,上班時間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飾。

4、 努力培養和提高專業接待素質,按規定禮儀禮貌用語,微笑、親切接待顧客,主動問候顧客,接待廳內見到顧客須起立,主動為顧客開門。為客人換鞋、鋪床,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門不能少於三步。不能在上班時間把個人消極情緒帶入店內,影響同事和顧客。

5、 尊重顧客。虛心聽取意見和建議,並按情況及時包饋給店長或經理,無論如何不準與顧客發生爭吵。

6、 美容師之間互相尊重、關心和照顧,禮貌用語,嚴禁在營業場院所內講臟話,爭吵、打鬧、發脾氣,摔物品等言行。

7、 服務工作安排,工作積極主動,主動聯系及預約顧客,工作不拈輕怕重,挑三儉四,自覺服務工作安排。不經店長或經理同意,不能隨意調斑,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 不能在店內從事工作業務無關的事情。

9、 給顧客作護理時,溝通顧客應輕聲細語,美容師之間不允許相互開玩笑取樂,喧嘩、議論事情。無論上、下班時間,均不能躺在美容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覺(特殊情況須請示店長同意)

10、 自覺維護公司(店)的形象、聲譽,積極提供有利於公司(店)發展的方式方法。不準在店內議論他人是非或與顧客議論公司(店)內部是非。

11、 節約用水用電,杜絕浪費行為。做護理不準偷工減料或鋪張浪費。

12、 嚴格執行衛生清潔制度。

13、 上班時間手機、BP機關閉或調到震動檔,給顧客做護理時不準接私人電話,電話內容由他人代為轉告或改時間打入,接聽時間不準超過3分鍾,顧客預約電話請他人代為登記。

14、 每天早、晚班必須交接班,清點貨品及營業款。

15、 當班時間必須按規定填定各類報表。

16、 不能利用上班時間從事個人護理,從事個人護理按有關規定現金結帳。美容師個人購買產品僅供本人使用,嚴禁利用職務之便損害公司(店)的利益。

17、 正規合理的使用美容儀器,愛護美容院設備,產品根據需要放入冰箱低溫保存。

18、 嚴格保密顧客資料。未經公司(經理)同意,不準私自借用店內資料、物品,不準對外泄漏公司(店)內技術、管理資料及具體經營數據。

19、 業務經理(店長)對屬下美容師有絕對領導權和管理權,美容師必須服從安排。

20、 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不得吃零食、吸煙、渴酒、大聲喧嘩、追逐、打鬧、私會客人和家人。

21、 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費,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濟私,謀取私利。

22、 每周例會全體員工須准時參加。

『肆』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全文

導語:醫療美容是指運用葯物、手術、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不可逆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下面是我收集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就醫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葯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

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條件,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執業醫師。

醫療美容科為一級診療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和美容中醫科為二級診療科目。

醫療美容項目由衛生部委託中華醫學會制定並發布。

第三條 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衛生部(含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主管全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行政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美容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機構設置、登記

第五條 申辦美容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設置醫療美容科室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有明確的醫療美容診療服務范圍;

(三)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試行)》;

(四)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按照本辦法以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設置審批和登記注冊手續。

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合格申辦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答復申辦者。

第七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核發美容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違規作出的審批決定應自發現之日起30日內予以糾正或撤消。

第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

第九條 醫療機構增設醫療美容科目的,必須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向登記注冊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應當由登記機關指定的專業學會核准,並向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章 執業人員資格

第十一條 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醫師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醫師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醫師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未取得主診醫師資格的執業醫師,可在主診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美容臨床技術服務工作。

第十三條 從事醫療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護士資格,並經護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二年以上護理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護理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護理工作6個月以上。

第十四條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託中介組織對主診醫師資格進行認定。

第十五條 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定並辦理執業注冊手續的人員不得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服務。

第四章 執業規則

第十六條 實施醫療美容服務項目必須在相應的美容醫療機構或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中進行。

第十七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在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開展醫療服務,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診療范圍。

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未向登記機關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

第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執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

美容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第十九條 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負責或在其指導下實施。

第二十條 執業醫師對就醫者實施治療前,必須向就醫者本人或親屬書面告知治療的適應症、禁忌症、醫療風險和注意事項等,並取得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的簽字同意。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

第二十一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的從業人員要尊重就醫者的隱私權,未經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醫者病情及病歷資料。

第二十二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要按規定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經登記機關核准開展醫療美容診療科目,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

第二十五條 醫療美容新技術臨床研究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論證並批准後方可開展。

第二十六條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美容項目備案的審核。發現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的醫療機構不具備開展某醫療美容項目的條件和能力,應及時通知該機構停止開展該醫療美容項目。

第二十七條 各相關專業學會和行業協會要積極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規范醫療美容服務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工作。

第二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外科、口腔科、眼科、皮膚科、中醫科等相關臨床學科在疾病治療過程中涉及的相關醫療美容活動不受本辦法調整。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辦法施行後一年內,按本辦法規定對已開辦的美容醫療機構和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進行審核並重新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伍』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2009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就醫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葯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
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條件,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執業醫師。
醫療美容科為一級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和美容中醫科為二級科目。
根據醫療美容項目的技術難度、可能發生的醫療風險程度,對醫療美容項目實行分級准入管理。《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由衛生部另行規定。第三條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衛生部(含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主管全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行政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美容服務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機構設置、登記第五條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設置醫療美容科室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有明確的醫療美容診療服務范圍;
(三)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試行)》;
(四)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六條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按照本辦法以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設置審批和登記注冊手續。
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合格申辦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答復申辦者。第七條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核發美容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違規作出的審批決定應自發現之日起30日內予以糾正或撤銷。第八條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第九條醫療機構增設醫療美容科目的,必須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向登記注冊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第十條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應當由登記機關指定的專業學會核准,並向登記機關備案。第三章執業人員資格第十一條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病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未取得主診醫師資格的執業醫師,可在主診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美容臨床技術服務工作。第十三條從事醫療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護士資格,並經護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2年以上護理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護理專業培訓或進修並非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護理工作6個月以上。第十四條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託中介組織對主診醫師資格進行認定。第十五條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定並辦理執業注冊手續的人員不得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服務。第四章執業規則第十六條實施醫療美容項目必須在相應的美容醫療機構或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中進行。第十七條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在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開展醫療服務,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診療范圍。
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未向登記機關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第十八條美容醫療機構執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
美容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陸』 美容美發行業衛生管理制度

1、美容美發場所各類證照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所醒目處,隨時接受顧客及衛生執法人員的監督。

3、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4、保證客用化妝品和消毒用品的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同批次衛生檢查評估報告及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真實完備。

5、每年按規定時限對衛生許可證及從業人員的健康證進行審核、更換。

(6)美容店規章制度條例擴展閱讀

第一條 依據

為加強美容美發場所衛生管理,規范經營行為,防止傳染病傳播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宏渣從事經營服務的美容美發場所,但不包括開展醫療美容項目的場所和無固定服務場所的流碧岩動攤點。

第二章 場所衛生要求

第四條 選址

美容美發場所宜選擇在環境潔凈,具備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區域,場所周圍25米范圍內應無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

第五條 場所設置與布局

(一)美容美發場所應當設置在室內,並有良好的通風和採光。美容場所經營面積應不小於30平方米,美發場所經營面積應不小於10平方米。

(二)美容美發場所的地面、牆面、天花板應當使用無毒、無異味、防水、不易積垢的材料鋪設,並且平整、無裂縫、易於清掃;

(三)兼有美容和美發服務的場所,美容、美發操作區域應當分隔設置。經營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發場所,應當設有單獨的染發、燙發間;經營面積小於50平方米的美發場所,應當設有燙、染工作間(區),燙、染工作間(區)應有機械通風設施。

(四)美容美發場所應當設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設施,美容場所和經營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發場所,應當設立單獨的清洗消毒間,專間專用;50平方米以下的美發場所應當設置消毒設備。

(五)美容美發場所應當設置從業人員更衣間或更衣櫃,根據需要設置顧客更衣間或更衣櫃。美發場所應當設置流水式洗發設施,且洗發設施和座位比不小於1:5。

第六條 設施要求

(一)給排水設施

美容美發場所應有完備的給排水設施(含熱水供應設施),排水設施具有防止逆流、病媒生物侵入和臭味產生的裝置,並設有毛發過濾裝置;給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要求。

(二)清洗消毒間

1、面積應不小於3平方米,有給排水設施,通風和採光良好,地面蔽慧悄、牆壁防透水,易於清掃。牆裙用瓷磚等防水材料貼面,高度不低於1.5米。配備操作台、清洗、消毒、保潔和空氣消毒設施。

2、清洗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防透水材料製成,易於清潔,容量滿足清洗需要。

3、消毒保潔設施應為密閉結構,容積滿足用品用具消毒和保潔貯存要求,並易於清潔。

4、以紫外線燈作為空氣消毒裝置的,紫外線波長應為200~275納米,按房間面積每10平方米設置30瓦紫外線燈一支,懸掛於室內正中,距離地面2~2.5米,照射強度大於70微瓦。

5、清洗、消毒和保潔設施應當有明顯標識。

『柒』 美容院管理制度

1、總則:營業場所廳面衛生實行「三清潔」制度,即班前小清潔、班中清潔和班後大清潔,另外分區域負責區清潔,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檢查,每月大檢查,每月一次大掃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後衛生清潔
(1)清理地毯、沙發等軟傢具的灰塵。
(2)硬地面的打掃和濕拖。
(3)清理茶幾、收銀台、咨詢台、窗玻璃、燈具、花燈、強面、天花板、電視機、音響、掛鍾、毛巾、燈光照明設備、飲水機、器械設備、按摩床、美容床等營業場所的所有設施的灰塵和蜘蛛網。
(4)對各類倒膜碗、粉刺針、毛巾、拖鞋、手術室要進行每日消毒。
(5)使營業場所所有擺設干凈、明亮、無污垢、無水跡、無破損、整潔美觀,室內空氣隨時保持清新、乾燥、無異味。
(6)做好滅蚊、滅蟑螂、滅老鼠工作,定期噴灑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徹底清理和整理,對即將過期的美容品、果茶、雞蛋清面膜要按規定撤換。
(8)掌握消毒櫃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9)對員工更衣室進行紫外線消毒。
(10)主管每天必須對所管理區域的衛生負有最後責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掛圖、宣傳品的擺放。
(11)注意國個人文衛生、勤換工作服、工作鞋、襪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潔爾滅10%浸泡20分鍾。此外,還應掌握紫外線燈光、消毒櫃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掃的順序,抹擦的要求,清掃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如何使房間始終保持清潔,怎樣使用和保養電器(電視機、空調、音響等)、設備等。
3、衛生大掃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營業區域衛生清理,包括:
① 美容美發用品、用具、產品設備的加水。
② 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發、茶幾、玻璃,各種毛巾分開洗曬、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掃除,包括:空調風扇頁、吊頂、床罩、沙發套、床櫃、窗簾、床底、沙發。
(3)每月一次樓外清理包括:門面外、窗外走廊、電線、煤氣管、水管等。
4、美容院常規消毒步驟及注意事項
(1)消毒前應注意的安全問題:
① 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標准,保持工作環境的安全。
② 注意保質,計算化學葯劑時要小心准確。
③ 稀釋化學葯劑要注意通風,同時戴上橡膠手套與護目鏡。
④ 每一容器都要貼上標簽。
⑤ 祥讀並依照說明書使用。
⑥ 不要吸入化學葯劑或溶液所散發出的煙
⑦ 稀釋化學葯劑時應避免溢出。
(2)常規消毒步驟:
① 用肥皂與熱水徹底清潔工具。
② 用清水把工具上的殘留肥皂沖洗干凈。
③ 將工具浸入殺菌液中,浸入時間請參考表.美容院使用的殺菌劑 名稱 形態 強度 浸泡時間 酒精 液體 70%溶液 10分鍾以上 新潔爾滅 液體 10分鍾以上
④ 取出工具,用清水沖洗後用干凈的毛巾擦。
⑤ 將消毒果的工具分別用塑膠套包起來,並放入消毒櫃中備用,對美容院地板、抽水馬桶消毒,可使用一般家用消毒品。
(3)使用消毒劑劑殺菌劑的注意事項:
① 工作前必須先洗手並做消毒。
② 工作場地以及所有使用的工具都要保持清潔與衛生。
③ 東西要放好,避免意外溢出或打破。
④ 工作完畢後,用過的工具及工作場地必須徹底清潔與消毒。
⑤ 為了避免傳染,從容器中取物時不可用手拿。可用鑷子取,沒用完的產品絕對不可再放入罐內。
⑥ 消毒劑及殺菌劑必須封好放在安全的地方,同時貼上標簽,不要和其他瓶子弄混。
⑦ 使用殺菌劑時最好戴上橡皮套,並注意通風良好

『捌』 美容院員工守則

美容院員工守則

美容院從90年代興起,經歷了指導型美容院、養護型美容院、修復型美容院三個階段,到目前為止,已經發展到了調理型美容階段。指導型美容院只是對化妝品的用法和功能進行簡單的輔助指導,基本上僅限於賣產品,自身沒有任何技術含量;養護型美容院能夠將皮膚生理學與產品簡單結合,對皮膚進行相對專業的護理;修復型美容院的功效性產品和技術能夠對人體外表的缺陷進行改變。

美容院員工守則範文一:

1、總則

(1)熱愛祖國,擁護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

(2)遵守什會公德,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文明禮貌。熱愛本職工作,維護聲譽,遵守勞動紀律。

(3)愛崗敬業,積極進取,努力學習美容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不斷提高美容院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服務質量。

2、忠於職守

(1)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擅離崗位,不得遲到、早退。

(2)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不得長時間會客,緊急的私人電話則由所在部門或人事部接收轉告。

(3)在工作崗位上不準吃東西、坐躺床位上,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

(4)不準客人爭辯,不準用粗言穢語對待客人與同事,不得譏諷或嘲笑客人、不允許存在不理睬客人的怠慢行為,不得在公共場合與人爭辯或大聲喧嘩。

(5)在工作崗位,要熱情、禮貌、周到接待客人,與客人和同事交談要使用敬語,當值時要按美容院要求的標准姿勢站立服務,不準高聲談話或聊天,不許當著顧客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梳理頭發、掏耳朵、挖鼻孔等。

(6)美容院員工不得利用職權結親友以特殊優惠。

3、工作態度

(1)禮貌:禮貌是美容院員工起碼的准則,無論對待客人還是對待同事都要以禮相待,使用敬語,在對客人服務時,還要做到「迎客要有問候聲,談話要有稱呼聲。離別客人望有道謝聲,工作出現差錯和失誤要有致歉聲。」

(2)微笑:微笑服務是美容院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微笑要自然得體,要發自內心,使客人感到賓至如歸、溫馨和藹、輕松愉快。

(3)效率:做任何事情都講求效率,說到就要做到,對工作不推諉、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姑善終,交接工作要講清楚。

(4)責任:對各項工作要有責任心,要有對客人、對美容院高度負責的精神。

(5)誠實:誠實、可靠、正直,不徇私情,不賄賂賂,不貪圖別人的錢財和物品,不向客人所要小費。

(6)細致:工作仔細、認真、耐心、細致,兢兢業業、一絲不苟。

4、儀表儀容

(1)員工進入崗位必須穿著工衣,並保持工作制服干凈、整潔、領花袖口要扣好,襯衣要將擺擺放入褲(裙)內,不可穿破損的或黑色的襪子。

(2)保持身體清潔,不留怪異發型,不留指甲,不塗指中油,工作不吃異味食品,保持口腔衛生。

(3)站立要瑞正、挺胸、收腹、抬頭,兩眼平視,雙手背於背後,雙腳呈「V」寧形,左右膝和後腳跟要相互靠緊。

(4)就坐姿勢要上體挺直、兩肩放鬆、胸部挺起,坐凳子面以的2/3為宜。

(5)行走要輕松穩健、挺胸抬頭、兩眼平視,步距要符合標准。

(6)在崗位上行為要規范、不準在客人面前打噴嚏、打哈欠、伸懶腰、挖耳鼻、梳頭發、剔牙、力飽嗝、挖服屎、修指甲,不準交頭接耳,不準談笑聊天。

5、服從上司

(1)員工必須有強烈的服從意識,每—個員工必須切實服從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導,按時完成本職任務。

(2)不得頂撞上司,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上司安排的工作。若遇疑惑不滿,可按正常程序向領導或人事部門投訴。

(3)若在工作中出現意外情況而自己的直屬上司不在場、又必須立即解決時,可越級向上級主管請示或反映。

6、合作精神

美容院的對客服務,要依靠大家共同合作。美容院的工作都是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即完成對客人的技術服務,因此,美容院員工必須樹立合作的意識,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還要為同事創造條件,保證服務的高質量、高水平。

7、工作行為與規范

美容院對每個崗位的工作都制定了工作程序和規范,說明員工的工作步驟。一般情況下,員工不可隨意更改,如需變更,需徵得有關部門的向意,由美容院通過一定的程序進行更改。

8、服務准則

注重質里,完善服務,使客人對我們的服務無可挑剔,是美容院全體員工的共同准則。

9、上下班打卡

(1)美容院除A級員工外,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在工作時間內未經主管批准,不得無故早退,員工必須按部門主管編排的時間表進行工作,若需對值班時間做出調整或更改,必須事先得到主管的批准,否則均按曠工論處。

(2)員工上下班,必須按規定交卡。不交卡下班,按早退處理;不取卡下班,按曠工處理。

(3)代人或託人取卡,均屬舞弊行為,將會受到美容院的嚴厲處分。

10、工號牌

每位員工入職美容院後,即會得到美容院頒發的.員工工號牌,以證實員工身份。員工上崗、當值時應戴工號牌,否則按曠工處理,工號牌如有遺失應立即向人事部報告並辦理補領手續。

11、員工工作制服

(1)員工人職後,美容院將提供統一工作制服,所有工作制服均屬美容院財產,員工r必須按美容院規定的程序簽領,並按規定進行使用和保管。

(2)員工在工作時必須著裝,並保持工裝整潔、端莊。除經過批准外,不準穿著或攜帶制服離開美容院。

(3)員上離職時.必須將服裝交回美容院,並按規定辦理退還手續,有遺失或損壞,則按規定賠償。

12、美容院財物

(1)愛護美容院財物是每位員上的義務,每位員工必須養成節約用電、節約用水、節約使用產品和易耗品的良好習慣。

(2)對儀器、用品,應嚴格按照標准操作規程使用,如發現是因違章操作致使儀器損壞,應照價賠償。

(3)未經批准,員工不得擅自取用美容院內各類物品自用,否則將以偷盜論處。(4)如員工有盜竊財物行為,無論其所偷盜物品屬美容院還是客人或同事的,均會被立即開除職務並送公安機關查辦。

美容院員工守則範文二:

1、員工上班一律不準身上攜帶手機進入會所服務區域,不準用會所電話接打私人電話。

2、房間服務燈亮時,除顧問、技術主管協助美容師開展工作外,其他員工不得擅自闖入房間。

3、員工凡在會所內拾到顧客錢物,必須原封不動將錢物上交會所行政部處理。不準私藏、私分或私吞。

4、員工要樹立當家作主,勤儉節約的新風尚。上班做到「人走燈滅,人離籠頭關」,不無故浪費水、電和燃氣。

5、員工不得在會所服務區域內會見親友。

6、嚴禁竊取任何屬於會所或他人私有的財物,一旦發現,予以嚴懲。

7、嚴禁泄漏會所商業信息、財務機密及經營狀況。

8、員工不得在會所經營區域內,追逐嬉戲,吵嘴打架,大聲喧嘩。

9、禁止員工利用工作之便,向顧客謀取個人利益,不準接受顧客禮品或收取小費。

10、員工不得在會所擅自集合、張貼標語,進行非法宣傳活動。禁止造謠惑眾,煽動他人違反會所規章制度。

11、員工應服從會所工作安排,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工作調度。

12、員工上下班應從員工專用通道出入。

13、上下班員工交接班時,必須把職責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工具、容器、儀器、錢物及完成任務情況交接清楚。

14、顧客要求參觀會所,必須事先經會所總經理批准,不準隨意帶人進入會所重要部門或到存放儀器、設施設備等處參觀。

15、員工負有保護會所財產和顧客錢物安全的義務及責任。如因工作失職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失職者承擔賠償責任。

16、員工應遵守會所設施設備、儀器、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未經許可,嚴禁私自在員工宿舍安裝各種電器設備和私拉電線。

17、員工必須熟悉會所工作區域內滅火裝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如遇意外事故,應服從統一調度並積極參與排除工作。發現可疑人員,應及時向會所總經理或行政部匯報,並跟蹤防範。

18、會所發出的文件、通知和規定等,員工必須在三天之內閱讀並簽字確認。每天的會議記錄應當天簽字確認。否則,其後果自負。

19、員工除上班時間外,有義務參加會所統一組織的學習、培訓、會議和文娛體育等活動。

20、員工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滿負荷、高效率地工作。並模範帶頭、自覺遵守會所的各項規章制度。

21、員工除服務顧客外,嚴禁在會所使用公共物品或做私活:如在客房換衣服;在會所洗衣物(包括工作服);用會所的抽紙、卷紙、吹風等。

『玖』 醫療機構在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時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規

目前有《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該辦法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就醫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制定,已於2001年12月29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討論通過,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醫美機構需要的資質:
1、開辦醫美機構必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2、其診療科目當中需要登記有醫療美容科及相關二級診療科目。
3、從事診治的人員具備醫師資質。
4、從事醫療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應具有護士資格,並經護士注冊機關注冊。
5、具有兩年以上護理工作經歷。
6、經過醫療美容護理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護理工作6個月以上。
負責人需要准備相關材料
創辦醫美診所的負責人,要獲取醫美資格證還有執業醫師證,只有獲得這兩個證件才能符合經營的要求標准,人證合一才能符合審批要求,對於想要創辦醫美診所的朋友來說。
一定要具備國家頒發的職業資格證,否則是不具備法律許可的,醫師證和醫師資格證都要符合法律審查要求,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醫美機構的品牌。
法律依據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就醫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葯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條件,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執業醫師。醫療美容科為一級診療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和美容中醫科為二級診療科目。根據醫療美容項目的技術難度、可能發生的醫療風險程度,對醫療美容項目實行分級准入管理,《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由衛生部另行制定。
第三條 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