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司馬光的故事證明了愛迪生說過的哪一句話
天才是由百分之一的靈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㈡ 天津馬光門診怎麼樣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千萬不要為去哪家醫院而困擾,建議去當地的正規三甲公立醫院就很好。1,收費正規合理,2,檢查設備較好,技術過硬,3,醫院對檢查結果負責。切記千萬不要去一些發小廣告的男性專科醫院,這些醫院一般都是私立醫院,以盈利為目的,有的時候沒病也能被他們檢查出毛病來的。
㈢ 司馬光砸缸 譯文
譯文:
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人。[2]父親名字叫司馬池,任天章閣待制(宋代官名)司馬光7歲時,已經像成年一樣(古代成年指弱冠,並非如今的18歲)特別喜歡聽人講《左氏春秋》,了解其大意後回來講給家人聽。從此對《左氏春秋》愛不釋手,甚至忘記飢渴和冷熱。一群小孩子在庭院裡面玩,一個小孩站在大缸(瓮指大缸)上面,失足跌落缸中被水淹沒,其他的小孩子都跑掉了,司馬光拿石頭砸開了缸,水從而流出,小孩子得以活命。
拓展:
原文:
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人也。光生七歲,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為家人講,即了其大旨。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飢渴寒暑。群兒戲於庭,一兒登瓮,足跌沒水中,眾皆棄去,光持石擊瓮破之,水迸,兒得活。
司馬光的介紹:
司馬光(1019~1086),北宋時期著名政治家、史學家、散文家。北宋陝州夏縣涑水鄉(今山西運城安邑鎮東北)人,漢族。出生於河南省光山縣,字君實,號迂叟,世稱涑水先生。司馬光自幼嗜學,尤喜《春秋左氏傳》。
㈣ 司馬光砸缸引起的法律探討
司馬光很幸運,生古代,古人厚道阿。其實,司馬光站著看熱鬧多好,落個輕閑,也沒有責任。你看現在,破了相不說,一世界麻煩。唉!!
1、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2、無負責任。
3、不合法。
4、可以。
5、6 由受益人賠償,司馬光不用負責。
7、不支持其訴訟請求。
8、不支持。
㈤ 宋朝熙河開邊所得的大片疆土,司馬光卻拱手送給西夏,為什麼
反對改革的官僚,如蘇軾、蘇轍兄弟、劉志、呂大防、范純仁等人,被召到朝鮮,擔任林學、台諫等重要職務,為廢除新法、排斥新黨官員做准備。一些官員認為,宋神宗剛剛去世,宋哲宗是人子,不應該突然改變皇帝的法令。司馬光爭辯說。"始皇帝的法度是世代不變的。如果王安石、呂惠卿等人建立,那就是為天下人服務。嚴重的危害,應該像救火、救溺水的人一樣,加以改變。更何況,太後是用母親來改變兒子,而不是用兒子來改變父親!" 人們不敢說什麼,罷免熙鳳的新法全面展開。這年七月,停用保甲法。十月,停止方天法。十二月,禁換法,貶換城,呂嘉問諸陽軍;再禁護馬。司馬光的一生有太多的亮點。小時候砸缸救人,被譽為神童。然後是編撰《通志通鑒》。兩件事讓司馬光徹底鐫刻在歷史書上,供後人閱讀,但關於他在朝中的行為。官方的經驗還是頗有爭議的。
領土宣告了主權,割讓領土就等於交出了部分主權,就等於成為奴隸。司馬光割地的原因是怕西夏再來騷擾,戰爭會消耗大量的軍費,而宋朝國力薄弱,負擔不起。不如把土地給西夏,以免日後麻煩。這個決定是很荒謬的。如果國力不足,就要加強經濟建設以支持軍隊。軍隊戰鬥力不足,則大規模訓練部隊。虛則補之,實則追根溯源,從源頭開始治理。
說到底,外國人是為了生存。他們缺少土地、人口、金銀和各種資源,所以到宋朝去搶。宋朝周圍有很多外國,西夏、遼國、吐蕃、大理等。如果每個外國人都來騷擾宋朝,宋朝就割一塊地來換取和平,豈不是一塊肥肉?
㈥ 難忘九一八課文是幾年級的
人教版八年級歷史上《難忘九一八》
請採納 謝謝
㈦ 司馬光救友的譯文
有一次,司馬光和小朋友們一起玩,其中一個小孩不小心掉進盛滿水的大缸里,司馬光急中生智,拾起一塊石頭將缸砸破,把那個小孩救了出來。這本來是件見義勇為的好事,沒想到,由此引發了以下N種後果:
1.司馬光砸缸時遇上了一個人牽著一條狗散步,狗見司馬光彎腰撿石頭以為要砸它,嚇得掉頭就跑,主人猝不及防,被拴狗的繩子拉倒在地,腦袋正好撞在一個樹樁上,當即頭破血流,送醫院治療。之後,狗主人向司馬光及被救小孩監護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醫療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法院應如何判決?
2.鄰居有個老太太患有嚴重心臟病,平時最受不得刺激,司馬光砸缸時發出「咣」的一聲巨響,老太太嚇得昏厥過去,家人趕緊把她送醫院搶救。司馬光有責任嗎?
3.缸砸破後,缸里的小孩得救了,卻被石頭砸傷頭部。醫院診斷為頭部閉合性顱腦損傷,有頭痛、頭昏、惡心、嘔吐、失眠等症狀,難以治癒。小孩父母要求司馬光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理由很簡單,也很充分,他若不砸缸,人家小孩能被劃傷嗎? 小孩父母的要求合法嗎?
4.司馬光砸缸時,被蹦出的水缸碎片劃傷面部。傷口癒合後留下線條狀瘢痕10cm,之後去整型美容醫院用激光治療花去數萬元。司馬光是否可以要求被救小孩父母全部賠償?
5.水缸為王甲所有,司馬光故意砸破王甲的缸,事實清楚。王甲要求司馬光賠償損失。
6.缸里還養了幾條非常名貴的金魚。王甲喜養金魚。數日前,王甲到鄰村朋友張乙家借得名貴種魚數尾,養於此缸中。司馬光砸破王甲的缸,水沒了,魚就乾死了。張乙與王甲關系不錯,只好向司馬光提起民事訴訟。
7.唯一讓司馬光稍感興奮的是,砸缸發出的聲音,觸動了一位前衛音樂家的靈感。這位音樂家譜寫了一首曲子,其最高潮時就是砸缸發出的聲響。後來該曲獲獎,卻不給司馬光任何報酬。司馬光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音樂家支付報酬。法院是否支持其訴訟請求?
8.後來缸的主人王甲請專家鑒定,竟然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此缸其貌不揚,卻竟然是千年古董,屬於國家一級文物。於是檢察機關以破壞文物罪起訴司馬光,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是否支持?
問題補充:純屬娛樂,大家有興趣就來討論一下
可以發揮想像,把砸缸引起的相關法律問題弄得復雜一些
本人水平有限,問題可能有疏漏,請見諒
㈧ 求司馬光救友的作文
司馬光破瓮救友
光(司馬光)生七歲,凜然(嚴肅莊重的樣手)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又稱《春秋左氏傳》,相傳是春秋時期左丘明撰),愛之(指代《左氏春秋》),退(回去)為家人講,即了(懂得)其大指(同「旨」,主要意思)。自是(從此)手不釋(放下)書,至(甚至)不知飢渴寒暑。群兒戲於(在)庭(院子),一兒登瓮,足(指失足)跌沒(沉沒)水中,眾皆棄去(拋下那小孩逃去了),光持(拿)石擊瓮破之(指代瓮),水迸(湧出),兒得活。(選自《宋史》)
如果真的要寫的話就拿上面的寫一件具體的事
可以發揮想像,把砸缸引起的相關法律問題弄得復雜一些
本人水平有限,問題可能有疏漏,請見諒
有一次,司馬光和小朋友們一起玩,其中一個小孩不小心掉進盛滿水的大缸里,司馬光急中生智,拾起一塊石頭將缸砸破,把那個小孩救了出來。這本來是件見義勇為的好事,沒想到,由此引發了以下N種後果:
1.司馬光砸缸時遇上了一個人牽著一條狗散步,狗見司馬光彎腰撿石頭以為要砸它,嚇得掉頭就跑,主人猝不及防,被拴狗的繩子拉倒在地,腦袋正好撞在一個樹樁上,當即頭破血流,送醫院治療。之後,狗主人向司馬光及被救小孩監護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醫療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法院應如何判決?
2.鄰居有個老太太患有嚴重心臟病,平時最受不得刺激,司馬光砸缸時發出「咣」的一聲巨響,老太太嚇得昏厥過去,家人趕緊把她送醫院搶救。司馬光有責任嗎?
3.缸砸破後,缸里的小孩得救了,卻被石頭砸傷頭部。醫院診斷為頭部閉合性顱腦損傷,有頭痛、頭昏、惡心、嘔吐、失眠等症狀,難以治癒。小孩父母要求司馬光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理由很簡單,也很充分,他若不砸缸,人家小孩能被劃傷嗎? 小孩父母的要求合法嗎?
4.司馬光砸缸時,被蹦出的水缸碎片劃傷面部。傷口癒合後留下線條狀瘢痕10cm,之後去整型美容醫院用激光治療花去數萬元。司馬光是否可以要求被救小孩父母全部賠償?
5.水缸為王甲所有,司馬光故意砸破王甲的缸,事實清楚。王甲要求司馬光賠償損失。
6.缸里還養了幾條非常名貴的金魚。王甲喜養金魚。數日前,王甲到鄰村朋友張乙家借得名貴種魚數尾,養於此缸中。司馬光砸破王甲的缸,水沒了,魚就乾死了。張乙與王甲關系不錯,只好向司馬光提起民事訴訟。
7.唯一讓司馬光稍感興奮的是,砸缸發出的聲音,觸動了一位前衛音樂家的靈感。這位音樂家譜寫了一首曲子,其最高潮時就是砸缸發出的聲響。後來該曲獲獎,卻不給司馬光任何報酬。司馬光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音樂家支付報酬。法院是否支持其訴訟請求?
8.後來缸的主人王甲請專家鑒定,竟然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此缸其貌不揚,卻竟然是千年古董,屬於國家一級文物。於是檢察機關以破壞文物罪起訴司馬光,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是否支持?
㈨ 出雲戰記的角色介紹
塔馬光(塔馬ヒカル)
故事中的男主角,自幼失去雙親。他擅長東洋劍術,每天會練習揮劍200次。
水瀨七海
塔馬光的師妹,擅長弓箭,為校內弓道部的成員之一,以及全國弓箭大賽亞軍。
橘綾香
學校的化學老師。雖為保健室主管,但個人很怕看見血的。自幼被養父性侵犯,最後親手殺了養父(未遂)。
倉島渚
塔馬光的同班同學,擅長劍擊,常認為自己的西洋劍法比較好,而天天與阿光比武。在烹飪方面的技術較差。但實際上只是倉島養女,自己雖然知道,但一直不願意麵對這個事實。
天照(アマテラス)
塔馬光所夢見的女子。
塔馬美由紀
塔馬光的義妹,而且知道與他無血緣關系的事,一直暗戀光。她擅長不需使用武器的格鬥技。唯一缺點是音痴。
其他人物
坂下留美
美由紀的同班同學,被同學不斷的欺負凌辱,最後忍無可忍自殺了。
塔馬六介
美由紀的祖父,也就是伊邪那岐。
須佐之男(スサノオ)
月讀命(ツクヨ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