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學應該設置醫療美容專業嗎
大學應該設置醫療美容專業。
記者從教育部官網獲悉,日前,教育部在有關答復中指出,教育部大力支持美容醫學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工作。根據《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二級學科由學位授予單位自主設置,有條件的學位授予單位可根據自身發展和社會需求在臨床醫學等一級學科下自主設置美容醫學相關二級學科。
另據艾瑞咨詢研究院數據,2019年,中國醫療美容市場規模達到1769億元,具備醫療美容資質的機構約13000家,醫美行業實際從業醫師數量38343名。答復提到,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醫療美容已經逐步成為廣大群眾的重要需求,也契合國家大健康產業戰略發展需要。
(1)醫療美容的設置擴展閱讀:
醫療美容專業的培養目標
具有一定的醫療美容基本知識和技能,並掌握生活美容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同時從事醫療和生活美容技術工作的技師。
醫療美容專業的學生在學校能夠學到並掌握整形外科基本知識和技能,皮膚護理技術,化妝技術,素描基本技能,攝影技能,中醫推拿、拔罐、針灸、艾炙技術等,成績合格後可到醫院、美容院、影樓及推拿館等從事醫療整形行業、生活美容(皮膚護理技術及中醫推拿、拔罐、針灸、艾灸)、攝影、化妝及圖像處理等。
2. 醫療美容醫院資質級別評價標准
2018 年版醫療美容機構評價標准實施細則 (醫院標准)
一、醫院管理 序 評價內容 評價標准 評價方法 號 1.醫院定位明確、規模適宜。 【C】 1.查閱《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1.醫院正式執業二年以上。 2.查閱醫院發展規劃,抽查評審時間以前的規劃內容執行 2.醫院規模適當,定位明確。 情況。 3.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實施。 【B】符合「C」,並 1.住院床位總數不少於20 張。 2.美容治療床不少於12 張。 1.核查醫院床位數; 3.美容牙椅不少於4 台。 2.醫院床位擴增有行政部門批准文件; 4.衛生專業技術崗位≥醫院崗位總量的70 %。 3.查閱醫院崗位設置有關文件。 5、每床(椅)配備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 1.03 名。 1 6、每床(椅)配備護士 ≥ 0.4 名。 【A】符合「B」,並 1.臨床科室必須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 1.核查所有從業人員執業資格證書,核對人員學歷、職稱 2.護士中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者 > 30%。 情況。 3.主管護師職稱2 名以上。 2.組織機構的設置、崗位設置及 【C】 1、查看醫院組織機構(科室及職能部門等)設置相關文 規章制度和建立相應專業委員 1.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崗位職責,機構及科室命名規 件。 會。 范。 2、查看規章制度和科室設置的崗位職責。 2.規章制度。 3、查看建立相應專業委員會文件和人員結構組成。 3.機構必須設置相應專業管理委員會,保障醫療安 4、現場抽查10 名員工到崗情況。 全、醫務人員和患者權益。 【B】符合「C」,並 1.醫院感染控制寫成書面文件。 1、有《醫院感染控制管理辦法》;
2 2.醫院質量管理寫成書面文件。 2、有《醫院質量管理辦法》。 3.績效評價及相關標准寫成書面文件。 3、有醫院績效考核與評價的相關規定,查閱考核記錄。 【A】符合「B」,並 1.有全員定期(至少每年1
3. 辦醫療美容整形的營業執照,和許可證都需要准備什麼東西
三級整形外科醫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總數120張以上。
二、科室設置:
(一) 臨床科室:至少設有整形外科、麻醉科;
(二) 醫技科室:至少有葯劑科、檢驗科、放射科、手術室、病理科、消毒供應室、病案室。
三、人員:
(一) 每床至少配備1.03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 每床至少配備0.4名護士;
(三) 至少有12名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
四、房屋:
(一) 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60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凈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
(三) 日平均每門診人次占門診建築面積不少於4平方米。
五、設備:
(一) 基本設備:
呼吸機 電動吸引器
心電監護儀 體外除顫器
自動血壓監測儀 口腔綜合治療台
超聲潔治器 渦輪機
光敏固化燈 銀汞攪拌機
正頜外科器械 光固化烤塑機
鑄造與烤瓷設備 X光牙片機
口腔全景X光機 麻醉機
二氧化碳激光機 高頻電治療機
皮膚磨削機 離子噴霧器
紋眉機 皮膚測量儀
1/10000分析儀 自動系列化分析儀
尿分析儀 酶標儀
離子分析儀 酸度儀
恆溫培養箱 超凈工作台
電冰箱 器械櫃
石蠟切片機 紫外線燈
高壓滅菌設備 洗衣機
X光機及暗室成套設備 超聲波美容治療機
血氣分析儀 多功能健胸治療機
美容外科手術相應的各種手術器械
(二) 病房每床單元設備:與二級綜合醫院相同;
(三) 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
六、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七、注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4. 如何規范醫療美容行業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葯物、醫;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條件;醫療美容科為一級診療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醫療美容項目由衛生部委託中華醫學會制定並發布;第三條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就醫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葯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
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條件,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執業醫師。
醫療美容科為一級診療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和美容中醫科為二級診療科目。
醫療美容項目由衛生部委託中華醫學會制定並發布。
第三條 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衛生部(含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主管全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行政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美容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機構設置、登記
第五條 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設置醫療美容科室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有明確的醫療美容診療服務范圍;
(三)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試行)》;
(四)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按照本辦法以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設置審批和登記注冊手續。 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合格申辦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答復申辦者。
第七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核發美容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違規作出的審批決定應自發現之日起30日內予以糾正或撤銷。
第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
第九條 醫療機構增設醫療美容科目的,必須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向登記注冊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應當由登記機關指定的專業學會核准,並向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章 執業人員資格
第十一條 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病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未取得主診醫師資格的執業醫師,可在主診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美容臨床技術服務工作。
第十三條 從事醫療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護士資格,並經護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2年以上護理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護理專業培訓或進修並非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護理工作6個月以上。
第十四條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託中介組織對主診醫師資格進行認定。
第十五條 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定並辦理執業注冊手續的人員不得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服務。
第四章 執業規則
第十六條 實施醫療美容項目必須在相應的美容醫療機構或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中進行。
第十七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在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開展醫療服務,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診療范圍。
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未向登記機關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
第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執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 美容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第十九條 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負責或在其指導下實施。
第二十條 執業醫師對就醫者實施治療前,必須向就醫者本人或親屬書面告知治療的適應症、禁忌症、醫療風險和注意事項等,並取得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的簽字同意。未經
監護人同意,不得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
第二十一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的從業人員要尊重就醫者的隱私權,未經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醫者病情及病歷資料。
第二十二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要按規定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經登記機關核准開展醫療美容診療科目,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
第二十五條 醫療美容新技術臨床研究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論證並批准後方可開展。
第二十六條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美容項目備案的審核。發現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的醫療機構不具備開展某醫療美容項目的條件和能力,應及時通知該機構停止開展該醫療美容項目。
第二十七條 各相關專業學會和行業協會要積極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規范醫療美容服務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工作。
5. 如何設立醫療美容醫院
現在剛出台的規定。。美容歸葯監局管了。。設立這個就和設立醫院的程序是一樣的。。先去工商注冊。工商局會告訴你需要的東西。
6. 醫療美容營業執照怎麼辦理 需要些什麼材料
醫療美容營業執照需要先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需要提供《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或者《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醫療機構建築設計平面圖;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等材料。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必須填寫《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注冊書》,並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或者《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二)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
(三)醫療機構建築設計平面圖;
(四)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
(五)醫療機構規章制度;
(六)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和衛生站登記的,還應當提交附設葯房(櫃)的葯品種類清單、衛生技術人員名錄及其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6)醫療美容的設置擴展閱讀: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設置醫療機構的批准書;
(二) 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准;
(三) 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 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五) 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六)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7. 醫療美容技術的技術范圍
美容醫療應用技術是在醫學美學尤其是醫學人體審美理論的指導下,應用醫學美學內技術、儀器、用品來維護、改容善人體容貌和形體美的一個應用性技術群,其內容包括:皮膚及毛發的醫學美容技術,包含皮膚、毛發、養護、文身美容等;物理化學美容技術,包含激光、冷凍、電療、磨削(磨皮)、化學剝脫(含中葯)等美容技術;非手術塑形美容技術,包括不切開重瞼、注射填充、吸脂塑形和其他美體技術;美容保健技術:包括按摩保健、葯物瘦身、食物美容等美容保健技術等
當然其中部分技術存在很大的風險,需要在美容醫師的指導和監督下完成,同時美容醫療應用技術要科學的借鑒相關學科的知識和技術手段,如美容外科、美容皮膚科、美容護理與保健、醫學生物工程、藝術造型等相關學科的知識和技能,不斷豐富、發展和完善美容醫療應用技術。我國美容醫療應用技術發展迅速,但其理論基礎和技術水平還不夠完善和成熟,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其技術的科技含量和實踐精度還有一定的差距。
8. 醫療美容機構設置有沒有距離限制
肯定的告訴你,沒有
9.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的內容
第一條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就醫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葯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
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條件,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執業醫師。
醫療美容科為一級診療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和美容中醫科為二級診療科目。
根據醫療美容項目的技術難度、可能發生的醫療風險程度,對醫療美容項目實行分級准入管理,《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由衛生部另行制定。
第三條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衛生部(含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主管全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行政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美容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設置醫療美容科室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有明確的醫療美容診療服務范圍;
(三)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試行)》;
(四)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按照本辦法以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設置審批和登記注冊手續。
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合格申辦材料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答復申辦者。
第七條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核發美容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違規作出的審批決定應自發現之日起30日內予以糾正或撤銷。
第八條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
第九條醫療機構增設醫療美容科目的,必須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向登記注冊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條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應當由登記機關指定的專業學會核准,並向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病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未取得主診醫師資格的執業醫師,可在主診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美容臨床技術服務工作。
第十三條從事醫療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護士資格,並經護士注冊機關注冊;
(二)具有兩年以上護理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護理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護理工作6個月以上。
第十四條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託中介組織對主診醫師資格進行認定。
第十五條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定並辦理執業注冊手續的人員不得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服務。 第十六條實施醫療美容項目必須在相應的美容醫療機構或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中進行。
第十七條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在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開展醫療服務,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診療范圍。
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未向登記機關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
第十八條美容醫療機構執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
美容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第十九條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負責或在其指導下實施。
第二十條執業醫師對就醫者實施治療前,必須向就醫者本人或親屬書面告知治療的適應症、禁忌症、醫療風險和注意事項等,並取得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的簽字同意。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
第二十一條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的從業人員要尊重就醫者的隱私權,未經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醫者病情及病歷資料。
第二十二條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要按規定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經登記機關核准開展醫療美容診療科目,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
第二十五條醫療美容新技術臨床研究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論證並批准後方可開展。
第二十六條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美容項目備案的審核。發現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的醫療機構不具備開展某醫療美容項目的條件和能力,應及時通知該機構停止開展該醫療美容項目。
第二十七條各相關專業學會和行業協會要積極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規范醫療美容服務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工作。
第二十八條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外科、口腔科、眼科、皮膚科、中醫科等相關臨床學科在疾病治療過程中涉及的相關醫療美容活動不受本辦法調整。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辦法施行後一年內,按本辦法規定對已開辦的美容醫療機構和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進行審核並重新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10. 如何開醫療美容診所
醫療美容診所審批不太容易,必須有臨床執業醫師,醫療美容和美容師沒有關系,美容醫師是外科醫生,美容師只是美容師